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万不得已,信用卡别用最低还款作者:来源:《文萃报·周五版》2018年第09期
现在的年轻人几乎人手一张信用卡,刷卡时豪气冲天,还款时怆然涕下。体谅到用户的还款压力,银行体贴入微地提供两种选择,即账单分期和最低还款。
账单分期就是指将你当期帐单分成若干期再慢慢还。最低还款只需还账单金额的十分之一,假如账单金额是10000元,最低还款只需还1000元就可以了。看起来银行特有人情味,但你这么想的话就掉进银行的坑了。
信用卡有长达60天的免息期,但是当你选择了最低还款,就意味着你的信用卡没有了免息期。目前所有银行除了工商银行不是全额罚息以外,其他银行只要是最低还款以后,都是按照所有还款金额从消费那天开始按消费金额全额计算利息。
举个例子:假如你的信用卡账单日是每个月的22号,还款日是9号,你在当月23号消费了10000元,那么可以到再下个月的9号再还款,也就是说拥有47(8+30+9)天的免息期,中间不收取任何利息。但如果你选择的是最低还款,利息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而且是全额罚息,消费一万元每月需要缴纳150元左右的利息。在还清欠款期间,新的消费也将没有免息期,都需要还利息。长时间使用最低还款,年利率高达20%-30%!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最低还款,实在不行的话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据东方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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