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军训一日作息时间表
时间 | 安排 | |
上午 | 06:30 | 起床 |
06:30-07:00 | 整理内务 | |
07:00-07:30 | 早操 | |
07:30-08:00 | 早餐 | |
08:00-11:30 | 军事技能训练 | |
11:30-12:00 | 午餐 | |
下午 | 12:30-14:30 | 午休 |
14:30-17:30 | 军事理论课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 | |
17:30-18:00 | 晚餐 | |
晚上 | 19:00-21:35 | 军事技能训练和连队活动(点名、学唱歌曲等) |
21:35-22:30 | 军事理论课自学 | |
22:30-23:00 | 准备就寝 | |
23:30 | 熄灯 | |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军训团
2012年8月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军训管理规定
第一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高等学校军事训练教学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云南师范大学学生教育及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参加军事理论课学习和军训是大学生履行《兵役法》的具体要求。普通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港、澳、台和外籍学生除外)必须参加军事理论学习和军训。有严重生理缺陷、残疾、或因病不能参加训练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可以减、免不适宜参加的军事训练科目。审批程序是:本人申请附带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院党委意见→学生处签审→学校审批。报批条件为下列之一:1、身体有残疾;2、有严重生理缺陷;3、因病住院或出院后身体未痊愈;4、不宜参加军训的其他情况。
第三条 学生军训和军事理论课是学生就学期间的一门必修课,考试成绩或学分载入本人档案,是学生升学、毕业和高校学生进行预备役军官训练的重要依据。凡无故不参加军训和军事理论课学习者,其学分和成绩以零分记,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经批准减免军训科目者,参加军事理论课学习并可获得相应的成绩和学分。
第四条 参训学生要自觉遵守纪律,服从管理。有下列情形者,成绩和学分以零分记并给予纪律处分:
(一)恶意作假,逃脱军训者;
(二)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军训和军事理论课者;
(三)在军训期间,消极怠慢,屡次违纪者;
(四)暴力对抗教师和教官者;
(五)擅自离开训练地或未经批准私自出走者;
(六)训练期间有酗酒、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行为者;
(七)不服从指挥和管理,造成恶性人身安全事故者;
(八)其他未述及的违纪行为,军训管理部门有权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上述违纪处理按程序报批,载入本人档案。受处分学生可以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申诉。在该学年内,所受处分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规定扣分(德育项)。
第五条 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军训,对军训期间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表彰。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执行。
第八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云南师范大学
二OO五年六月十二日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军训相关规定
一、训练场规定
1、训练前,各连(排)由专人整队进入训练场,列队等候教官训练,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严格训练报告制度,有事要先报告,经教官允许方可出列或入列。
2、严格遵守操场纪律。各连(排)在队列中要姿态端正,精神振作,精力集中,服从命令,保持队列整齐,动作准备,协调一致。
3、训练休息时,保持在原地休息,不得远离训练场,军训期间应注意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和校园环境,不得随意践踏草坪或损毁学校公共财物。
4、训练中要注意文明、讲礼貌,要团结互助,关心同学,尊重教官,保持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训练气氛。
5、训练场内,不接触与训练无关人员或事物。其他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训练场地。禁止学生家长、亲友进场内找人。
二、军训请销假规定
1、军训期间,无特殊情况者,不请假。
2、如确有急事,训练期间可向教官请假,课余时间可向辅导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队。
3、请病假,须经校医院诊断同意后再向教官请假。
4、事假不得超过一天,病假不得超过三天,病、事假累计超过三天者,取消军训成绩。
5、连长给假不得超过1天,超时须征得指导员同意。请假返回后要及时销假,只请假不销假按旷课论处。
6、除重病号外,轻病号在身体健康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应坚持参加训练或到训练场旁见习。
三、会议及集体活动规定
1、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各连(排)需提前整队,清点人数,准时将队伍带到集合场所,按先后顺序入场,任何人不得单独行动。
2、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时要严格遵守会场秩序和会场规则,遵章守纪,服从指挥,不得迟到、早退或大声喧哗。
3、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前,各连(排)要周密安排,严密组织,严格会场纪律,确保集会安全。
四、奖惩规定
1、奖励实行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办法。根据在军训中的事迹及表现,给予口头表扬,通报表扬,颁发证书、奖状、奖品等。
2、在军训期间态度端正、训练认真、学习刻苦、尊重教官、服从管理、遵纪守规、出满勤、起表率作用的集体和个人,可评为先进连队和优秀学员,颁发证书和奖品,材料记入档案。
3、对违反训练纪律,触犯校规校纪的,视情节轻重,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五、军训着装规定
一、军训期间要统一着军训服装,保持军训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二、着装时要扣好衣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内衣不得外露。
三、保持军服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不得随意佩戴其他标志和徽章。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军训团
2011年8月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卫生评分标准
