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人口规模划分新标准

发布时间:2014-11-19 16:16:1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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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网讯 日前出版的《中小城市绿皮书》依据目前中国城市人口规模现状,提出的全新划分标准为:市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50~100万的为中等城市,100~300万的为大城市,300~1000万的为特大城市,1000万以上的为巨大型城市。

  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城镇化率将超过50%,这意味着有一半以上人口将工作和生活在城镇。我们应当遵循城镇化发展的规律,抓住城乡人口结构转折的重大机遇,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构建城镇化战略格局。

  如何划分界定大、中、小城市,厘清城市概念对于研究中小城市城镇化进程、推进大中小城市发展,其意义不言而喻。

  按照我国目前的城市发展理论,城市从规模体系上总体分为五个类别,也就是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和巨型城市。

  198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中等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20万以上、不满50的城市,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20的城市。但是这部规划法已于200811日废止,而同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没有设定城市规模的条文。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尚未从立法的层面对大中小等城市规模概念进行定义。

  日前由中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高峰论坛组委会、中小城市经济发展委员会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出版的2010年《中小城市绿皮书》对划分界定大中小城市提出了新标准。

  中小城市绿皮书指出,近年来,中国城市飞速发展,城乡人口流动频繁,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之间的界限模糊化,城市人口规模迅速膨胀,许多县级城市(包括县级建制市和规模较大的县的中心城镇)的市区常住人口已经达到或超过20万、50万的临界值。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使原有的城市划分标准已经不适应现实的需要。

  我国中小城市数目已达2160个,56%的地级以上城市为中小城市。为此,绿皮书依据中国城市人口规模现状,提出的全新划分标准为:市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50~100万的为中等城市,100~300万的为大城市,300~1000万的为特大城市,1000万以上的为巨大型城市。

  按照全新标准统计,中小城市绿皮书指出,截至2009年底,中国有建制市655个,其中地级以上287个,县级建制市36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市辖区常住人口均超过百万;省会城市中,除银川、拉萨外,其他城市市辖区人口也超过百万(也就是说,省会城市中只有银川、拉萨属于中小城市);地级城市的情况则较为复杂,东部地区的地级城市市区常住人口大多超过百万,以山东省为例,15个地级城市中,只有滨州、德州、威海、东营等四个城市城区人口低于百万。与此相对应,中西部地区的多数地级城市市区人口均未超过百万。中国地级以上城市数量以及市辖区常住人口低于百万的地级以上城市数量,在287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162个城市属于中小城市,占比56%

  在368个县级建制市中,除了昆山等极个别发达城市的市区人口接近或略超过百万之外,多数建制市市区人口在数万至数十万之间,都归属为中小城市。此外,全国有50个地级区划、1580个县级行政区划(1463个县、117个自治旗县)并非建制市,但这些地区(州、盟)、县(自治旗县、旗)的中心城镇,也已经聚集了相当规模的人口,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与建制市的市区较为接近,中心城镇居民享受着城市化的生活方式,也归属于中小城市。从总体上看,我国中小城市数量已达2160个,其中地级建制市162个,非建制市的地级行政区划的中心城镇50个,县级建制市368个,非建制市的县级行政区划的中心城镇1580个。

  中小城市绿皮书指出,今后十年到二十年内,将是我国城市化快速推进的时期,城市化率的提高应当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扩容为主,将大力提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对产业和人口的承载能力。(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da9ac0bcaaedd3383c4d39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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