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上桑》句段赏析
《陌上桑》为汉乐府民歌中最脍炙人口的名篇。其中“行者见罗敷,下担理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著巾肖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几句诗,运用赋的表现手法,排比铺陈,形象地再现了众人见到罗敷后的不同反映,从侧面烘托罗敷的美貌。但对“来归相怨怒”一句的主语究竟是谁,却有多种不同说法。有人认为是指“已婚男子”,如清人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称:“缘观罗敷,故怨怒妻妾之怒。”有人认为即指前句中“耕者”、“锄者”,如朱东润主编《历代文学作品选》称:“耕者、锄者,归来后彼此怨怒,只是因为看见了罗敷而耽误了劳作。”有人认为泛指前面所有“见罗敷者”,如何权衡《西汉乐府诗欣赏》称:“这句说看见罗敷的人回家后,有的因耽误了劳作而被家人抱怨;有的因见了罗敷的美而抱怨妻子的丑;有的因观看罗敷而引起妻子生气。” 对“来归相怨怒”一句的理解,之所以众说纷坛,莫衷一是,主要原因是招“来归”等同于“归来”,于是“来归相怨怒”成了无主语的动词结构;事实上“来归”,不是“归来”的倒装。而是古汉语中一个固定的词语。《辞源》释“来归”义项有二:“①回来。②被丈夫所遗弃的妇女返回娘家。”笔者认为,义项②才是《陌上桑》中“来归”的真正含义。 《左传*庄公二十七年》记当时婚俗礼制时说:“凡诸侯之女,归宁曰来,出曰来归。”杜预《注》:“嫁谓之归,而守谓之来。见绝两出,则以来归为辞。来而不反也。”可见在先秦时期,女子出嫁称“归”,又称“于归”,如《诗*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女子回娘家省亲为“归宁”,宁,意为“问父母安否?”如(《诗*周南*葛覃》“害氵 (十)/(早) (人)/(干)害否,归宁父母。”后世也可通指男女而言,如晋陆机《思归赋》“冀王事之暇豫,庶归宁之有事。”女子嫁后被丈夫抛弃,或丈夫亡故,回到娘家,则称“来归”,或称“归”,如《孔雀东南飞):“阿母大拊掌,不图子自归。”故此诗中“来归”即指弃妇,为“怨怒”的主语。二句可译为:“惨遭遗弃的女子们是多么怨恨她们的丈夫啊,只是因为丈夫见了罗敷的美貌而鬼迷公窍,遂嫌其丑陋而加以抛弃。“怨怒”的对象不仅是丈夫,更是罗敷,因为罗敷的美是她们遭弃的真正原因。女子的嫉妒与怨根与男子的爱慕与迷恋,从两个方面反衬罗敷的非凡之美。 有人会问,男子们见到罗敷后便抛弃自己的妻子在现实中不太可能,是否太夸张了点,殊不知,夸张的表现手法正是民歌的一个重要特征,罗敷向太守夸耀自己的丈夫,不正是夸张吗?一个采桑女子凭自己的机智与口才击败了好色的太守,在封建时代的现实中可能吗? 总之,“来归”,在此诗中是名词,指“弃妇”,作句子的主语,与“行者”、“少年”、“耕者”、锄者“为并列关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a8dcf1314791711cc7917a1.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