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7年贵阳地区社保缴费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2 13:45:5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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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7贵阳地区社保缴费基数的通知

根据贵阳社保局及供应商通知现调整贵阳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规则如下:

一、调整项目:社保基数

1、 基数范围及社平:

1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11.58

2)上下限:养老、失业、工伤2004.63——15034.75

生育5011.58——15034.75

医疗 4009.27——15034.75

2、 缴纳额精度: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 新政策生效时间:养老 2017.1月起执行

失业、工伤、生育、医疗 2017.7月起执行

4、 全国系统调整时间:2017.7.15

5、 其他规定:

1) 养老保险原则上原基数低于2004.63的需要补1—6月差额,7月起执行新基数,但是实际上以月底社保局拷盘为准确定补缴人员名单

2) 离职的员工是否补费:6月在册,7月离职,基数低于2004.63的员工养老需补1—6月差额,实际补差人员以社保局拷盘为准,

6、 涉及外企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全国业务发展部

2017 7 10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4585e68590216fc700abb68a98271fe900eaf7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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