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相鼠》的“相”的释义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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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相鼠》的的释义析疑
《诗经·相鼠》的,传统解释为审视”“察看等,然而也有不同看法。本
文比较历代学者对的训释,认为传统的释义有些不妥,解释为地名较妥当。

标签:《诗经·相鼠》训诂比兴通假地域特征
《诗经·相鼠》是国风鄘风中的一篇。关于它的主旨,《毛诗正义》(汉代毛公传、郑玄笺、孔颖达疏)相鼠刺无礼也。后世诸家并无异议。然而对的解释却有些争议之处。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下:第一种,察看、审视《毛传》:相,视也。”“《说文》:相,省视也。”“《尔雅》:相,视也。”“《诗经》集传(朱熹):相,视也。”“郭璞《注》:察视也。第二种,孙奕云:相,地名。按《地志》,相州与河东相邻,则知相州有此鼠。诗人善取譬焉。若毛氏以相为视,则视物之有体与皮者皆可喻视,何必取鼠哉?(吴景旭:《历代诗话》卷一)第三种,陈第的《毛诗古音考》(第49页)里说:相鼠,似鼠,颇大,能立,见人则立,举其前两足,若拱揖然。愚于蓟门山寺见之,僧曰:‘此相鼠也。’及检埤雅,已有载焉。盖见人若拱,似有礼仪,诗之所以起兴也。今注曰①:‘相,视也;鼠,虫之可贱恶者。’意义索然。按《说文》引此诗,亦以相为视。误也久矣。

上述三种观点,第一种流传最广,从《毛传》到现在,多数人都持此说。主要是因为毛氏、许慎、朱熹等为名家,其解释则多据权威性,但这也不能说明此说一定正确。第二种和第三种,可能直到陈第、孙奕时才提出,虽说接受人数较少,但并不能以此说明这种观点一定错误。我们赞同第二种观点把解释为,而陈第并没有说应该解释成什么,只是说解释为是不好的。

一、不能解释为审视”“察看
(一)从《诗经》表现手法看:比兴是《诗经》六义之二,按照朱熹的说法:比者,以此物比彼物也;兴者,先言它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因为二义极其相似,历来区分不甚了了。但他们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如:《硕鼠》硕鼠硕鼠,勿食吾黍。这是以鼠喻人。用《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借雎鸠以男女相处和谐。而《相鼠》是用鼠有皮、体、齿,以人之无礼仪。既是托鼠起兴,自然就不必特意用具有审视意义的来表达。因为诗意用来表现,已经非常合适了,何必再来这字?所以孙奕说得好:若毛氏以相为视,则视物之有体与皮者皆可喻视,何必取鼠哉?

(二)从《诗经》句子特点看:《诗经》的语言讲究整齐、协调、对称,在运用手法的环境中,我们可以看到下面一些有趣的现象:

1)桃之夭夭,有蕡有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夭》



注:①(指朱熹注。
2)摽有梅,其实七分。求我庶士,迨其吉兮。《摽有梅》
3)爰有寒泉,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劳苦。《凯风》
4)雄雉于飞,泄泄其羽。我之怀矣,自诒伊阻。《雄雉》
上面诗句的例句,都是采用的手法,两个分句前后对称,句子结构基本相同。虽然例句不是穷尽性的,但也能显示出《诗经》语句有对偶倾向,具体到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这是复句与复句相对,诗句可以看作鼠有皮,人无仪的形式。如果将释为,那么前后两句就不对称,这违反《诗经》语言求对称的要求。古人有这种语言意识,自然应该会在造句时加以留心。

(三)从《诗经》诗意表达看:《诗经》的运用,其艺术魅力体现在营造意境时有层次感;或者表达情感委婉含蓄,浓烈急迫,凄切悠远等。如果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按照你看那么令人讨厌的老鼠都有皮,人却偏偏没有礼仪。人如果没有礼仪,不死还干什么?这种理解,就显得诗意太过显豁,缺少必要的联想空间,而且与的写法矛盾。这与诗意美的要求也是根本相悖的。

