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01 06:33: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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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健全中心领导班子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党组应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二、中心党组班子成员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中心党组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应当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 四、民主生活会前,应委托机关纪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如实向党组书记及每个成员反馈,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中心党组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时间和主题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使其充分做好准备;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开法和时间应提前15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六、民主生活会由中心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

七、民主生活会邀请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领导列席,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列席会议的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八、中心党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负责任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九、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级党组织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十、中心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民主生活会,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要向上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十一、根据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结合党员干部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制定领导班子存在问题的整改清单。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在中心机关通报和公开,接受监督。此工作委托机关党委负责实施。 十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7e2524a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c175cf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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