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组织参加《行风热线》供暖专题

发布时间:2019-03-04 23:12:06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组织参加《行风热线》供暖专题节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7.11.16

【实施日期】2017.1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组织参加《行风热线》供暖专题节目的通知

哈尔滨市住房局、齐齐哈尔建设局、牡丹江市建设局、佳木斯市建设局、佳木斯市供热办、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鸡西市建设局、双鸭山市房产局、伊春市建设局、七台河市建设局、鹤岗市城管局、黑河市建设局、绥化市建设局、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建设局:

按照省委、省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各市(地)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于20171121-24日参加《行风热线》供暖专题节目,现场受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1124日行风热线供热专题节目安排

按照省纠风办统一安排,省住建厅、哈尔滨市住房局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将参加由省纠风办、省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的《行风热线》,采取互动交流形式,直接接听群众电话,解答群众提出的咨询和投诉问题。

其它各市(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供热企业,在本地设立分会场统一收听节目,做好连线解答投诉问题工作。

参加现场直播节目的人员需要在1124日(周五)730分前到达哈尔滨市汉水路333号广电大厦门前,由电台工作人员统一接进直播间。参加人员统一着正装或工装。省住建厅协调人员联系电话为152********

“行风热线播出时间和形式,1124日(周五)早800-930在省电视台新演播室录制(演播室为4号楼7楼新演播厅),由龙广新闻台(AM621/FM94.6)直播;省电视台新闻频道将于129日(周六)中午1100-1200播出。

二、1121日政策解读节目安排

直播时间为1121日(周二)800-900,参加政策解读单位为,哈尔滨市住房局供热管理相关处室负责人和相关单位人员3-6人,于1121740到达省广电大厦正门,联系行风热线编辑电话进入直播间。请事前设计供热政策类问题20个作为解读节目所用,请于1120日前完成,22-23日准备场外连线。

三、面孔和行业风采节目安排(录播)

牡丹江市供热办、大庆市城管委协调相关单位各选1名基层先进人物,并向住建厅城管处报送二名人物的事迹材料,于1124日(周五下节目后)与龙广听友网进行同步视频录制。录制当日请嘉宾于1124日的约定时间到达汉水路333号广电大厦正门,到达后请与当期编辑联系,由编辑引导进入直播间。(播出时间:1126日(周日)800-900。)

四、1211日《行风回音壁》节目安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哈尔滨市住房局于1211日(周一800-900)走进省电台直播间,对节目中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反馈,以接听群众反馈电话、电子软件抽查回访和播放记者追踪采访报道为主。凡是受理了投诉问题的单位承办人员,都要在节目播出的时间段,做好与省电台连线的准备,认真解答群众投诉问题的办理情况。参加人员于1211740到达省广电大厦,与编辑联系进入直播间。

哈尔滨市住房局及相关单位于125日前将参加回音壁人员名单报至省住建厅纪检组。

五、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市、地供热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供热企业统一参加,确定集中统一的收听地点,及与省电台直播间的联系电话,各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收听节目,着重解决冬季供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直接接听和解答群众提出的咨询和投诉问题。

(二)深入现场,全力解决问题。各单位对每件投诉问题都要认真办理,限时解决问题,要及时到现场或群众家中进行调查处理,所有群众投诉问题限期在节目播出后7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认真填写《行风热线投诉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单》,及时上报省住建厅。

(三)注重沟通疏导,赢得群众满意。投诉问题处理报告单必须由投诉人、承办人、部门业务主管领导签字。要提高办结质量,向当事人做好政策法规的解释工作,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节目后,按照省纠风办确定采访问题,省广播电视台对投诉人和相关单位进行采访,有关供热部门和单位做好采访配合工作。省住建厅将对重点问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288655ca0c7aa00b52acfc789eb172dec6399da.html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组织参加《行风热线》供暖专题.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