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小时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4-08-02 20:32:4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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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小时工作制度

一种不同于六小时工作制的工作制,按劳动种类分类、按劳动内容分层、按劳动需要分时段、全国统一的6小时工作制。

目录

1 原因

2 实施

3 问题关键

4 美的权益画饼

5 会激发劳资矛盾升级?

6 应该鼓励部分企业实行6小时工作制

1 原因

2 实施

3 问题关键

4 美的权益画饼

5 会激发劳资矛盾升级?

6 应该鼓励部分企业实行6小时工作制

1 原因

  (图)六小时工作制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现代化步伐加快,目前8小时工作制已带来一些问题,影响到劳动时效性和劳动者生活质量。由于扎堆上下班,也对城市交通造成了很大压力。鉴于此,近年来,一些地区和单位已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调整工作制,实行错时工作制,实际上已打破了8小时工作制。

  6小时工作制可以保护劳动力资源和人的身心健康,提高生活品质;缓解交通压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改善社会生存环境;可以提高工作效能、改善工作及节约成本。调查显示,在中国,有效工时仅占制度工时的70%左右。缩短工时,在不增加人员的条件下,劳动效益将增加25%。这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机关将更加明显。

2 实施

  (图)六小时工作制

  劳动管理部门要组织成立专门课题组开展调查研究和论证,要综合当前中国部分地区试行商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错峰上下班的实情和民意调查结果,做出科学分析,分别按大的工作种类(政府和国家事业单位;校、研机构、金融和医院;企业和商业;工、矿、农业;文娱、服务业等)、工作性质和内容(领导机关和具体工作部门)、工作需要(单位和社会),提出每天6小时工作的具体建议方案,并通过媒体广泛征求意见。

  要实施好6小时工作制,还要强调法定正班时段不得改变。要严格审查计件工资制在 6小时工作时段的合理性,严格执行超时段工作3加班工资规定并且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要鼓励扩大就业岗位,满足6小时分时段工作劳动力需求;限制劳动者业余时间兼职从事社会服务每周不得超过20小时。

3 问题关键

  (图)六小时工作制

  8小时工作制已进入第48个年头,逐渐被隐入商业社会高速运转的肌体之中,步入名存实亡的尴尬阶段。此时,“6小时工作制的提出,并没有催生出新的工作价值观和工作趋势,其最大的意义也许在于:让已经混淆了工作和生活空间的职场人士重新认识到工作时长的存在。在超时加班普遍存在的当下,8小时工作制尚且形同空文,6小时工作制显然也只能存在于很美很天真的想象层面。然而,这样的提议毕竟是一个信号,毕竟存在着话语意义,还是可以通过职场人士的各界反应来判断当下的劳动价值观和劳动状态在时间维度内的走向。大多数的声音告诉我们:8小时、6小时、X小时……在追逐企业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前提下,对于工作时间的硬性规定形同一张虚幻的废纸,泡在过度竞争和职业焦虑的职场大浪里。

4 美的权益画饼

  (图)六小时工作制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提出新建议:有必要在《劳动合同法》的框架下,建立起按劳动种类分类,按劳动内容分层和劳动需要分时段,实行全国统一的6小时工作制。要实施好6小时工作制,姒健敏认为,要强调法定正班时段不得改变,严格审查计件工资制在6小时工作时段的合理性;严格执行超时段工作3倍加班工资规定并且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还要鼓励增加就业岗位,满足6小时分时段工作劳动力需求,限制劳动者业余时间兼职从事社会服务每周不得超过20小时……出乎意料的是,由劳动者利益出发的建议,引来的只是嘘声一片,职场专家和职场人士普遍认为这样的提议只不过是看上去很美的权益画饼而已。

  对于姒健敏提出的缩短工时,在不增加人员的条件下,劳动效益将增加25%”的理想状态,有专家指出,当前多数单位和员工的生产率根本无法企及这样的程度,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恨不得将三班倒改为四班倒,昼夜不停摆,这样的规定根本鞭长莫及。对此,人力资源专家曹子祥表示:现在提出6小时工作制是极其不合适宜、不成熟的。从世界范围来看,每一次缩短工作时间,都是生产力大幅度提升的结果。瑞典实行3-4天的工作日,那是因为机械化、自动化生产取代了人手。香港尚且实行6天的工作日制度,内地凭什么和香港比。目前,国内爆发全国性的劳动力短缺,无论是高层还是蓝领,都处于人手不足的状态。劳动时间,作为劳动力产出的重要保证,代表了企业的产能和竞争力。如今谈缩短工作时间,实在是痴人说梦,不切实际。

