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安丘市中小学校长
任职资格培训班的申请
尊敬的市教育局领导:
根据国家教育部第8号令《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中关于“新任校长必须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将完成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校长考核、任用、晋级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的规定和国家教育部教师[2013]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文件中“各地要严格执行新任校长持证上岗制度,新任校长或拟任校长必须参加不少于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现有中小学校长培训情况,我校准备举办一期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以便达到上级规定的要求。 我校准备在2016年11月举办此次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培训班以短期集中培训、在岗自学、外出培训学习、集中研讨、市内观摩为学习形式,并通过考试、考核,对成绩合格者报请教育局审核后,颁发给《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证书》。
特此申请
安丘市教师进修学校
2016年10月14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f0ee774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02ddc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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