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自查方案(最新)

发布时间:2019-09-07 19:55: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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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自查方案(最新)

根据《XX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民政厅、人社厅、审计厅、扶贫办、银保监局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的通知》(X财监【X661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通过专项治理达到“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的目的,坚决斩断伸向惠民惠农尤其是扶贫资金的“黑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治理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惠民惠农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管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自查工作,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整治“政出多门”“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拿出治理规范措施,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群众身上。

(三)基本原则。一是统一部署,分步实施。XX旗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由旗政府按自治区实施方案要求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各苏木镇和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具体工作采取各苏木镇和相关部门自查,市级督查,自治区重点检查方式分布实施。二是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全旗各苏木镇和相关部门按专项治理自查方案要求先开展全面自查,以部门自查为重点,通过市级督查、自治区重点检查传导压力,边自查边治理,摸清情况,举一反三,规范管理。三是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建立联席工作机制,财政局牵头组织协调,各苏木镇和相关部门按职能明确责任分工,共享有关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会商,立行立改。

二、自查范围和内容

(一)自查范围。X—X年中央、省、市、县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下同)“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自查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检查、清理、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摸清中央、省、市、县四级通过“一卡通”管理发放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有多少项?归哪些部门管?按什么标准分配?发了多少?发给谁?是否存在:

1)违规将资金大项拆成小项,多头管理等问题。

2)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4)该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发现金、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

5)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不知晓。

6)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嘎查(社区)没有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等问题。

7)财政补贴政策不符合实际、漏洞较多、政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2.“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

1)部门画地为牢,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

2)有关部门和代理银行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3.违法违规问题。摸清“一卡通”卡在哪里?谁在用卡?钱去哪了?是否存在:

1)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卡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2)通过收买欺骗等手段,用无关人员身份证件办理“一卡通”,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

3)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

4)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522日至524日)

1)制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专项治理协调小组,确定召集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专职办事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

2)制定专项治理自查方案,财政局呈人民政府审签,方案下发并报XX市财政局备案。

3)争取纪委监委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支持配合,建立协调机制和问题移交与处理通道。由政府协调当地纪检监察机构发布通告。

4)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立“一卡通”专项治理举报电话,明确工作模式,并在相关媒体公开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情况反映。

5)各苏木镇和相关部门做好政策、补贴标准、受益人员名单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以旗政府名义召开全旗“一卡通”专项治理自查工作部署动员会。

(二)自查阶段(525日至31日,7天)

1.自查工作要求及任务分工。各苏木镇和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协作。自查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原则,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调查核实。

1)“一卡通”补贴资金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自查内容负责对本部门补贴项目、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开展自查,建立健全政策和资金管理台账。

2)各苏木镇和相关部门按照自查内容认真自查,做到“三个清楚”:搞清楚有多少受益人,补贴对象识别是否精准,是否存在“吃空补”和应享受未享受问题;搞清楚办了多少卡,当地有多少种“一卡通”、每户群众持有多少张卡、卡在哪里、谁在用卡;搞清楚发了多少钱、钱到哪去了,已经发放的资金有没有真正到应受益群众手上,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截留挪用等腐败和作风问题,财政补贴资金是否全部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

2.报表填报。认真填报专项治理基本情况表、问题统计表和县级情况汇总表,及时上报旗专项治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镇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一卡通”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要分别指定专职机构和联络人,按职责承担相应工作。XX旗总协调办事机构设在财政局(监督检查股),负责专项治理自查工作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数据汇总、问题处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各苏木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的主体责任,精心部署,认真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全面规范。

(二)发挥震慑作用,促进问题整改。加大专项治理宣传攻势,利用各种媒体发布通报,督促在“一卡通”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限期向纪检监察部门主动说明情况,退赔资金。财政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各苏木镇和相关部门对专项治理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对顶风违纪、涉黑涉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从严惩处。对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要予以严肃问责。

(三)实行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完善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机制,逐步解决多头发放、环节过多等问题。规范支付方式,充分运用网络支付等信息化手段。引导代理银行优化服务,鼓励跨行支付和短信到账通知免费服务。依托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和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等系统,强化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日常监管,实现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落实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监督方式,建立定期核查机制。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dbe265c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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