  深圳某电子企业董事总经理则向记者表示,如果骤然缩短工时,实际上会打破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平衡,有些单位会出现劳动者主动要求加班的怪现象,领取计件工资的员工势必会遇到更大的压力。规定的制约力与劳动的社会化程度之间存在巨大落差,无报酬加班加点普遍存在于非国有机构之中。6小时工作制如果施行,最大的受益者是享受休假待遇最充分的群体,譬如公务员老师等。

5 会激发劳资矛盾升级?

  (图)六小时工作制

  在加班已然成了职场潜规则的背景下,2009年初实施的新劳动法似乎有望让已经名存实亡的8小时工作制得到保障。而在新法还未产生明显效应之时,提出更加超前6小时工作制,许多人力资源专家抨击其合理性。中国的劳动力收入水平本来就低,作为资方的企业主挖空心思要控制生产的成本。劳动法的实施提高了劳动的成本,已经造成了相当多企业的不适应,如今86’势必会加剧劳资双方的矛盾,导致矛盾大面积升级。而由此带来的仲裁成本,也是大部分劳动者所无法承担的。这样的提案,既不能提高劳动者实际的收入和满意度,对劳资双方没有任何好处,有何实施的必要?针对6小时工作制,现在有相当部分的小企业连8小时工作制都没有很好遵守。首先要做的事情严格执行现有的劳动法律法规,而不是去奢谈缩短工时。

6 “应该鼓励部分企业实行6小时工作制”

同时,提出6小时工作制的初衷应该是提高工作效率福利政策,还是具有一定的话语权意义。职场中存在着不同性质的行业岗位,无论是在现行的8小时工作制的规定下,还是6小时的美丽畅想中,各企业和单位都可以灵活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时。也有专家认为,可以借鉴国外弹性工作制时间的经验。不必对上下班时间一刀切,各单位在8小时工作制的基础上自主确定上下班时间,甚至部分单位可以让劳动者自己确定上下班时间。如此弹性的工作制时间,似乎更合乎人性和科学性。天涯论坛上一位名为cq10000的作者在帖子里写道:我觉得应该鼓励部分企业实行6小时工作制。在可行性上,不妨让公司在注册时,就可以注册8小时和6小时工作制企业,实行6小时的,可以减免一些税收。而公司在招请员工时,必须注明自己是6小时工作制企业。无论是纸上谈兵关于劳动工时的快乐臆想,还是嘘声一片的抵制评论,对于大多数劳动者而言,86”的最大意义恐怕还是存在于话语权层面,在于劳动者休息权的意识得到了愈加广泛的尊重和保护。

谁的“六小时工作制”?

对于中国人的工作辛苦程度,你我都很了解,而且我们大多数人就身在其中,苦不堪言,甚至我经常感慨:什么时候能真的每天上班八小时啊!

这个我们国家从1960年开始实行的八小时工作制,来源于一百二十多年前的51日,美国芝加哥工人示威游行,要求减少工作时间。是的,这看起来属于劳资矛盾,和现在备受争议的《劳动合同法》一样,是老板和工人/职员之间的此消彼长——你没见两会期间女首富张茵批《劳动合同法》,被网友骂惨了,那是一场实实在在的劳资/穷富之间的争论。员工的保障多了、工作时间少了,老板赚的钱就少了,这是个简单逻辑。

按照这个逻辑,现在中国的劳方保障少、干得多,那资方一定是很滋润。但我也接触到很多文章,特别是中小企业主的文章,他们一样叫苦连天,我收到过他们的几封来信,那个诉苦时的情感流露,与弱势群体的来信倒是如出一辙,或者我们可以说,他们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弱势群体”。

本来是此消彼长的一对矛盾体——劳资双方,却又看起来同病相怜,这真是怪事。原因何在?

