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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流程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流程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流程
根据我校办学规模和每年11月份教育厅规划处的下发文件,提出第二年的招生计划并上报校务会,经校务会同意后上报教育厅规划处根据教育厅规划处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各学院不同专业的就业情况,提出第二年的分专业招生意见并与各学院商定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商定情况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来源计划初稿,报招生办公室主任和主管校长审批,然后上报教育厅规划处23月份,组织艺术类术科单考,修订《招生章程》,编制当年度的《招生简章》等有关录取文件和招生宣传资料,向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报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4月份向各省报送艺术类入围考生成绩、报送并核对年度招生计划,6月份,组织“大学开放日”,招生宣传和网上录取系统的安装、演练,高考录取准备工作,7月初,确定当年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有关人员,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广东省及省外的普通高考网上录取工作,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7月下旬8月份,录取结束后采集新生信息,寄发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等资料,将新生名单送至学校各有关部门,处理普通高考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并做好年度招生情况的各项统计9月初,新生报到工作,新生信息的核对、更正和未报到新生注销工作,新生名册和档案的移交及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各省招生录取费的结算工作10月份,本年度招生工作总结保送生、小语种(非通用语种)提前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流程
每年11月根据学校下一年的招生规划,初步拟定保送生、小语种(非通用语种)的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对象,并上报校务会校务会通过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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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省招办,通知各有关外国语学校(中学)组织报名,并将报名情况反馈我校招生办12月下旬或1月上旬,派人到各地组织笔试和面试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及专业,在我校高考招生网上公布,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外语学校(中学);45月份上报各有关省(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办理录取手续,审批通过后,向录取的学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和有关入学资料
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流程
12月份确定艺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修订并印制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1月份向各省招办报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同时在高考招生网上公布,并寄送有关中学↓
1月下旬开始至2月下旬,开通网上报名系统,组织考生网上报名↓2月下旬至3月上旬组织考生参加学校专业术科单考↓
根据考生术科单考情况,报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合格考生名单↓3月底前,向考生发放术科单考成绩,并向合格考生发放合格证↓根据各省要求,报送合格考生数据库↓
考生参加高考,结合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根据各专业的录取原则录取考试类型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术科单考音乐表演专业术科单考舞蹈学专业术科单考
收费标准125元/人125元/人125元/人收费依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2*]236号文省物价局粤价函[202*]236号文省物价局粤价函[202*]236号文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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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湖南省20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湖南省20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年07月08日16:45来源:湖南教育网【字体:大中小】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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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指示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与要求
总体目标:保平安、保质量、保公平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考生为本,紧紧围绕保障考生的知情权、选择权、竞争权,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加强监督、优化服务,努力维护高校招生秩序和考生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不断提高招生工作的满意度和公信度。
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管理体制、组织体系及岗位职责(一)录取管理体制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和在湘招生高校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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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
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中,由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对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实行监督,查处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二)组织体系及岗位职责分工
1.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柯敏;副组长:肖国安、申纪云、陈最华、周德义;成员:邓党雄、蔡柏良、石灯明、熊俊钧、左清、黄扬清、刘国清、吴德平。负责统筹、指挥全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计划执行、录取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管,处理录取过程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2.录取现场协调处置工作小组。组长:陈最华;副组长:蔡柏良、黄扬清、刘国清、吴德平;成员:谢培元、成俊杰、黄权、程志群。在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协调、督促录取现场各部门、各环节工作的正常运转,全程跟踪、监控每一个流程的工作;负责工作运转中重大事项的决定和异常情况的处理,研究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突发问题以及其他具体事项。
3.录取操作岗位分组及职责。下设录取管理组、信息技术组、纪检监察组、信访接待组、行政秘书组五个工作组,录取操作每个组设若干个岗位,实行组长负责制。其具体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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