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报告
申请单位 | 招远东威化工有限公司 | 负责人 | 林卫东 | ||||
单位地址 | 招远市蚕庄镇东首 | ||||||
联系人 | 曹瑞红 | 联系电话 | 8321111 | 申请日期 | 2013.8.9 | ||
报停原因及相关事项 | 稳定剂车间今后不再生产,进行转产。现将设备进行拆除,拆除程序: 1. 稳定剂生产车间设备、设施停产。 1.1稳定剂生产车间在拆除前首先停止向系统内充装供应化学原料,将罐内及系统管道内的原料全部通过生产形式进行消耗。 1.2待确认系统内无残余生产原料后,中断系统外部供电系统。 1.3对系统残余原料进行确认。 2.设备、设施的拆除 2.1方案制订与培训 承包方制订详细的拆除方案及应急处置措施,对从事专业拆除的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培训,经确认掌握拆除过程中的危险因素、拆除程序、拆除注意事项后方可确定开工作业。 2.2系统置换 承包方对辛醇储罐及相应管道采用液压水进行置换清除,确认无残留物后停止置换。 对三氯化磷储罐及管道通过自然放置形式,进行三氯化磷的自然溶释。经检测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拆解作业。 2.3设备、设施的拆除 经确认无危险后,承包方对有关设备、设施进行拆除。 | ||||||
所、分局意见 | |||||||
监察大队审核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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