原因就在于,我们除了要给老板打工,还要和老板一起为别人打工,这个“别人”是谁?先看一则报道:

《华商报》记者日前接到报料称,2005年前后,富县共有300余人通过关系进入乡镇政府机关工作。35日,记者从富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一位工作人员处获悉,富县确实发生了大规模向乡镇政府机关违规进人事件,目前,经有关部门查出确认的违规进人人数为204人。

其实引用这则报道也没太大必要,有点社会经验的人都知道很多单位有“吃空饷”的人,工资照拿,但人已经下海经商或休息去了。浙江大学的副校长也不过建议“六小时工作制”,其实中国有很多人已经“零小时工作制”了。还有一些人虽然也去上班,但基本是迟到早退,在单位无所事事,或者只有接到电话开会时才去单位,我们不妨称其“准零小时工作制”。

这些实行“零小时工作制”的人,当然就是靠你我养活的。所以有人说“为什么瑞典法国这样的高福利国家养懒汉还很发达,我们中国不养懒汉却很穷?”这是说错了,正因为我们养了比发达国家多得多的懒汉,才富不起来。

情况是这样的:中国人勤劳却不富有,首先是因为一些落后的体制造成经济的低效,使我们和别人付出同样的劳动却创造了更少的财富,打个比方,本来我们创造的社会总财富应该是20,因为低效成了10;其次,虽然我们效率低,但因为太勤奋(血汗工厂),所以创造的财富也不少,也就说那个10也不低了,但由于分配不公,所以大多数人很穷,少数人很富。

比如我们要办企业,本来盖一个章就行,但由于政府管制要盖“无数个”章,这样一方面影响我们创造财富的效率;另一方面创造出来的财富被“偷”走了——本来养一个盖章的就够了,结果却要养“无数个”盖章的。

现在我们超时工作,“八小时”名存实亡,却要养闲人;老板们所谓“黑心”、“贪婪”、“压榨”我们,却要缴纳繁重的赋税、却要被吃拿卡要。如果我们和我们的老板不为那些人打工,如果这些钱能留到企业里,那就可能是我们的福利,那我们也许就不用上那么长时间班了。

现在八小时工作制无法落实,加班没有加班费,我们呼吁,我们甚至诉诸法律,却见效甚微。究其原因,一方面国有垄断企业占尽优势资源,民企生存空间逼仄,多是下游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又税负沉重,不得不靠“压榨”劳动力过活,连给老板一点“发善心”的机会都没有;另一方面我们没有西方那样的工会,劳方没有谈判能力,资强劳弱。这两个问题不解决,什么“几小时工作制”、什么劳动法,都是一句空话,一张废纸。

如果我们真的实行“六小时工作制”,那只会加剧劳资矛盾,如今年两会时的情况,只见穷富阶层对立,不问矛盾的根本原因。到时候“六小时”变成十六小时,超时没有加班费,那一定又骂“老板坏”:是的,老板贪婪,但他也是人,现在员工权益保障比较好的私企,一般是效益不错的,这说明经营轻松的话,老板也没贪婪到要把员工逼成“奴工”;是的,“老板坏”,那你给我们和他谈判的权利啊,为什么不让劳方自己制衡他?

而“不解此等风情”的浙大副校长,他的提议完全成了给公家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量身定做的,与我们其他人何干?“目前8小时工作制已带来一些问题,影响到劳动时效性和劳动者生活质量”、“6小时工作制可以保护劳动力资源和人的身心健康,提高生活品质”,听听,好不和谐。最好再让公务员们练练瑜伽、定期体检、多陪陪女朋友、常回家看看……

呸,这等只会制造“花边”,不敢直面真

6小时工作制”是为谁设计的

连“8小时工作制”及加班制度在许多单位都没有得到真正执行,何谈“6小时工作制”呢?

每天只工作6个小时?那真是太好了!作为上班族的一员,笔者举双手赞成。不过,这样的兴奋只是一闪而过,因为对于一些工作时间弹性很大的行业来说,不管实行几小时工作制,都要一如既往地工作。失望之余,我自然而然地想:假如实行“6小时工作制”,谁会从中受益呢?

7亿农民会成为受益者吗?当然不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对农民来说,工时制从来都没有太大的意义。

2亿农民工会成为受益者吗?估计他们只有苦笑的份儿。我们知道,农民工是中国目前工作时间最长的群体,几乎所有农民工,每天都要工作十几个小时,而且大多数没有什么“两倍加班费”之说。

厂矿企业会实行“6小时工作制”吗?机器一停,就意味着产量减少和利润减少,何况,有些机器是不能停的。要保持机器的运转,每天“三班倒”就会变成“四班倒”,这就意味着需要增加职工,有几个企业愿意而且能够承受这样的成本增加?

