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二史札记》中对陈朝的记叙

发布时间:2022-10-18 10:51:0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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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二史札记》中对陈朝的记叙


赵翼是清代著名的文学家、史学家,他的代表作《廿二史札记》很重视史实的真实性,它通过考异、辩误、纠谬等形式,对历代正史作了大量的考订工作。赵翼在《札记》的9至卷12当中,以4卷的篇幅阐述了赵翼《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和《南史》的读书笔记,其中涉及陈朝宗室的内容见于《陈书多避讳》和《南史与陈书歧互处》两条,主要是陈昌之被害、陈伯茂之被害及陈叔坚之被嫁祸三事。这三件事实际上都是皇帝迫害宗室的事件,并且与帝位的争夺有关。从中可以看出,陈朝的君主与宗室之间存在着一种微妙的关系,他们既相互利用,又相互斗争。关于陈昌之死,赵翼在《札记》中认为《陈书》所写有所避讳,没有完全记录其中实情。《陈书》中有记载陈昌之死的有三处,《世祖本纪》仅有"景子,衡阳王昌薨";几字的记载,《侯安都传》也仅记有"昌济汉而薨";而已,至于《衡阳献王昌传》则称其"景子济江,于中流船坏,以溺薨。";这三处记载中完全看不出陈昌有被害的迹象。《南史》中对陈昌之死的记载也有三处,《世祖本纪》中云"丙子,衡阳王昌沉于江。";《衡阳献王昌传》记载其"丙子济江,于中流殒之,使以溺告。";,这两处的记载与《陈书》相类,但是在《侯安都传》中却直言侯安都"因自迎昌,中流而杀之。";这样与《陈书》相对照,《南史》中对于陈昌之死的记载一针见血地指出陈昌之死为侯安都所为,绝非意外。通过对比《陈书》与《南史》记载互歧之处,不难发现,陈昌之死是由侯安都直接造成的,而其背后的真正主谋则为陈蒨。侯安都在陈昌死后,"以功进爵清远郡公,邑四千户。自是威名甚重,群臣无出其右。";很明显,陈昌之死是侯安都立的一大功劳,所以文帝为其加官进爵,宠爱有加。文帝要杀陈昌,这与他非正常的继位有关。陈蒨是陈霸先之兄陈道谭的长子,陈昌则是陈霸先的嫡子也是当时所存的唯一儿子,按照正常的继位顺序,当皇帝的应该是陈昌而非陈蒨。但是在陈霸先驾崩时,仅由于陈昌未归便由侄子陈蒨继位,这其中并不是一帆风顺没有阻碍的。《陈书》中关于文帝的继位出现了三种不同的记载,第一种是《世祖本纪》中所载的"遗诏征世祖入纂。";第二种是《高祖章皇后传》与《蔡景历传》记载的,武帝驾崩之后,章皇后与中书舍人蔡景历等人商议,"秘不发丧,诏世祖入纂。";第三种是《侯安都传》记载的,武帝驾崩后,侯安都随陈蒨入朝,并与群臣商议奉陈蒨为帝,但是"时世祖谦让弗敢当。太后又以衡阳王故,未肯下令,群臣犹豫不能决。";在此紧要关头,侯安都果断站了出来,"按剑上殿,白太后出玺,又手解世祖发,推就丧次。";帮助陈蒨登上了皇位。陈昌是被文帝所害,这就从侧面验证了陈蒨的皇位并非是通过高祖遗诏取得的,也不是在章皇后的授意之下继承大统,而是通过激烈皇室内部的斗争才得以取得的,昌对其来说是一大隐患,也是影响其继位合理性的一大障碍,所以陈昌不得不死。同陈昌一样,始兴王陈伯茂也死于谋杀,而非意外。陈伯茂是世祖陈蒨的第二子,生性聪敏好学,又是太子陈伯宗的同母弟弟,因而深受世祖的爱重。废帝即位之后,刘师知等人矫诏让陈顼离开朝廷中央,陈伯茂劝成此事进行。刘师知等人被诛之后,陈顼担心陈伯茂会煽动朝廷,便给他进号中卫将军,命令他入居禁宫中,专门与废帝相游相处。此时四海之内的声望都已归向陈顼,陈伯茂深感不平,朝夕愤怒,屡出恶言,陈顼以他无能,不以为意。到韩子高等谋反之时,伯茂同时暗地参预其事。等到陈伯宗遭到废黜时,陈伯茂也被皇太后下令降为温麻侯,另遣派地方居住。此时六门之外有别馆,是诸王加冠婚娶场所,陈伯

