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心理学思维发展规律
知识获得阶段
>>>>婴儿期(0~3)
1、感知运动阶段。其典型特征是直觉行动思维。9---12个月:客体永久性。
2、直觉行动思维:(思维的发生原理)依靠动作进行,不能在动作之外思考。(思维的结果)思维只能反映动作触及到得事物。
直觉行动思维特点:⑴间接性和概括性(人类思维的原始特征)
⑵行动性和直观性
⑶缺乏对行动结果的预见性和计划性>>>>>>>>>>>>直觉行动思维的特性⑷思维的狭隘性
⑸思维与语言开始联系,开始出现形象性特点。
幼儿期(3~6岁)
前运算阶段。思维的主要特征是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思维的抽象概括性得到初步发展。
1、前运算阶段的具体表现:(1)泛灵论
(2)自我中心
(3)思维的不可逆性(4)未掌握守恒
2、具体形象思维的主要特点:(1)具体形象性
(2)不清晰性和易变性(前两个特点与直觉行动思
维之特点2相对应)
(3)具有符号功能
(4)有一定的计划性和预见性(对应特点3)
3、抽象逻辑思维获得初步发展,表现:提问类型的变化和概念形成。(1)提问类型的变化:是什么→为什么
(2)幼儿概括能力的发展:掌握概念直接受概括水平制约。
童年期(6~12,小学阶段)
具体运算阶段。基本特征:逻辑思维迅速发展,以形象逻辑思维为主,在发展的过程中完成
从形象逻辑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的过渡。
具体运算阶段主要特征:1、获得守恒,2、思维可逆性,3、可以进行逻辑运算,
但是仍需要具体事物的支持。
思维的基本特点:⑴经历一个思维发展的质变过程: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导进入
形象逻辑思维为主导。⑵不能摆脱形象性的逻辑思维
⑶10岁左右是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转折期(这个转折年龄在10左右,即小学四年级左右)。
思维的逻辑形式的发展特点:
1、概括能力的发展:三个阶段:概括水平是儿童掌握概念的直接前提。
(1)直观形象水平(2)形象抽象(3)初步本质抽象
2、推理能力的发展:演绎、归纳、类比推理能力3、新的思维结构的形成:主要特点:(1)掌握守恒(2)思维具有可逆性(3补偿
关系认知
4、逻辑推理规则的掌握:(1)类别体系化(2)序列化
类和关系的逻辑推理规则的掌握是抽象逻辑思维的基
本能力.
青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