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司法解释新旧条文对照表
>>>>修改前修改后修改对照情况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
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
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
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
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
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
资金融通的行为。
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删除“及其相互之间”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
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
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
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
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
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
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
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
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
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
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
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
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
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
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
关系存在的证据。
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第一款将“起诉时”修改为
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
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
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
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
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
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
定驳回起诉。
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
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有关”修改为“相关”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地为合同履行地。同履行地。
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
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无修改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
>>>>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共同被告。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关。察机关。
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修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改为“涉嫌非法集资等犯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罪”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受理。予受理。第六条人民法院立案后,第六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