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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道家的管理思想
道家的代表人物:老聃、老莱子、关尹、环渊。时代及其代表社会基础。道家的大本营——楚国
第一节:〈老子〉的管理哲学
〈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是”道”,道”是宇宙的本体,是宇宙间一切事物由以形成的最终根源。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
“无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无为”是在遵循自然的前提下,有所作为和无所作为的总和。按照自然的规律行事,一切工作就能够通过道的运行自然而然地“功成事遂”,这就叫做‘无为而无不为’。反之,如果人们行事不顺应自然而是凭自已的主观意愿违背自然而强为那就只会干扰、妨碍道的自然运行而招致失败。
“无为”是老派道家管理哲学的最高原则,它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
第一,无为’是一个普遍适用于任何管理过程的原则,不论是政治管理、经济管理、军事管理或社会文化管理,都概莫能外。〈老子〉反对法令滋彰。认为国家政权为管理人民而制颁的法令规章越多,人们为现避、利用这些法令、规章而采取的手段越多,国家为禁制人民而使用的刑罚越繁苛,人们的反抗越强烈,社会也就越乱,越不安宁。“其政察察,其民缺缺”,“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民不畏威”,“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老子〉也反对以礼教作为治国手段。他们认为,以德、礼治国,和以政、刑治国,同样是有为。他们激烈地攻击‘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大道废,有仁义”。他们认为要想使国家安定,民风淳厚,最好是‘绝圣弃知”,“绝仁弃义”。
第二“无为”的原则是适用于一切人的,但首先却是对上层统治者尤其是对君主的要求。
〈老子〉非常强调统治者、领导者自身的倡率作用,这和儒家的风行草偃论是一致的,很可能是受儒家这种观点影响的结果。是,儒家所讲的倡率作用,是以德率民,即以领导者自身的良好道德修养影响被领导者以化民从善。这在〈老子〉看来,是导民有为、〈老子〉也同样重视领导者的倡率作用、但却是要导民无为。

第三,‘无为”作为一个宏观的管理原则,意味着国家对私人的活动(尤其是经济活动)采取不干预、少干预的态度,也即是采取放任的态度。但老派道家提倡无为,不是为了更加发挥私人的活力和积极性,而是为了把私人的活力和积极性尽量减弱减小。老子的理想是“小国寡民”,他说,“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好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从“无为”这个最高原则,又派生出以下几个管理原则:其一是“清静”。
要使管理活动能顺应道之自然,必须首先以清静、持重的态度处事,克服轻率、躁扰的弊病,不看准方向和时机,不采取行动;而一旦看准了,就坚定不移地采取行动,不轻易变迁、更改。
“清静为天下正”,“我好静而民自正”,“重为轻根,静为躁君。……轻则失本,躁则失君”。
“治大国如烹小鲜”,这句话以极其精炼、生动的语言揭示了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管理原则;所管理的单位范围越大人数越多,情况越复杂。管理工作就越加需要镇定、持重和有条不紊。下面有乱是局部的,而上面是一乱则会乱及全局。其二是“寡欲”。《老子》认为多欲和纵欲势必要采取各种手段以求得欲望的满足,这就意味着在经济、技术、文化以及政治、军事等方面有为,而君主或统治者的多欲、纵欲必然要导致赋税、徭役的增加,这本身就是国家政权的有为。同时,又将激起百姓的抵制、反抗,而使整个社会陷于纷乱和不宁。《老子》把“寡欲’看作是实现无为之治的一个先决条件,提倡“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其三是“下民”。《老子》从古代的历史,特别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剧烈
社会变动中认识到:“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因此,《老子》提出了统治者、领导者必须“下民”的管理思想,强调“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并且以百川归海做比喻说,“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其四是“愚民”。(和法家的联系)

