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信息管理系统需求
2015年7月10日
村(社区)、镇的科技化和信息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统筹和一体化发展以及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济南市建设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全市村庄和小城镇的发展规划、建设指导、人居生态环境改善、旧村和危房改造,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目前,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完成了济南市全部行政村的人居环境调查工作,对全市行政村的现状进行了全面摸底,收集了大量的基础资料。对于大量的村(社区)、镇资料和数据,当前的管理和使用仍采用手工方式,数据不能进行有效地空间位置共享和分析,难以满足村(社区)、镇科学管理工作的要求。针对这些问题,市城乡建设委将建设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平台,该平台在对市城乡建设委村(社区)、镇各项业务进行全面分析和梳理的基础上,建立村(社区)、镇综合信息数据库,并建立基层信息上报网络及系统,确保信息的高度现势性。该平台以地理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对全市村(社区)、镇数据的可视化呈现、查询、分析、统计、动态管理、数据交换和共享等。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平台建成后,将提高市城乡建设委村(社区)、镇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为济南市村(社区)、镇规划与建设决策提供依据,促进村(社区)、镇规划建设的科学性。
研制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平台,实现村(社区)、镇各类信息的上报和动态变化管理,并基于地理信息技术提供村(社区)、镇信息的可视化直观展现、查询、分析、统计、输出和打印等。依据村(社区)、镇基础数据实时生成各种统计报表,并设计接口实现与现有系统的数据交换。
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硬件设备采购及集成服务。
1.《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2.《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3.《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4.《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
5.《济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6.山东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
7.《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村镇规划编制与审批的若干规定》;
8.《济南市小城镇档案管理办法(暂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0.《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1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8);
12.《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 100-2004);
13.《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在软件开发、供应和维护中的使用指南》(GB/T19000.3-1994);
14.《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15.《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8567-2006);
以上各类标准和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1. 村(社区)、镇信息数据库建设:收集、整理村(社区)、镇相关的资料、表格、照片和文档等,基于数据库规范和国家建设相关标准进行统一设计,建设村(社区)、镇信息数据库。
村(社区)、镇信息数据库的主要内容有:村(社区)、镇行政区划信息;村(社区)、镇统计年报信息;村(社区)、镇人居环境信息;村(社区)、镇房屋和基础设施、公共资源设施信息;村(社区)、镇危房改造信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信息;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包括:国家重点镇信息;省、市级示范镇信息。
2.村(社区)、镇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以城市大比例尺地形图及影像图为基础,增加村(社区)、镇地理信息图层,建设村(社区)、镇地理信息数据库,并与村(社区)、镇信息数据库相挂接,实现图、表两种类型数据的相互查询和一体化统计。
村(社区)、镇地理信息数据库的主要内容有:济南市大比例尺地形图;济南市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地图;村(社区)、镇专题地图,包括村(社区)、镇相关的专题图层。
3.村(社区)、镇规划建设动态管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依据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村(社区)、镇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动态管理工作的要求,设计并建设动态管理信息数据库,主要内容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信息;建设项目施工进度信息;建设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信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信息等。
4.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平台建设:利用当前的信息技术,依托市城乡建设委现有软、硬件和网络环境,设计并开发村(社区)、镇规划建设管理平台,为村镇处当前各项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同时,预设数据访问和交换接口,为未来平台的进一步扩展提供支撑。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平台由四级终端系统构成:村居终端系统、乡镇办终端系统、区县市终端系统和市城乡建设委终端系统。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平台的主要功能包括:村(社区)、镇数据上报与审核、村(社区)、镇地理信息展示、分类查询与统计、空间查询与统计、村(社区)、镇动态变化的信息分析、村(社区)路径分析功能、数据交换、平台管理等。
1.平台功能要求
平台功能设计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 为村(社区)、镇规划建设的科学性服务。平台需要依据济南市村(社区)、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特点,利用信息上报、汇总、查询、统计和分析等方法,为村(社区)、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直观、可靠的信息,确保村(社区)、镇规划和建设科学、有效地实施。
2) 体现智能化,使用户操作方便快捷。平台需要设计和开发村(社区)、镇信息智能化处理与分析方法,降低业务操作中工作人员的参与度和负荷,使用户操作方便快捷。
3) 能够实现重点建设项目的即时、动态地监管。对于重点建设项目,平台需要提供其实施进度信息的快速采集、实时管理和动态监管,为建委及时了解和掌握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提供支持。
4) 利用地理信息技术,实现村(社区)、镇信息与空间地图的有机融合。将村(社区)、镇信息和地理信息进行有机融合,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的空间可视化技术,为村(社区)、镇信息的展示提供更好的平台,通过各种地理信息空间分析方法,为村(社区)、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保障。
2.平台运行环境要求
1)平台采用B/S架构,各终端系统运行于互联网环境中。
2)平台各终端系统要求可在以下软硬件环境下稳定、高效地运行:
平台需服务器3台,分别用于部署平台软件、数据库管理软件和平台数据存储,软硬件参数为:
a) 服务器CPU为4GHz及以上,系统内存16GB及以上,硬盘容量500GB及以上,具有双口千兆网卡。
b) 操作系统为Windows Server 2008 R2 Enterprise 64位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软件为Oracle 11g 64位软件。
c) 数据存储提供村(社区)、镇信息的存储、备份和恢复服务,参数为:数据存储容量为10TB;支持RAID 0\1\10或5,可支持数据的备份与恢复。