茂被命令出宫到那里去居住。关于陈伯茂的结局,《陈书》中的交代却有些不清不楚,只言"于路遇盗,殒于车中。";就此看来,陈伯茂直接参与到了多次朝廷政治斗争之中,最后在出宫之时却因意外死于盗贼之手,不免有些蹊跷。而通过翻阅《南史》的相关记载,发现却是"宣帝遣盗殒之于车中";,直书其为宣帝所害。陈伯茂被宣帝所害的原因也不难想象,大概就是宣帝怕其对自己的帝位造成威胁,所以要诛之以绝后患。《札记》中指出的陈昌与陈伯茂都死都与争夺帝位有关,这一点对于陈朝宗室的研究很有帮助。陈朝宗室成员由于可以担任高级将领、丞相以及地方要州的刺史,势力不断扩大,对其而言,宗王身份可能已经无法满足其对于最高权力的欲望,因而很容易使其产生争夺皇位甚至是废帝自立的念头。《札记》中还提到了另一位遭到皇帝忌惮迫害的宗室成员,他就是高宗陈顼的第四子长沙王陈叔坚。陈叔宝即位之后,由于患创,眼睛不能看东西,于是朝政便交由陈叔坚决断,陈叔坚以此势倾朝廷。由此引起了后主对其的忌惮,想要削弱其权势。《陈书》记载,"叔坚不自安,稍怨望,乃为左道厌魅以求福助,刻木为偶人。";看似好像是陈叔坚由于不满而作木偶,但是《南史》的记载却并不是如此。后主是由于忌惮陈叔坚权势太盛,为了防止其会对自己造成威胁,所以就"阴令人造其厌魅,刻木为偶人。又令人上书告其事,案验令实。";也就是说,陈叔坚作木偶一事实为陈后主故意而为的栽赃嫁祸,是一起政治迫害事件,目的就是扫除会对皇权造成影响的障碍。《陈书》中没有将此事准确记录下来,反而是为陈后主掩饰,其中原因值得思考。《陈书》的本纪当中因"为尊者讳";隐去了不少对陈朝皇帝来说不光彩的内容,不仅是以上提到的陈昌、陈伯茂和陈叔坚的被害,就连陈霸先的代梁称帝也没有一丝的逼夺之迹,因而会与《南史》出现互歧之处。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赵翼认为这是因为撰写时"仿照前史格式,当时国史本是如此,姚察父子故不能特变其体也。";虽然本纪中没有这些内容,但是在列传中却零散有相关史实更为准确的记载,也算是对本纪中内容的补缺。因此,《札记》中认为《南史》对于《陈书》所记载的内容虽然没有过多的改动,但是其中对于相关细节的记载"使奸恶不能藏匿,此最有功于《陈书》";如果对《陈书》的作者姚察、姚思廉父子的生平进一步了解,不难发现,姚氏父子曾为陈朝臣民,尤其是姚察在陈朝颇受皇帝亲重,因此对于陈朝是有感情的,记录史实时不免会加入个人的感情因素,以致产生不实的记载。加之写陈朝的历史,对姚氏父子来说是写当代史,那么就必然会与现实的政治、人物有一定的关联,因此会为皇帝隐讳掉一些不光彩的历史也就不意外了。参考文献:姚思廉撰.《陈书》.中華书局,1972.2】李延寿撰.《南史》.中华书局,1975.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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