《老子》认为,人们智慧的发展必然使人类社会同原始自然状态相去日远,而且必然使人们更趋向于有为,使无为之治越来越难于实现。因此,它主张要实行无为之治必须“愚民’,宣称“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该知道的知道,不该知道的不能知道)。
三、《老子》的“弱用论”思想
《老子》认为事物是运动的,对立着的矛盾双方在斗争中各依一定的条件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强和弱、大和小、先和后、刚和柔……莫不如此。《老子》把这种认识概括为“反者道之动”。
《老子》认为,“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他把这概括为“弱用论”,说,“弱者道之用”。
《老子》的“弱用论”包含着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哀者胜”—以弱胜强的基本条件。
《老子》说的“哀者”有双重含义;哀痛和哀怜,或者说悲愤和同情。前者指战争的弱势一方、全军、全国全民对强敌侵凌一致悲愤,同仇敌汽;后者指它得到与国及中立同国家和人民(包括敌国中反对战争的人民)的广泛同情,也就是《孟子》说的“得道者多助”。
为了创造这些条件,〈老子〉主张:对内要教育群众,使本国军民都充分了解自己所进行战争的意义,并憎恨敌人的凶残和不义,从而树立起坚强的决心和信心;同时,要进行艰巨的组织工作,把前方、后方一切物质、精神力量都动员起来。对外要做广泛的宣传工作和外交联络工作,多方争取支持和援助,联络与国,分化瓦解敌人.只有这样,才能把“哀者胜”由可能的条件变为现实的条件.第二,“以正治国”——以弱胜强的基础。
要想在战争中取胜,首先要做好内治工作来加强自己的实力,诸如将帅及各级军事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战士的征集、编组、训练,武器及其他军事物资的准备以及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情况的改善等.这些治国、治军的工作,事先做得越充分,战斗的实力就越强大.这就是《孙子》所说的:来战先“立于不败之地”,或《老子》说的“无死地”。这些治国、治军的工作,必须做得非常周密,切实,一丝不苟。《老子》说的“以正治国”,正是如此。《老子》对“以正治国”的要求很严,不但要求对大事、难事必须十分认真,谨慎地干,对小事、细事和似乎简单、容易的事,

也不得周大意。“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合抱之木,生于毫米;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慎终如始”,才能避免全部工作“于几成而败之”。如何看待老子的“有为”和“无为”?第三后动制敌——以弱胜强的战略、策略。
《老子》的“弱用’思想,除了要求“以正治国”外,还要求“以奇用兵”,即后敌而动。伺机制敌的原则。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这里,‘主”指先发进攻,“客’指后发应战或防御。防御也不是固守阵同占优势之敌死打硬拼,而是可在强敌进攻下首先撤退,以避免在不利形势下同强敌决战。《老子》以“退尺”为喻,说明退却可以大踏步后退,以便远远甩开敌军
1等待敌军实力减弱后转入反攻。
“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人乎?”。来势越猛,动作越大,衰竭就越快.我保存和储存实力,而敌人疲敝、衰竭,这就逐渐改变了双方力量的对比,使反攻胜敌有了可能。中国古兵法书所说的“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指的这种情况。
2等待敌军暴露出弱点,然后转入反攻。
当敌军最初集中强大力量进攻肘,它的弱点不容易发现,也不容易加以打击;但在敌进我退、敌久不得手而躁急求战的情况下,弱点就容易暴露出来。
《老子》不仅主张以后发和退却等待敌军暴露弱点,还主张使用各种谋略制造种种假象以诱骗敌人上误敌人,以促使敌人暴露弱它把这种谋略称为“微明”术: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予之”。
这种‘微明”术的特点是:要削弱、空耗或打击敌人夺取敌人的阵地,就先对它示弱,或者故意让它得点便宜,引诱它作出错误判断,轻举妄动,加速暴露出弱点,然后出其不意给予致命打击。
“先发制人”与“后发制人”。
《老子》的“三宝”“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

