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各类户口迁移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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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各类户口迁移须知

申请办理“各类户口迁移”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及证明(复印件的应随带原件以备核对)1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结婚时间、家庭基本情况及申请理由)2接受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如实反映申请人的情况、申请理由是否充分、是否同意迁
来落户)
3结婚证明或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未婚证明(民政局出
具)
4房产证、土地证或福建省南平市商品房销售(预收款)统一票据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及复印件。
5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6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7待业证或下岗证、失业证(劳动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8关系证明。
9行政调令原件及复印件。10毕业证、报到证(须有人事局盖章)原件及复印件。11劳动合同(须与用工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合同并盖有劳动局签证章)12行政调令或公务员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3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4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15申请人、迁移人双方户籍证明。1616周岁以上迁移人须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该须知由南平市公安局梅山派出所提供,用于各类户口迁移。我院师生,需提供14910111516点的材料证明。详情可咨询保卫科黄建南。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89e9f6d74eeaeaad1f34693daef5ef7bb0d1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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