想来想去,能真正享受“6小时工作制”的,恐怕只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单位“坐办公室”的人,其实,真正能享受到双休日、带薪休假的,也基本上是这部分人。满打满算,这部分人全国也不会超过1亿。姒代表称,调查显示,在我国,有效工时仅占制度工时的70%左右——这样的调查结果可能就是从这一群体身上得来的。因为对于农民工等一线劳动者来说,不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何况,目前的现实是:连“8小时工作制”及加班制度在许多单位都没有得到真正执行,何谈“6小时工作制”呢?

姒代表还详细地设计了“6小时工作制”的实施细节,比如“严格执行超时时段工作三倍加班工资规定,并且每天不超过2小时”、“限制劳动者业余时间兼职从事社会服务每周不得超过20小时”……考虑得可谓周全。如果这些设想都能付诸实施,确实是广大劳动者的一大幸事。可是,姒代表却没有说如何保证这些设想能变成现实——而这个问题是绝对不能回避的。

我也非常憧憬姒代表设计的劳动状态和社会环境,不过,这确实有些缥缈,还是等“8小时工作制”执行到位后,再来讨论是否实行“6小时工作制”吧。

实问题的专家学者代表,要他何用?

超编、“吃空饷”与“官民比”

据《人民日报》报道,河南2100个乡镇总编制数16.21万名,实有人员30.23万人,超编86.5%,平均每个乡镇超编66.8人,超编200人以上的乡镇就有60多个,最多一个居然超编400多人。

媒体没报道前,只知道超编严重,看了报道还是吓了一跳。一个镇居然超编400多人,也算是史无前例了吧!

还是在上个世纪末,媒体报道了宁夏自治区同心县的超编。1991年至1998年期间,该县共违法、违规录用357人,其中假公章、伪造干部身份140人,在校生18人,年龄最小的5岁。案涉厅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14人。33万人的贫困县“吃皇粮”者达1.1万人,超编2800人。一个只有3座墓的陵园养了20名管理人员,被人嘲讽为“20个活人守着3个死人”。

自上个世纪末开始,机构改革的步伐一直都没有停过,尤其是乡镇。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总是被弄得轰轰烈烈,到了2005年,何以还有这么严重超编的?看来,超编已成为久治不愈的顽症了。

还有一大顽症是“吃空饷”。《人民日报》810日报道,南充市针对“吃空饷”问题开展了大规模整顿,全市各单位及辖下各县区共清理出“吃空饷”人员2323人,年减少财政支出近2000万元。此前,有媒体报道,河南鹤壁市淇县就清出了吃财政空饷者136人,节省各类财政补贴、工资性支出103万余元。安徽省颖上县从今年3月起,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现象全面摸排清查,清出在编不在岗中小学教职工990人。

超编、“吃空饷”现象让人联想到“官民比”,人事部及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王通讯说,我国的“官民比”是1198;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说,我国的“官民比”是1203。而一般认为“官民比”是126

有关部门认定的“官民比”有统计口径问题,但是,盲目乐观,认为我国的“官民比”不高,则极有可能掩盖存在的冗员、超编及“吃空饷”等问题。“官民比”需要适度,但是,那种明显的水分不应该算在适度之内。财政供养人员与民之比,目前尚无一个科学的标准,但从报道的一批又一批“吃空饷”和超编者来看,“官民比”不是低了而是高了。

清理超编、清出 “吃空饷”者,给人们一个干干净净的“官民比”。

工人为何工资低?——一个血汗工厂业主的自语

说到血汗工厂,国人无不切齿。大家异口同声谴责工厂主的黑心,似乎在血汗工厂中打工的农民工的辛酸和苦难,都是工厂主贪婪、冷血的结果。

很不幸,老道人也是这千千万万血汗工厂中的一位小业主,在广东省某镇有一家多时百人,少时几十人的手袋作坊。本人无意于为工厂主辩护,只在这里随便说几句,权当自己喃喃自语吧。

谁也无法否认,血汗工厂就是血汗工厂。这里的工人工作时间长、劳动报酬低、生活条件差,都是事实。就本人所在地区的工厂来说,一般生手(比如新入厂的剪线、打包装的杂工)的工资约600元左右(包吃住),熟练工人比如车位工、开料工、高车工,因计件或计时工资的不同,有一千元上下的,也有2,000元以上的,至于住宿,一般都是8-20人一间房,条件好些的大厂,房间装有空调,吃饭则大多外包,工作时间则除极少数是八小时制,其他都在一天12小时上下。

1、谁是受益者?