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既然是“三宝’之一,那就是有普遍适用性的;不仅势弱的一方不应争上,抢先;即使是力量较强的、占优挚的一方,也能从“居后”“处下”中得到更大好处。在君和民的关系中,《老子》主张君先下民;在国和国的关系中,则主张“大国以下小国”。第三节:〈老子〉管理哲学的二重性。
评价:“无为”地和“弱用”论是〈老子〉道家管理哲学的两个主要组成部分。
“无为”论包含着人们的管理活动要符合道之自然(实际上是事物的本性和规律),不可任凭主观意愿妄为,强为;领导者或管理者要以身率下,不可一味靠强制手段进行管理;管理者进行管理活动时要谨慎、冷静和坚定,不轻举妄动、频繁更张和朝令夕改,等等.这些都是一些带普遍性的管理原则,是管理活动一般必须遵循的。
“弱用论”包含着强和弱是互相转化的。对于弱者来说,内而同仇敌忾,外而得道多助是以弱胜强的基本条件;“以正治国”,尽量加强自己的实力,是以弱胜强的基础;“以奇用兵”,采用机动灵活的战略、战术,是以弱胜强,转弱为强的有效手段,以弱胜强要后动制敌等等。象这样完整的、自成体系的以弱胜强术,尤其是我国管理思想遗产中的稀世之珍。
第二节:〈老子〉与组织管理汉初盛世:《淮南子》“圣人之治天下也,非易民性也,循其所有而涤荡之。故因则大,化则细矣。禹凿龙门,辟伊阀,决江浚河,东注之海,因水之流也;后稷垦草发苗,粪土树谷,使五谷各得其宜,因地之势也;汤武革车三百乘,甲卒三千,讨暴乱,制夏商,因民之欲也,故能因,无敌于天下矣。“因水之流”“因地之势”“因民之欲”,指的是要顺应自然,遵循客观规律,但同时还要有人的主观努力。《淮南子·修务训》指出:“夫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嫁春生,人必加工焉,放五谷得遂长。听其自流,待其自生,则鲸禹之功不立,而后稷之之智不用。唐初盛世:唐太宗诏令中曾说:“天下大定,亦赖无为之功,宜有改张,阐兹玄化”,百官“各当其任,则无为而治矣”。唐玄宗竭力推崇道家思想,亲撰《御注道德真经》和《御注道德真经疏》。他写道:“圣人之无为也,因循任下,责成不劳,谋无失策,举无遗事,言为文章,举为表则,进退应时,动静循理……顺天之时,顺地之性,

因人之心。是则群臣辐凑,贤与不肖各尽其用,君得所以制臣,臣得所以事君,此理国无为之道也。
明太祖朱元革也亲撰《御注道德真经),大讲“无为而治”,他说“君子之持身行事,国王治国以陈纲纪,岂无知而无为?在动以时而举必善,君子可以利人,国王可以利万物,即爱民治国者也。”其意是治国之君不是自己无知,无所作为,而是顺应自然规律,善于制订纲纪,举善去恶,以利济万物,治国安民。上述老子“无为而治”的管理理念,对现代企业管理有何作用呢?1无为而治。松下幸之助、瑞敏、现代企业“科层管理”、史玉柱。2信。“返朴归真“、“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上下互信”、宽松环境。3俭。反对多欲、纵欲。欲既指物质之欲,也指精神之欲。节欲。4
慈。关心员工。“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
以慈卫之“,利他主义。
不敢为天下先。谦恭待民,对内人心服从,也可吸取员工或朋友中
好的见解;对外招敌,
也可麻痹竞争者,便于己方准备。

