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基本守则

发布时间:2018-06-30 21:34:5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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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杭州

二零一

(初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三章 公司各部门职能说明

第四章 员工基本守则

第五章 员工招聘、会议与学习

第六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七章 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

第八章 其他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九章 奖励与惩罚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杭州文华石业为开拓长三角石材装饰市场,为杭州装饰实业做出贡献,本着做大做强石材事业,服务大众,为杭州及周边需要高质量石材的客户提供最佳选择,立足杭州辐射全国,以开创石材行业新纪元为目标而成立。

管理方针:

勤奋、务实、严谨、高效

管理目标:

以努力实现科学高效的管理理念、实事求是完成岗位职责、团结共勉确保生产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为方针。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本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三、生产计划货物集港管理处

负责生产任务的计划、实施,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1、将业务部下发的订单编制成生产、供应和资金计划,并下达生产作业计划,根据作业计划合理组织安排,对人员、设备和物资有一定的调配权。

2、贯彻执行公司的成本控制目标;

3、随时掌握生产进度,统计月的计划完成情况,做好统计资料的分析、上报工作。

4、掌握生产过程中各种物资的储备和配套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供需衔接到位。

5、负责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供货,对生产供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反映,保证生产供货的连续、均衡、稳定。

6、负责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7、配合公司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定期或不定期安排政府主管官员、重点厂商与自己公司的相关主管会面.洽商。

8、主动选择适当题材及相关媒体,以宣传公司。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综合质量监督处

负责组织质量管理,实行质量检验、监督,确保产品质量。

1、监督协助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2、对生产成品的实行质量检验,并对不合格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3、严格按照质检工作程序进行操作,认真填写记录。

4、对质量问题原因的进行分析,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5、做好质量检验的信息统计、收集工作。

6、负责定期进行质量工作汇报。

7、利用各种信息发现潜在问题,采取预防措施,以确保产品质量

8、对质量问题原因的进行分析,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9、做好检测设备的检定工作。

10、接受质量巡视处的监督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综合质量巡视处

实施质量巡视,及时发现生产企业、质量检验方法、质量检验监督人员所产生、存在的不足。

1、巡视人员要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如实向上级汇报。

2、努力创新巡视工作方式方法,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不断提高巡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要健全和完善巡视成果运用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巡视监督的效能。

4、要加强巡视干部队伍建设,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和要求,树立巡视干部的良好形象。

5、巡视员在巡考后,认真填写巡视记录,并及时把巡视记录进行资料存档。

6、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 员工基本守则

为谋求公司发展与员工福祉,全体员工应遵守下列各项所基本守则:

1、公司员工应忠勤职守,遵奉本公司一切规章,服从主管人员之合理指挥,不得敷衍塞责,主管人员对员工应亲切指导。

2、公司员工对内应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质量,增加生产,对外 应保守业务机密。

3、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4、公司员工关于职务上之报告,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殊情况除外。

5、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6、公司员工应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保持工作场所肃静、整洁,严禁大声喧哗、聊天串岗、吃零食。

7、公司员工未经核准不得私带亲友进入公司。

8、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权图利自己或他人。

9、公司员工必须保持良好的职容风纪,上班必须着装整齐,讲普通话,接听电话要用标准用语。

10、公司员工非经公司之书面同意,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之事业。

11、公司员工不得因职务上之行为或违背职务之行为,接受招待,或受馈赠、回扣或其它不法利益。

12、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3、公司员工不得携带弹药刀枪﹑危险物品﹑违禁品或与生产公物无关用品进入工作场所。

14、公司员工未经核准,不得携带公物出公司。

15、公司因业务需要,在不违反劳动契约,不变更其应有收入及确为员工技术、体能所能胜任时,对员工职务或工作地点之移动,员工不得拒绝。

16、公司员工应依照规定时间上下班,除出差请假外,必须亲自做考勤记录,亦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职。

17、公司员工在上班时间禁止在公共区域内吸烟。

第七章 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

一、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每月29天工作制。

1、上班时间

三月一日起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30

十月一日起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2、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自觉按时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2)打卡次数:一日四次,上午、下午上下班各一次。

3、免打卡人员

因工作性质,无法按时打卡的人员,由各部门经理提出免打卡人员名单,经公司经理批准,可实行免打卡。

二、 各种假期规定

1、病假

1)员工看病须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前往。看病时间在半天以内的按病假处理。超过半天医院病休条,则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且半天以内的看病请假每月不超过两次,超过两次以上的部分如无指定医院病休条按事假处理。

2)病假休息需持医院“疾病休假证明书”向部门经理请假,经部门经理批准。若因急病(需有医院急诊证明)来不及请假的,可委托他人或电话请假,事后补交医院证明书。

2、事假

1)职工因个人事务请假,按事假处理。请事假需事先填写请假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登记后方可休假。

2)特殊情况(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来不及事先请假的,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假满后应及时销假。未销假又未为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3、婚、丧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一般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条件的婚假为七天。婚假必须在结婚年度内安排使用,可与休假或事假合并使用。

2)员工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三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丧假应在丧亡之日左右一个月内使用。

3)员工请婚、丧假,可以按常规先办理请假手续,然后在销假时凭结婚证明或死亡证明予以确认,凡无证明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4、产假

在公司工作满两年以后怀孕、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以下待遇:

