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8-06-30 00:28: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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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我院医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和《黑龙江省艾滋病性病防治方法》,结合我院实际,制订了集贤县人民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请遵照执行。

一、定义职业暴露是指在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及执行相关工作的过程中,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非胃肠道粘膜,或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从而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二、适用范围

具体包括从事艾滋病病毒检测的实验室人员,负责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医疗护理的医务人员,预防保健人员以及有关的监管工作人员。

三、HIV职业暴露的防护
    普遍性防护原则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普遍性防护原则认为,当为病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时,无论是病人还是医务人员的血液和体液,或其HIV抗体阴性还是阳性,都应当认为具有潜在性传染性而加以防护。普遍性防护原则包括以下五项基本内容:
    1.处置锐利器具
    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将使用过的器具传递给他人。在进行侵袭性操作时,一定要保证足够的光线,尽可能减少创口出血。严禁向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针头上加盖针头套。不要用手毁坏用过的注射器。在创口缝合时要特别注意减少意外刺伤。对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直接放入专门的容器中,以便集中统一处理。切勿将锐利废弃物同其它废弃物混放在一起,也不可将锐利废弃物置放于儿童可以接触到的地方。
    2.所有器具严格消毒
    为保证消毒效果,器具必须先用热水和清洁剂洗干净后再消毒。凡用于杀灭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病毒的消毒方法均足以杀灭艾滋病病毒。常用的方法为煮沸法和化学灭菌法。煮沸即对已清洗过的器具煮沸20分钟是较好的灭菌方法。化学灭菌法常用于不能加热灭菌的器具。以下3种是常用的化学灭菌剂:含氯灭菌剂漂白粉;2% 过氧化氢(双氧水)以及75%乙醇(酒精)。
    3.认真洗手
    病原微生物是引起病原体在人群中传播的主要原因之一,医务人员经常保持用肥皂和水清洗双手,也是有效地预防微生物侵入的好习惯。
    4.防护设施
    可根据接触血液或体液量的多少来决定采用防护的设施。常用的防护设施包括双层乳胶手套、口罩、防护眼镜、和隔离衣服等。
    5.安全处置废弃物
    运送废弃物的人员必须佩戴厚质乳胶手套。处理液体废弃物时须戴防护眼镜。对于没有被血液或体液污染的废弃物,可按照普通废弃物进行处理。
    口腔科医生防护
    在对病人进行口腔治疗的过程中,尽量减少血液、唾液的飞溅和产生气溶胶。
    操作完毕后应对有血液或唾液感染的环境表面用消毒剂进行消毒。
    对每位病人用过的器械须进行消毒后才能重新使用,消毒的方式可采用消毒液擦拭、浸泡、冲洗、高压灭菌消毒等,同时须保持消毒剂的有效期及浓度,并保证足够的消毒时间。
    为防止将病人口腔中的液体抽入牙科机头或水管,应安装防止回流的控制阀。
    对器械难以消毒的部位如手柄把等,可用表面光洁剂易擦拭的材料覆盖。
    护理人员的防护
    实施护理工作时需穿好隔离衣,戴好一次性手套。在护理完第一位病人后及护理另一位病人之前必须先洗手。
    护士在操作前应向病人做好解释,取得合作。如遇不合作的病人或污染危险性较大的操作应采用由技术熟练的两人或以上的人员配合,操作可尽量集中安排,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规范操作。
    在实施侵入性治疗和护理操作时如手术、穿刺、注射等,应注意避免锐利针具的误伤。
    使用注射器时,要确保针头牢固地安装在针管上,采血后不可将注射器针套套回针头,针具应置放于坚硬的厚塑料容器内,统一消毒毁型处理。使用过的利器须置放于特殊的容器中以保证安全。

四、危险性评估

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对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

(一)暴露级别

根据暴露源(含有艾滋病病毒的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的接触方式的不同,将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

1、一级暴露: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

2、二级暴露: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

3、三级暴露: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且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

1、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CD4计数正常者,为轻度类型。

2、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且滴度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CD4计数低者,为重度类型。

3、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为暴露源不明型。

五、暴露后的应急处理

(一)紧急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和水清洗沾污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

3、受伤部位的消毒:伤口用消毒液(如70%酒精,0.2-0.5%过氧乙酸,0.5%碘伏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干净。

(二)预防性用药

1、用药时间

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的,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2、用药原则

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3、用药方案

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

1)基本用药程序:两种逆转录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如双汰芝(AZT3TC联合制剂) 300 mg/次,每日2次,用药时间为连续服用28天。或参考抗病毒治疗指导方案。

2)强化用药程序: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如佳息患或利托那韦。均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

六、应急后处理

1、事故登记

发生事故的科室要建立事故登记制度,对事故情况按要求填写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程度;接触物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和艾滋病病毒载量水平;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包括赴现场专家或领导活动);是否采用暴露后预防药物,并详细记录用药情况、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情况(包括肝肾功能化验结果)、用药的依从性状况。

2、事故报告

小型事故(存在任何一种小的损伤或一级暴露)可在紧急处理后立即将事故情况和处理措施报告防保院感管理科和单位主管领导。

重大事故(存在严重损伤或二级及以上暴露)在紧急处理的同时要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并立即向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储备点)报告,主管领导要求立即派专家到现场对处理进行具体指导,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24小时以内)开始预防用药。

每年75日前和次年15日和前,各事故处理单位要将上半年和下半年填写的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防治科。

3、监测

重大事故中的暴露者要立即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该血清留样备用。

暴露人员在暴露后的一年内要定期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即分别在暴露后6周、12周、6个月、12个月检测。不进行暴露后预防用药者,也要定期检测HIV抗体,检测时间同上。

定期检测HIV抗体及随访结果填写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

4、保密

无论重大事故或小型事故,单位和个人对事故涉及的职业暴露者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均应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七、组织管理

1、医疗机构负责暴露者和被暴露者就诊时的伤口消毒处理,进行初步的危险性评估。同时在1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职业暴露防护用药纳入全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免费用药计划,药品由政府免费提供。职业暴露防护用药不得擅自用于非职业性原因暴露的事件。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d18e87ca417866fb84a8e3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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