如果国人认为血汗工厂的存在完全是厂主的贪婪造成的,这种认识一定是模糊的,可悲的是现在除了少数研究者外,大多人抱这种简单的想法。其实想想在血汗工厂这条利益链中,谁是受益者,这个问题也就有了答案。血汗工厂的产品大多外销,境外采购商第一个赚得盘满钵满。一件在纽约第五大道售价120美元的衬衣,给到中国工厂的加工费也就12美元,因为中国厂商的价格竞争,最后付给厂家的一般在10美元以下(《南风窗》8月刊下期49页),这样,境外采购商赚取了其中最大一块利润,而国外消费者则买到了便宜的中国货,降低了生活成本。

第二位的受益者,当然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目前的研究者或者忽略或者不提这一块。政府除了就业和税收外,所谓中国地位上升,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国外消费者对中国廉价商品的依赖,这次中国和欧盟关于纺织品的争端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政府对工厂征收6个点的国税,2.5个点的地税,如果你开个批发点,你还要交4个点的销售税,加起来就已经是12.5,虽然不可能足额征收,但如果真正足额征收,大家都不要活命了。这里把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分开讲,是一种现实。因为在政府征收的税款以及各类收费外,政府工作人员还要拿去一块,这是谁都心照不宣的。我工厂所在的镇,一个普通税务专管员开的是本田雅阁2.4私家车,你可以想象一下他们拿这块有多大,还有消防呢,治安呢,工商呢?

第三位才轮到工厂主。道理很简单,他们直接面对工人,看起来是罪魁祸首,是直接盘剥者,但他们被境外采购商盘剥后得到的这点利润,还要被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再盘剥一次。如果运气不佳,还有破产的可能,和政府及工作人员的旱涝保收大不一样,所以在这条利益链中,他们也显然处于下端。

最后是打工者。我们现在的好心人都忽略了一个事实,即:血汗工厂如此残忍,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愿意忍受?老道人与工厂的很多打工者关系不错,只要问到他们,他们的回答几乎是一致的:农村赚不到钱,在这里无论如何比在农村好。也就是说,从某种程度上,他们在被看做是血汗工厂的受害者的同时,他们也是受益者,或者是不能看做是纯粹的受害者,尽管这一切都不能证明血汗工厂存在的合理性。

2、改变血汗工厂特征,工厂主能走多远?

现在对血汗工厂的指责,多集中在报酬低、劳动时间长、粗暴对待、拖欠克扣工资等方面,当然还有工伤、社会保险甚至性权利等。要说所有的这些都是问题,有些是普遍存在,比如劳动时间长,有些是部分存在,比如拖欠工资。

要解决这些问题,现在的说法是政府要强化监督,意思类似于强制厂主履行义务,以此达到保护劳工权益的目标。老道作为一个业内人士,觉得如果只有这一个思路,那一定走不远。

对于工厂主来说,赢利永远是第一位的,这是商道通则,如果不能赢利,企业都无法生存,更不要说劳工权利。最近一年来的民工荒,已经使很多企业意识到改善劳工待遇的问题,其实很多企业也知道与劳工关系的重要性,工资明显大幅上扬,很多企业在住宿、饮食甚至解决性权利方面也已经在想办法。但是,如果企业因此增加的成本不能消化,也就是说因此而使成本大幅增加,就有可能使本就微薄的利润变为负数,一旦如此,改善的努力只有终止,一切再回到原样。所以,所谓政府监督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的思路,劳工条件的改善并不能走多远,非不愿为,是不能为。

3、政府该做什么?

