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0-06-29 12:59:3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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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申请条件


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申请条件

一、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四、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五、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二)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三)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五)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六)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六、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并有中外双方确定的学习计划。

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3.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学习计划(外文)

5.国外导师简历

6.成绩单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学费材料(攻读硕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13.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需提供)

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常见问题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是否必须通过国内高校的中外合作项目派出?

答:是的,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国内学校与外方学校的校际实质性合作项目派出。

如何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联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攻读硕士学位申请人,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派出或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派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所在院系、导师根据现有中外合作项目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导师,制定联培计划并取得邀请信。

在报名前需要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联系过程中写清本人联系地址、电话、E-mail、传真号码等信息,以便顺利取得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等有关材料,并注意保留对外联系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什么是“派出渠道”,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国外留学单位仅限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

答:“派出渠道”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两类。“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所签的合作奖学金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国外留学单位不仅限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申请人亦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

可同时申请“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

答:不可以。对外申请阶段,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派出渠道,但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申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826d182302b3169a45177232f60ddccdb38e69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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