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20 11:25:3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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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和《X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原则,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更好地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建设富裕人文健康新X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目标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X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到X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基本完善,制度建设质量稳步提高,行政执法行为规范高效,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监督问责机制全面落实,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优化政府机构职能。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科学界定政府职责权限,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优化市、县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治化,落实好市、县政府执行职责。(市编办、市人社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严格按照中、省改革要求,继续依法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在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抓好落实,防止任何形式变相审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县市区实施更方便有效且有承接能力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下放到各县市区政府管理。(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拟新设或者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市政府有关起草部门和市政府法制办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推行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制度。对保留的行政许可,按照《X市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市、县两级政府以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禁止实施目录以外的行政许可项目。(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对行政审批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推动行政审批行为程序化、信息化、公开化。建立完善市县两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实行审批监管线上运行并向社会公开。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取消不必要的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各类年审、年检。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积极开展试点并逐步推广。(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完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全面落实“一个窗口办理”、“受理单”、“办理时限承诺”等制度,编制细化服务指南,制定审查工作细则。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网上政务大厅办事流程,大幅缩短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市编办、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负责)

3.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

深入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清单的内容和形式,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全面公开各类清单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7fb186aa0c7aa00b52acfc789eb172dec63997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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