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旌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斌同志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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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旌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斌同志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发表日期:2011228 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安徽省旌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页面已被访问 308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总结表彰大会,与会的有全县31家省、市、县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各乡镇分管乡镇长、农业站长。首先我代表县政府对这次受到表彰奖励的3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表示热烈的祝贺!
鼓励和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县大力发展精品农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打造农业品牌,促进农民增收的现实要求。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
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通过农民的联合与合作,增强了双层经营体制中“统”的功能,能有效解决村级集体经济统不了、乡镇经济技术部门包不了、农民一家一户干不了的问题,是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根本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0077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围绕水稻、灵芝、茶叶、烟叶、特种养殖等优势产业,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引导农民、生产大户、龙头企业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008年,县农委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2010年县政府出台了《旌德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考核奖励办法》,通过加快推进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增强了合作社民主管理意识,极大提高了农民市场组织化水平,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注入了新的活力。 截止201012月底,全县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89家,其中,种植类45家、养殖34家、加工、营销、服务类10家。入社成员2730余人,遍布全县10个乡镇,带动农户1.6万余户,成员比非成员农户年户均增收400元以上。合作社累计注册农产品商标12个,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
绿色食品认证9个,26家合作社建立了自己的网站,5家食品加工类合作社通过了QS认证。建立了苎麻、灵芝、茶叶、水稻等各类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3.5万亩。旌德县祥云茶业合作社、旌德县飞鸿大雁养殖合作社分别于2007年、2009年被评为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近几年又有乔亭小籽花生、旌玉屏粮食、荣达肉牛养殖、新水茭白等16家合作社被评为宣城市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存在问题
(一)组织松散。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组织机构松散,服务功能弱,利益联结少。一部分合作社组建初衷偏离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有的想争取上面资金扶助,有的想享受到减免税费政策,有的是乡镇为了完成考核指标而让农民被动组建合作社。同时由于合作社不能给农户带来多少实惠,农户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不高。
(二)运行不规范。1、未按制订的规章制度运作; 2、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有些甚至没有财会人员建账;3、没有规范的盈余分配,大多数合作社都是按市场价(或略高)与成员一次交易,不存在按交易量比例二次返还盈余。
(三)成员素质偏低。合作社作为一个市场主体,要在市场中参与竞争,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人才进行运作和管理。从我县的情况看,合作社成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农村经济管理知识匮乏,市场开拓能力不强,缺乏长远的发展眼光,法律意识淡薄,难以适应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四)业务指导力量薄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具有较强的政策性、知识性和业务性,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业务工作队伍,经过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业务指导工作才能扶持起来。然而,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的指导部门——农经管理部门在县乡的配置相当弱,且普遍存在年纪偏大、学历不高、学非所长、培训不够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五)金融扶持不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扶持目前缺乏必要的金融扶持,已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具有法人地位,但因为处在起步阶段,它的市场主体地位得不到金融部门尊重,很难得到信贷支持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奖励政策的导向作用,使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现“稳定存量,拉动增量,促进升级”的目标。
(一)在发展原则上,要从抓合作社数量向质量并举转变。对已经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切实加强指导和服务,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逐步规范、提高;对新组建的合作社,要从源头抓起,在组建、登记阶段就加以规范,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对有名无实和明显偏离了“三民”原则的合作社进行淘汰。做到“登记一个、规范一个、发展一个、成熟一个”,逐年步入
良性发展轨道。
(二)在发展模式上,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能人大户和龙头企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完善合作社与成员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对农业龙头企业,要继续贯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发挥好各类“龙头”的带动作用。各乡镇要对本地农产品种养、营销大户进行摸底调查,编制能人大户名册,经常过问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他们发展好合作社提供良好的空间和环境。对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能人大户,要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鼓励。 (三)在发展措施上,继续加大扶持力度。一是政策扶持。今后每年县政府将按照《旌德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考核奖励办法》的规定,对经过考核评选达到规范化标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命名的,给予奖励给予表彰奖励。二是信贷支持。金融部门要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把扶持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要适当放宽小额贷款额度,方便合作社购买生产资料的周转使用。三是人员培训。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工作纳入“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范围,制订年度培训计划,重点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财务核算、诚信经营等知识的培训,逐步提高合作社带头人和成员的整体素质,提升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四是科技服务。要及时为合作社提供各类产品的最新生产标准,积极引导合作社成员运用标准化技术和方法进行生产。五是基础建设。要尽心尽力地帮助解决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政府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同志们!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定会乘势而上,在规范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为全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
0一一年元月二十四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1cb293510661ed9ad51f3e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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