上述服务器由甲方提供。
3.中标单位完成最终试运行之后,可向甲方提交系统平台,甲方组织人员进行质量跟踪检查,对达不到具体质检标准的,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返工,直到达到具体质检标准为止。达到质检要求后,中标单位方可提交验收。
4.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做到异地数据备份。
5.做好数据保密工作,确保资料保密不外泄。
6.专人负责软件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系统正式交付之前,投标人应对所建设的系统进行严格的测试,测试必须符合下列测试要求:
1、各个实施阶段测试方法,包括模块单元测试、系统测试、验收测试、专项测试(包括但不限于性能测试、安全测试);
2、测试内容包括功能要求、可靠性、安全性、性能、可扩充性、可维护性、平台移植性、预留的接口等;
3、软件测试的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业主不再单独进行招标,投标人应对该测试方案作出实质性的响应。
保证对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文件、信息以及由业主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
1、投标人保证业主及其用户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软件产品享有合法的使用权。
2、投标人保证业主及其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的知识产权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1、验收的项目内容包括村(社区)、镇信息数据库、村(社区)、镇地理信息数据库、济南市村镇建设管理信息平台、系统设计等。
2、验收资料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最终的纸质文档至少5套,最终成果的电子文档5套,文本为DOC格式文件,数据为通用GIS格式文件,数据库为通用大型商用数据库格式,以及操作手册、甲方签字确认的项目需求说明书及项目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其它材料。
3、系统验收时,须将产品开发完毕后的最终源代码及相关开发文档以光盘的形式交付业主保存(一式五份)。在系统维护期内发生的软件变更或升级,应按时重新提交最新版本的源代码及开发文档。
1、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工。
2、服务要求
(1)由中标方协助甲方进行村镇数据信息现场采集和核实。
(2)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内,系统经过验收后,投标人应指派熟悉本系统建设的关键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维护,及时排除应用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故障,维护时间由投标人提出。由投标人对系统的运行、维护提供7*24小时实时技术支持。投标人有责任在质保期内提供24小时热线电话、远程在线诊断和故障排除、现场响应以及Email和传真支持服务。
(3)投标人须承诺选派业主认可的具有相关专业资格或者实际工作经验的培训人员负责本系统相关软件产品的安装配置、应用集成、应用系统操作使用、维护等的免费技术培训工作。投标人应编写并提供培训教材及课件。
(4)质保期为项目最终验收签字通过之日起3年。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40%,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付50% 。签订合同后先交纳合同金额 10% 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1年后无息退还。
1. 招标内容为建设济南市村(社区)、镇规划建设管理平台。
2. 建设范围:济南市村(社区)、镇规划建设管理平台的建设范围为济南市辖区,包含行政村4548个、乡镇53个、社区居委会623个、街道办90个、区县市11个(含高新区)。面积约8177.21平方公里。
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甲级测绘资质,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含)以上资质。
7. 投标人须注册地在山东省,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初步评审,确定合格的供应商。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按以下规则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实力最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需求,并且投标报价合理”的原则依次对各合格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地对每个合格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最后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方不承诺低价中标,为防止恶性竞争,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是无效投标。
3.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项 | 标准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报价部分(20分) | 2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值为20分。其他报价分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分值=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
2 | 商务部分(40分) | 10分 | 供应商信誉:具有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5分;具有省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0-10分) | |
5分 | 项目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检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计算机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任职资格的得3分,均具备工程师以上(含)任职资格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投入的质检人员持有省级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以合格证原件为准)5名以上的(含)得2分;3名以上的(含)得1分;少于3名的不得分。(0-5分) | |||
15分 | 供应商业绩: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地理信息系统开发或数据库建设项目业绩,每个合同3分,最高得15分(0-15分) | |||
5分 | 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0-5分) | |||
5分 | 具有省级档案局颁发的省特级档案室证书的得5分,省一级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0-5分) | |||
3 | 技术部分(30分) | 10分 | 根据技术方案的工作思路、可行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情况得分。优8-10分、良4-7分、一般0-3分,满分10分(0-10分) | |
10分 | 根据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各环节是否全面、衔接有序情况得分,优8-10分、良4-7分、一般0-3分,满分10分。(0-10分) | |||
10分 | 根据过程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制定的管理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得当情况得分,优8-10分、良4-7分、一般0-3分,满分10分。 | |||
4 | 售后服务(10分) | 6分 | 注册地在济南市或在济南市拥有常设服务机构(公司)(提供证明材料)的得6分,其他不得分;是否有技术服务、成果应用培训和维护及其他优惠承诺等情况,及其可实现程度打分。(0-6分) | |
4分 | 承诺在成果通过验收后,派1名以上技术人员常驻现场进行不少于半年的技术支持服务的,得4分。(0-4分) | |||
合计100分 | ||||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8812cbcf724ccbff121dd36a32d7375a417c6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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