项 目 得 分 宿舍号 | 文明公约 | 值日表 | 座右铭 | 床 铺 (10分) | 摆 设 (16分) | 地 板 (12分) | 窗 子 (12分) | 屋顶及灯管(8分) | 床 下 (8分) | 桌 面 (10分) | 门 前 (18分) | 文明礼貌 | 总分 | |||
整洁、不乱、不脏 | 箱子、书、碗、杯子等 | 干净见本色 | 透明见本色 | 无蜘蛛网 | 无灰尘 | 摆放整齐 | 卫生 | 干净 | 干净无乱泼、乱倒 | 说话礼貌,老师参观自动起立 | ||||||
放置规则 | 放置整齐 | |||||||||||||||
10.8.4.2.0 | 8.4.2.0 | 8.4.2.0 | 12.8.4.2.0 | 12.8.4.2.0 | 4.2.0 | 4.2.0 | 4.2.0 | 4.2.0 | 10.8.4.2.0 | 18.14.10.8.4.2.0 | 此项只扣不加 | |||||
有得2分,无扣2分。 | 有得2分,无扣2分。 | 有得2分,无扣2分。 | 蚊帐统一格式挂整齐;被子、枕头叠放统一,书架统一放置,床铺整洁得满分,被子不叠一床扣4分,床铺不整洁扣2分/张。蚊帐、被子、枕头、书架不统一每项扣2分,有人睡觉扣4分(特殊情况除外),蚊帐半挂扣4分;如4张床均不成形、不统一,扣10分。 | 箱子统一放置成一条线,箱子上的物品放置规整,箱子、箱架干净,体现整洁得8分,箱子上或箱子间杂物放置不规则、不整齐扣4分,箱架不干净扣2分,箱子上有尘埃扣2分,各单项均有扣8分。 | 碗架上的物品放置有序,呈一条线,且干净无尘埃得满分,放置不整齐、无规则扣4分,碗架不干净扣2分,架上物品不干净扣2分,物品不干净、不整齐,碗架脏扣8分。 | 当日扫过、拖过,且保持干净,见地板本色得满分,扫过未拖扣8分,扫过、拖过,但不干净扣4分,未扫未拖扣12分。若扫过、拖过,但有一点垃圾扣2分。 | 要求一、二、三楼层必须擦,高楼层可以擦的部分擦过,且透明,窗台无灰尘得满分,有点花扣2分,未擦过扣8分,窗台有尘埃扣4分。若未擦、窗台也脏扣12分。 | 宿舍无蜘蛛网得满分。有一个扣2分,两个以上扣4分。 | 灯管擦过且干净得满分。擦过未净扣2分,未擦过扣4分。 | 床下物品摆放整齐且呈线得满分;床下物品放置不整齐、凌乱扣4分,鞋子放置呈线,其它物品不整齐扣2分。 | 床下扫过、拖过、干净得满分;扫过未拖扣2分,未扫过扣4分。 | 桌面各物品放置有序,物品干净、桌面干净无水得满分,有水扣2分(无论多少)物品整齐但不干净扣4分,有垃圾扣2分。若桌面较乱,有垃圾、有水扣10分。 | 门前区域,当日扫过,拖过且干净得满分,积水扣8分,有垃圾扣10分,扫过未拖扣4分,未扫未拖扣10分,扫过拖过有点垃圾扣2分,未扫、积水扣18分。 | 检查者进宿舍,舍员热情、有礼貌,无人躺、睡觉不扣分。检查者解释扣分理由、询问情况、不予理采扣20分,检查者离开砸门扣30分,对检查者出言不逊,有意中伤、挖苦扣40分,若有对检查者态度恶劣,进行侮辱、辱骂、人身攻击者扣至10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 ||
注:“文明礼貌”栏,要求学生必须做到。违者扣负分。 卫生最高分为95分,5分为宿舍装饰分,满分为100分。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军训带训教师工作职责
为保证学生军训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带训教师在军训工作中的教育、组织、协调和管理作用,切实增强带训教师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确保学生军训工作的顺利完成,学生军训带训教师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做好学生军训前的教育、宣传、动员和各项准备工作。
(二)与教官密切配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主动协调,协助教官做好军训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
(三)熟悉参训人员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其他基本情况,经常与学生谈心,及时做好疏导工作,对学生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进行教育引导并报告军训团。
(四)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注意发现问题,严防各类事故和不良倾向的发生,确保军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做好军训期间的文化宣传工作,协助组织开展征文比赛和联欢晚会,活跃和丰富军训文化生活。
(六)做好所在连(排)学生的军训稿件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并协助军训团做好《军训简报》的编辑与发放工作。
(七)关心爱护学生,军训期间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训练和生活情况,完善相关工作记录,每日训练完成后将情况反馈军训团。
(八)狠抓学生一日作息制度,做好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九)协助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及考试,做好先进连队和优秀学员评选,完成学生军训成绩和学分的认定工作。
(十)按时参加军训团组织的相关会议和集体活动,夜间在校内住宿,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完成军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军训团
2012年8月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军训成绩登记表
学 号 | 姓 名 | 性别 | |||||||
学院班级 | 所在连队 | ||||||||
军训总结 |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
考核成绩记载 | |||||||||
军事技能训练成绩(含组织纪律、心得体会、内务卫生等) | 军事理论考试成绩 | 总评成绩 | |||||||
连长签字: 指导员签字: | |||||||||
备注 | 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总评成绩为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成绩的平均分,总评成绩获60分以上即可获得军训学分。 | ||||||||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军训团
2012年9月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军训减、免军事技能训练科目审批表
姓名 | 学号 | 学院 | 班级 | |||||
申请理由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学院党委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学生军训团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证明材料张贴处 | ||||||||
备注: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减免军事训练科目:①身体有残疾;②有严重生理缺陷;③因病住院或出院后身体未痊愈;④不宜参加军训的其他特殊情况。
2、学生因身体原因申请减免军事训练科目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复印件)。
3、经批准减免军事训练科目者,必须参加军事理论课的学习和考核,以获得相应的成绩和学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8a1882531b765ce04081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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