1)产假为九十天。根据医院证明,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一孩增加产假十五天。

2)怀孕期间:每月给予一天孕期检查假。

3)哺乳时间: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60分钟;

3)对于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休假十五天;三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休假四十二天,按病假的规定执行。对于没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按上述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待遇按事假处理。

4)女职工产假结束以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5、计划生育假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休假,休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

2)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1天。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6、汽车司机年审假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汽车司机每年给予三天的年审假,用于办理其本人驾驶执照的年审,外省司机给予适当路程假,但年审假最多不得超过7天。

7、休假

1)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年度有薪假一次,假期为12天(指净占工作时间,假期中如含节假日的,可以按公司规定的休息日增加实际假期天数)。

2)休假必须连续使用,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连续休假者,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分两次使用,但不得多于两次。

3)计算休假的考核年度为每年11日至1231日止。凡进入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年休假12天(指净占工作时间);工作未满一年的职工,从进入公司之日起,每工作满一个月,休假一天。

4)凡在休假考核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者旷工累计超过3天者,则取消休假资格。

5)凡具有休假资格因公司工作需要而放弃休假的员工,公司另外

发给放弃休假等额工作,其计算公式为:

放弃休假工资额 =放弃休假天数×月度标准工资÷30

6)为便于管理,员工休假时间由公司统一安排在每年的春节期间。

7、工伤

1)员工因工负伤休息,亦需持医院“疾病休假证明书”,并经部门经理批准登记后方可休息(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由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只须医院证明及部门经理批准即可按病假处理。

3)由他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必须填写“工伤报告”并经部门经理签字,公司批准,才能按工伤处理(一切待遇不变),并将休假全部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4)因抢救国家或公司财产、救助他人而造成的工伤,除工资全部发放并计算有效工作时间外,三年内同步晋级。

8、法定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可享受以下有薪节假日:

元旦 3

春节 3

清明节 3

劳动节 3

端午节 3

中秋节 3

国庆节 7

以上法定节假日的调整变动可根据国家规定指定休假日期。

第八章 其他福利与社会保险

一、其他福利

为使公司更具凝聚力,员工更有归属感,在法定范围外,公司其他福利如下:

1、每逢国家法定和中国传统节日,公司将给予发放过节费100元,女性职员在38日享有半天带薪假,并发放100过节费。

2、每年公司会不定期由公司组织全体员工郊外活动。

3、每月月底,公司组织全体员工集体活动一次。

4、结婚礼金,员工本人结婚时,给予结婚礼金300元。

5、生育礼金员工本人或配偶生产时,给予奶粉津贴300元。

6、丧事奠仪员工直系亲属/因故丧亡时,给予丧事奠仪200元。

7、生日礼品,员工本人过生日,当天给予礼物及蛋糕。

二、社保办理

1.公司依照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劳动保险,保障员工的利益设立劳动保险项目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2.公司办理社会劳动保险的对象是公司正式员工(根据政府有关社会劳动保险的规定,年满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员工停止办理社会劳动保险)。

3.缴纳保险费按有关政策规定的比例由公司与员工共同承担,公司不承担试用期的社会劳动保险费用。

4.在试用期间,员工需将其原有社会劳动保险连续起来,可提出申请,经审批后,行政人资部给予办理,费用由员工自行负担。

5.公司行政人资部负责办理员工的社会劳动保险事宜,每月十五日前将本公司人员新增、基数变更或停交等情况自行备案后,报总经理审批后送报社会劳动保险局。

6.社会劳动保险参保基数:

1)试用期满公司正式员工按当年度的投保基数金额参保。

2)投保基数和浮动额度的调整时间为社会保险局每年公布的时间统一调整。

7.具体工作流程参见《社保办理流程》。

第九章 奖励与惩罚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一、奖励办法:

1、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记功奖励;

3)晋升提级;

2、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具体事迹者;

2)维护工厂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且有事证者;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3、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记功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有具体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且有具体事迹足以为证者;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所采纳, 而成效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成效者;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而成效者;

4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记功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上级主管审核;

3)公司最高管理者批审;

二、处罚办法

1、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辞退;

2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窜岗、滋扰、打盹、进食看报纸、听MP3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属实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属实者;

8)员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3、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办公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在禁烟区吸烟者;

5)投机取巧,隐瞒蒙蔽,非法谋取个人利益;

6)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7)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旷工、怠者;

8)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9)对本职工作不能胜任者;

10)同一事件,两次口头警告,按书面警告处分;

4、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工厂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工作任务者;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6)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7)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9)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伤害;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或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

11)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2)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

13)于受聘时虚报资料,欺瞒公司者;

14)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15)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16)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17)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18)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者;

19)拒绝执行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或工作安排,干扰工作者;

20)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21 滥用职权,疏忽职守,违反财经纪律,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者;

2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务制度,违背原则,造成经济损失者;

2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

2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者;

25)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6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7)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与信用;

28)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29)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30)在工厂内打人或互相打骂者;

三、员工有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章 附则

一、本管理规章制度未列事宜另行规定,其他相关规定如与本制度由相抵触时,以本管理规章制度为准

二、本管理规章制度由公司审核通过后盖章有效。

三、本管理规章制度福建世纪源进出口有限公司福州石材事业部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923f3fb87c24028905fc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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