改善劳工条件,改变血汗工厂的现实,主要还是政府的责任,这种责任不仅是监督,而是要为企业生存和发展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具体来讲,也许有几点:

1)减低税负或者公正地征税和收取各种费用。上面讲过,现在税负如果足额征收,没有企业能生存,所以现在的做法是拼命和征税官员谈条件,将应计税额降低。这样就产生两个问题:一是税务官员私下受贿,他们以受贿多寡来决定你的应交税额,这样大家的税负其实相差万里。在有些镇或村里,很多人因为租了村干部的房,不做工商登记,完全不交税,也不交其他任何费(治安费、垃圾处理费等)。二是因为税负不同,造成价格恶性竞争,没有税负或税负较轻的企业就能承受更低的报价。

2)政府征收税款或收费后,认真做点有益的工作。也就是说,政府在某行业艰难之时,不仅应该减收税,同时也应该在必要时出钱出力。比如现在每个人每年收取144元的暂住证费,政府拿去做了什么?每年上缴的税收,政府又做了什么?政府不能只是监督者,又收税又收费,但轮到要改善劳工生活福利、保障劳工权益时,就把经济责任都推到企业身上,自己只出嘴。

3)管好你自己的人。政府本身运行的高成本和腐败的隐形成本,全都转移到企业和公民身上,一年几万亿的税收,竟然还要发行国债才能平衡财政,而其中的钱大部分被吃喝用了,参观用了,坐车用了,形象工程用了,落到私人口袋了。说句难听的话,政府运作的高成本和官员的腐败,才使中国企业的竞争力大打折扣,具体到血汗工厂,如果政府公开的和官员私下的钱能少收点,你再要强制厂主改善劳工条件,人家会不心甘情愿吗?

4、心中的几份凄凉和悲哀

老道人也算个读书人,面对血汗工厂的现实,有时也生出几分愧疚。只能说,只要赚到点钱,就要拿出一部分用于改善工人的工作和劳动条件,但任何一间或几间工厂的努力,都无法改变血汗工厂的现实。现实也许就在于:我们还没有到能够消灭血汗工厂的时候。你如果只叫工人一天做8小时,而别人做10小时,你认为你做工厂能赚到钱吗?在官员无德大肆收受贿赂时,你不觉得既然赚到口袋的钱,为什么还要拿出来?当农村依然破败,无数人涌入城市,随时可以招收到廉价劳工时,面对同样压榨农民工的政府,你能产生必要的道德感和同情心吗?

所以,老道人说:声讨血汗工厂是必要的,但如果政府不能改变自己的行为,则一切都是空谈。你能让政府少花点钱吗?你能让农村不再破败吗?你能让官员不再腐败吗?不能吧,既如此,大家就只能慢慢来,否则就只能大家都没饭吃。这就是我们必须面对的,凄凉和悲哀的现实。

“休息权”不能做简单加减法

正是由于一些政府机关工作效能不高、人浮于事,才导致执法不严、公共服务不到位,许多普通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难以落实

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认为,6小时工作制可以保护劳动力资源和人的身心健康;缓解交通压力;可以提高工作效能、改善工作及节约成本。他认为,调查显示,在我国有效工时仅占制度工时的70%左右。缩短工时,劳动效益将增加25%。这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机关将更加明显。(《浙江日报》319)

休息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表面看来,姒健敏的建议实质是主张进一步扩大我国公民的休息权,按理说这应该是“万民同乐”的事情。然而,在目前的社会现实下,这种建议有多少实际意义却值得商榷。

一方面,毋庸讳言,在当前纵然是实施8小时工作制,许多普通劳动者的休息权仍然很难得到保障。据报道,国有企业80%以上职工未享受带薪休假。而私营或中小企业迫于成本压力,基本不考虑带薪休假,员工加班加点更是十分常见。在这种情况下,提出所谓“6小时工作制”,“饼”是画得更大了,但对普通劳动者来说其实毫无意义。

另一方面,这种做法真正受益的只能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机关的工作人员。按照姒健敏提供的材料,在我国有效工时仅占制度工时的70%左右,这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机关更加明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正常解决问题的思路,应该是加强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督察,以提高其有效工时;或者裁减臃肿人员,为纳税人节约开支;或者要求政府机关为百姓提供更多公共服务,以实现100%的有效工时。而不应该反过来,进一步减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上班时间。显然,如果机关作风未改善,纵然是实行6小时工作制,也不可能增加有效工时、提高政府机关工作效率,反而会导致整体工作效率因时间缩短而进一步降低。

上述两方面的问题,实质上是相关的:现实生活中,正是由于一些政府机关工作效能不高、人浮于事,才导致执法不严、公共服务不到位,许多普通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难以落实。所以,要更好地保障广大普通劳动者基本的休息权,就必须“牺牲”掉当前某些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多占”的“休息权”,即要促使他们精简机构人员,提高有效工时,增加公共服务,严格执行法规,确保普通劳动者在8小时工作制下的正当休息权能够落到实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排除将来公民的休息权有望进一步扩大,但就目前而言,还是严格落实“8小时工作制”下的劳动者休息权更为紧迫、更为务实。毕竟,老百姓不能靠画饼充饥,普通劳动者更需要可以兑现的休息权。

