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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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刻为180
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挑选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要一个最契合题意)
1.市公安机关于2009年1月4日对冯某(男,24周岁、张某(男,21周岁持刀掠夺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办。经侦办查明,冯某、张某施行掠夺,违法现实清楚,依法应当追查刑事职责。冯某、张某掠夺案于2009年3月30日侦办终结,移交市人民检察院检查申述。市人民检察院以为现实清楚,依据充沛,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最终陈说中,张某提出其参加掠夺是因为冯某的钳制,因为惧怕冯某报复,曾经一向不敢说,并提出了足以证明被钳制参加掠夺的证人的名字,期望法院从轻判处。对此,合议庭应当怎么处理__
A.应当康复法庭查询B.能够康复法庭查询C.没有有必要康复法庭查询
D.合议庭合议自在裁量是否康复法庭查询
参考答案:A
[考点]法庭查询
[解析]《高法解说》第168条:“被告人在最终陈说中提出了新的现实、依据,合议庭以为或许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康复法庭查询;假如被告人提出新的辩解理由,合议庭以为确有必要的,能够康复法庭争辩。”因此,假如被告人提出了新的现实,应当康复法庭查询;假如被告人提出了新的辩解理由,能够康复法庭争辩。在本案中,张某在最终的陈说中,提出了自己被冯某钳制参加违法的现实,这一现实足以对张某的量刑产生影响。因此,法庭应当康复法庭查询。
2.肖某是某复合厂工人。某村欲办工厂,听乡民杨某介绍,得知肖某地址的工厂出资少、效益好,所以由村支书、管帐和杨某到该厂查询。村支书查询后决议新办的工厂首要出产铝铂制品,因需求置办设备,故决议请肖某代为购买,并由该村承当车票和食宿费等,但没有酬劳。肖某与某机械厂联络,并跟该厂厂长赵某说:“有一个村想买复合机,我想从中心抽点钱,你们把价格弄高点。”次日,在该村村支书等人看机器时,赵某将价值8000元的复合机说成是14000元,该村村支书付款提货。之后肖某从赵某手中拿走6000元。则肖某的行为:__
A.构成贪婪罪B.构成职务侵占罪
C.构成侵占罪D.不构成违法
参考答案:D
[考点]贪婪罪;职务侵占罪;国家作业人员
[解析]首要,依据刑法第93条的规矩,不管是国家作业人员仍是准国家作业人员,其一同的特征便是“从事公事”,“从事公事”是国家作业人员的中心特征。这是因为从事公事是行使国家办理功能的一种表现,非正常从事公事就会使国家办理功能遭到损坏,因此才会冒犯到贪婪罪、受贿罪等职务违法。依照刑法规矩,受托付从事公事也或许构成贪婪罪,所以本案的焦点问题也便是判别肖某是否归于“受托付从事公事”的人员。所谓公事,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安排、办理、监督的活动,公事活动具有办理性质。而本案中肖某帮忙某村购买机器,这只是构成一种民事上的帮忙联络,肖某与该村并不存在从属联络。而且在整个机器购买进程中是否购买的决议权仍把握在该村村支书手中,肖某并没有权力和职责。因此不该承认肖某归于国家作业人员,因此也就不能承认其贪婪罪。其次,职务侵占罪的建立要求“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已有”,肖某并没有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所以不构本钱罪。最后,因为肖某没有“代为保管”该村的产业,所以也不
能构成侵占罪。所以,肖某的行为尽管不合法,且带有诈骗性质,可构成民法上的不妥得利,但并不构成违法。D正确。
3.1989年,甲经人介绍,与乙结识,当年年末成亲,大摆酒席较为风景。2001年,乙与人合伙到梅州做饮料生意,甲一家搬到梅州,但好景不长,乙的生意一日比一日差,乙常常打骂甲,将甲当成了“出气筒”,并暗里拟订了一份“离婚书”,要甲签名了断这段婚姻。甲泪如雨下,灰心丧气地签了名,带着三个儿女回娘家。回娘家的日子并不好过,加上弟弟要成婚,急需房子,甲一家四口只能腾出房子。就在甲尴尬的时分,近邻村40岁出面仍未婚的丙出于怜惜,对甲嘘寒问暖,还不断接济他们一家。甲为之感动,2007年就以夫妻名义与丙住到一同去,后双双出外打工,又生下两个女儿。请问丙和甲的行为应当怎么定性__
A.丙构成重婚罪;甲不构成重婚罪B.丙不构成重婚罪;甲构成重婚罪C.丙和甲都不构成重婚罪D.丙和甲都构成重婚罪
参考答案:D
[考点]重婚罪
[解析]依据刑法的规矩,有爱人而重婚的,或许明知别人有
爱人而与之成婚的,构成重婚罪。在本案中,尽管甲和乙签定了离婚协议,但两边私行缔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