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为确实做好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 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7年预 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郴财绩字[2018]2号)及文件 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 告如下: 一、专项概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 我院是2002年成立的副处级全额事业单位,由郴州市教 育局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人高校 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 教师资格证笔试、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课 程考试、自学考试和社会考试等工作。我院下设 设5个职能 室,为副科级,分别为办公室、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自学考试 科、社会考试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核定全额拨款事业 编制13名,领导职数:配院长1名,副院长2名,纪检委员1 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实际在职人员13名,退休4名。 2、项目名称、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17年我单位狠抓重点工作, 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 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根据我院的工作职能和职责, 安排我院的项目资金主要有 5项:分别为招生考试经费(含 招飞、学
考等各类组考经费) 全年各项国家考试组考安排; (1706034),主要用于2017年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考经 费(1706035),主要用于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组考安排; 教师资格考试组考经费(1706036),主要用于 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组考安排;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经费(1706193073),主 要用于2017年全年考点组考及考点维护实施; 国家教育考 试考务指挥中心及保密室改造 (1706193074),主要用于2017 年1月一3月保密室扩建改造,2017年2月一6月考务指挥 平台建设。 (二)专项立项情况 1、招生考试经费(含招飞、学考等各类组考经费) (1706034)立项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推进国家教 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学[2011]1号)、《关 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 (湘办 [2012]50号)、《关于做好我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 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626号)《关于做好2017年南航 在湖南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南航股湘招飞[2016]01号)、《关于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 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湘教考通 (湘 [2016]27号)《关于加强教育考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通[2016]552 号); 2、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考经费( 1706035)立项依 据:《关于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交由招生考试考试机构
牵头组织实施的通知》(湘教通[2015]232号)、《湖南省教育 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工 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16]33号); 3、 教师资格考试组考经费(1706036)立项依据:《湖 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湘教发[2015]43号) 4、 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经费 (1706193073)立项依据:《教 育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 作的通知》(教学[201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考 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湘办[2012]50号)、《关于做好我省国 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2]626 (湘教通 号)、《关于加强教育考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6]552 号); 5、 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市级指挥中心及保密室改造 (1706193074 )立项依据《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保密室管理 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2]28号)、《关于加强教育考试管 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552号)。 (三)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专项长期目标:为郴州培养人才,为国家选拔人才服务。 专项年度绩效目标:确保 2017年我市各项国家教育考 试招生考试工作安全、公平、公正。 专项实施保障措施:我市各项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组 考方案。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240.00万元,全部是财政 资金,均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 经费(含招飞、学考等各类组考经费) 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考经费 分别为招生考试 (1706034) 80.00万 (1706035)5.00万元; 教师资格考试组考经费(1706036)5.00万元;国家教育招 生考试经费(1706193073)30.00万元;国家教育考试考务 市级指挥中心及保密室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