6小时工作制”难免“尺蠖效应”

目前资本强势的状态下,他们很难在实际工作时间上与资方讨价还价,即使是获得合理的加班工资也存在很大的难度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建议,有必要在劳动法的框架下,建立起按劳动种类分类、按劳动内容分层、按劳动需要分时段、全国统一的6小时工作制。他认为,6小时工作制可以保护劳动力资源和人的身心健康;缓解交通压力;可以提高工作效能、改善工作及节约成本。(319日《浙江日报》)

少上班多拿工资无疑是每一个普通劳动者的梦想,姒校长能够站在普通劳动者的立场为他们代言,值得称道。姒校长的建议也得到众多网友的支持,但多数赞同的网友同时也认为这一建议“理想是美好的但不现实”,“很多企业每天都十一小时劳动着,还提什么六小时。”“12小时工作,只付8小时工资。改成6小时制后,就会变成工作12小时只付6小时工资。坚决反对!”

减少法定工作时间一直是世界各国努力的方向,委内瑞拉总统查韦斯就曾酝酿休闲革命,建议将每天的工作时间缩减至6小时。然而,在法国,法定工作时间2000年到2002年从39小时降低到35小时,但这并没有反映为每周工时数的直接减少,调查显示该国全工受薪者个人的工作时间在正常工作周里仍为39小时。而据世界经合组织2006年提供的数据,如果把做半工的人统计在内,法国受薪者平均每周工作36.2小时,超过德国人(34.5)和荷兰人(29.7),略少于英国人(36.4),但大大低于美国人(38.8)和波兰人(40)。

我国从1960年开始实行8小时工作制,至今已历时48年。但以每周工作40小时的时间来看,与世界各国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并没有太大的差别。随着,法定节假日的不断增多,劳动者全年工作的时间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其实并不大。因此,减少法定工作时间虽说是社会发展的方向,但并非迫在眉睫。事实上,发达国家之所以不断降低法定工作时间,是与其经济水平高、福利待遇好、劳动者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分不开的。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但整体水平远远落后发达国家的情况下,我们尚不能急于在法定工作时间上与其看齐。

从同一天的一则新闻里我们会发现,网友们的担心并非多余:番禺区某医疗器械公司的77名员工,认为公司欠他们加班费及其他赔偿共计200多万元,将公司告上了法庭。据悉,这种集体性的劳动维权官司在国内实属罕见。(319日《南方日报》)劳动者每年月平均工作时间是167.4小时,超过这个时间算加班。劳资双方的分歧是,公司方面认为,208小时标准是早就约定的,他们愿意支付超过这个时间的加班费,但不同意按167.4小时的标准来计算加班费;工人方面则否认双方之间有过约定,并表示劳动合同也没写明具体劳动时间。从这一事件我们可以发现,法定工作时间长短并非普通劳动者面临的主要问题,而是在目前资本强势的状态下,他们很难在实际工作时间上与资方讨价还价,即使是获得合理的加班工资也存在很大的难度。

事实上,推行“6小时工作制”极容易产生“尺蠖效应”:该制度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容易推行,使其工作者享受到这一政策福利;而在一些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则可能因为法定工作时间的缩短,劳动者却不得不接受资方的加班要求,而工资待遇依然不能上涨。这样反而会增大劳动者之间休息福利的差距。因此,在中国现有的条件下,推行“6小时工作制”的时机还尚未成熟。事实上,要让缩短法定工作时间,具备实际意义,还需经济水平的进一步发展,政府行政效率、劳动保障能力的进一步增强。

说白了,为了对付制度成本和制度障碍,中国人只好每天多勤劳几小时,先为制度成本打工,然后才是为自己的收入工作;而对于某些贪婪的老板,我们又无力制衡。回到浙大副校长的提议,完全成了给公家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量身定做的,如此让公务员先潇洒起来,养公务员的人却只有眼巴巴地看着,恐怕不和谐吧?如今这些专家学者代表,老是不能面对真实问题,老是抓不住要害,也不知道是无能还是无为,反倒成了制造花边的高手……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36d5254844769eae109ed12.html

《六小时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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