二、不能解释为”“
(一)不能解释为
字形的特点:根据小篆的字形特点,相:,松:《说文解字注》两字的形状不太相似,所以这种形近致误的可能性应该较小。

字音的特点:根据《诗经古今音手册》(向熹著,南开大学出版社,19882月第1版):阳部心纽,息亮切,息良切;:东部邪纽,祥阳切。从声母看,虽然心纽、邪纽都是精组声母,但从韵母看,”“的韵母在《诗经》音系里,它们的韵部相差很远。它们的主要元音分别是“a”“u”根据通转的原则,韵部相差很远,声部也不能通转,而且也找不到它们通假的文献用例。所以”“由于音同通假的可能性也较小。

(二)不能解释为
给动物命名的常用方式应该是用动物的生存环境或者食性命名。如:社鼠、鼷鼠、鼯鼠、松鼠等,社者社也(即祭祀社神的祭堂)鼷者,也、鼯者,也。这些是以动物生存的环境命名的。为什么就不能有个楣鼠之名呢?从《说文解字注》(段玉裁)的材料看:‘楣’秦名屋榜联也,齐谓之‘厃’,楚谓之梠,秦名屋榜联也者,秦人名屋榜联曰‘楣’在鄘国的人们怎么会用秦地的


来称呼自己生活地的常见动物呢?所以,给生活在屋檐间的蝙蝠命名为楣鼠是不可能的。

的字形看,甲骨文的是目字上画眉毛之形以会意,如果眉毛之形磨损掉,那就成为,和《诗经》差不多同时代的《楚辞》有,指的就是屋檐。但遗憾的是没有找到楣鼠。在先秦其它文献当中也没有记载。因此,不能把理解为的字形磨损致误。

《事物异名分类词典》中有关蝙蝠的方言说法:《方言》第八:‘蝙蝠:自关而东谓之服翼’,或谓之飞鼠。《尔雅》释鸟:‘蝙蝠:服翼’晋郭璞注:‘齐𧊄䘃”“”“𧊄䘃”“mrjəj”““pjəj”“𧊄䘃”“䘃”的裂变构词,“䘃”读为“mək”故有人认为它们读音相同,是同一事物。因此应该是字之误。但这又忽略了《诗经》时代的读音问题,这几个字的读音从韵部看,一个是韵,一个韵,他们的韵部相差很远,不能当作同音替代。

三、应该解释为地名
孙奕云:相,地名。按《地志》,相州与河东相邻,则知相州有此鼠。但他的解释太过简单。《相鼠》诗的来源看,国风鄘风鄘风即鄘国国风,反映此地的风土人情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等内容。据《诗经集传》(朱熹)歌北谓之邶,南谓之鄘,东谓之卫。这诗应该就来自于相地。据《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载:相,殷河亶甲所都,本宋邑,秦置相县,故城在安徽宿县西相城在河南廘邑县东十五里,春秋时曰相。《边韶老子碑》:老子楚相县人。又《古本竹书纪年》河亶甲整即位,自嚣迁于相(相即相邑,亶甲的都城)。根据鄘国的地望判断,这两地符合条件。但给事物命名的情理来看,作为鄘国的人们,给自己非常熟悉的事物命名,会不会用本地地名加事物名的方式组合。譬如:相鼠、相狗、相鸡等,我们认为这种方式应该是不用的,根据人们的认知习惯,是本地的事物,那它的地域的区别特征就不重要了,也就不必用地名加物名的方式了。用这种方式的场合主要是本地人称外地的事物时应用,蜀地外、黔地外的人称说蜀地的狗、黔地的驴时,为了区别就称之为蜀犬”“

有一种情况却是不可忽视的,如果鄘国人因为某种原因,离开故国,身居异地,就有可能因为对故园的思念或表现家乡事物的美好,而特意强调地域这个特征。正是越鸟巢南枝,狐死必首丘,人的心理也是一样的。如有湖南人、四川人在外地,很想吃点家乡菜,于是说哪有湘菜、川菜馆一样。

这首诗就是陈第所说那样,借相鼠”“见人若拱,似有礼仪之状统治者的无礼仪。是人们特意强调自己家乡的一种动物。言外之意是,你们统治者比不上我们那里的礼鼠”“拱鼠,又表达了对家乡事物的怀念,以寄托对故园之思。这时诗就显得意蕴悠远。比解释为审视要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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