第三节:黄老之学与善因论
黄老之学:武力统一天下、“黄“为黄帝,是治国和养生的典范。〈老子〉道家向黄老之学的转化。司马迁是善因论的代表者。(一)善因论的经济管理目标
首先,善因论认为国民经济管理的目标是使整个社会经济得到发展,以增强富国、富家的物质基础。
善因论则认为,富家尤其是靠从事各种经济活动致富,不论对国家或对个人都是好事情,不应加以限制,而应和富国一样受到肯定;良好的经济管理,应该是既有利于富国,也有利于富家。
“上则富国,下则富家”,司马迁是富国富家的统一论者。其次,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善因论主张农、虞、工、商共同发展。司马迁引《周书》:“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财匮少”,并指出。“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

也。原大则饶,原小则鲜。”
司马迁不赞成老子的“小国寡民”的理想。他说:“老子曰:‘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必用此为务,挽近世涂民耳目,则几无行矣。”
再次,善因论把肯定贫富的差别和分化,以鼓励人们在发财致富方面的竞争作为经济管理的目标,而不以调节贫富为目标。司马迁认为贫富的差别是自然的、合理的。他说:“贫富之道,莫之夺予”,“巧者有余,拙者不足”。“凡编户之民,富相什则卑下之,伯则畏惮之,干则役,万则仆,物之理也。”
(二)善因论的管理模式
司马迁对如何评价国民经济管理工作概括为这样一段话:“善者因之,其次利导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善者因之”就是封建国家的好的经济管理办法是顺应经济发展的自然,对私人所从事的经济活动,不加干预,即采取放任主义的办法。
“利导”,就是国家在某些方面进行一定的引导,以鼓励人们从事某种经济活动。这种引导是以一定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为手段的,所以称为“利导”。这种“利导”的办法,是仅次于“因之”的办法。“教诲”就是国家以教化为手段来引导人从事某种经济活动,或告诫人们不宜从事某种经济活动。这种“教诲”的办法,是又次一等的办法。
“整齐”就是国家采取行政手段、法律手段来干预人们的经济。活动,对私人的经济活动加以限制和调节。这种办法就更次一等了,不仅次于“因之”,也次于“利导之”、“教诲之”-“与之争”,就是国家直接经营工商业,并借以获利。司马迁认为从事赢利的生产贸易活动是私人的事,国家政权及其官吏从事这类活动是把本来应属于私人的利益夺至自己手中,因此,是与民争利。与民争利是最坏的。
善因论并非主张绝对的放任,在一定的情况下,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当干预,一定的“利导”、“教诲”、“整齐”还是需要的。“民倍本多巧,奸轨弄法,善人不能化,唯一切严削为能齐之”。

(三)善目论经济管理模式的理论依据
司马迁提出上述国民经济管理的放任主义模式,是基于他对整个社会经济的认识。
第一,他认为社会经济发展有内在动力,它促使社会经济自
动地不停地
运转。这个动力就是人们的求富欲望。司马迁说:“夫神农以前,吾不知己。至若诗、书所述,虞夏以来,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身安逸乐,而心诗矜势能之荣使。俗之渐民久矣,虽户说以妙论,终不能化。”
司马迁认为,人的求利、求富的活动就是自然的,而不是什么坏的、邪恶的。但是,他并不认为以任何手段求利都是好事。他把求利、求富活动分为三等;“本富”、“末富”、“奸富”。第二,组成国民经济的各部门是自然形成的,缺一不可,并无“政教发征期会”来加以规定、组织和发动。因此,他不赞成人为地压抑哪个部门。
第二,社会经济内部具有自行调节的机制,社会经济的运行
和发展可以
受到自发的调节。司马迁说:“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宁有政教发征期会哉?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邪?”
“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是讲物价变化的规律。司马迁看到了物价的这种有规律的变化与社会经济自动地有秩序地运行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他主张听任价格的自发波动,不必加以干预。如果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由于外在的原因(如天灾、战争以及巨奸大猾弄法犯奸等)而遭到严重破坏,司马迁也认为可以采取某些干预措施,甚至是比较严厉的干预手段,“严削以齐之”,干预的目的在于使经济恢复到“道之所符”和“自然之验”即恢复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
善因论对后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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