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05-07 07:06: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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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荷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教育招生秩序,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 益,保证201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 做好2012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和审查工作的通知》(鲁教学 函[2012J3号)精神,结合荷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 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木章程适用于荷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 工作。

第二条、荷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而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荷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 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荷泽医学专科学校;部标代码:10444o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荷泽市大学路1950号(校本部); 荷泽市曹州路2988号(老校区);邮编:274000o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 校,隶属山东省卫生厅,教育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荷泽医学专科学校创建于1950年,1978年经国务院批 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1267人。

第八条、荷泽医学专科学校坐落于驰名中外的中国牡丹城,书画 之乡、戏曲之乡、武术之乡一荷泽市。校区毗邻曹州牡丹园、古今 园、百花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第九条、荷泽医学专科学校占地59. 8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而积 29. 2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846. 13万元,图书馆藏书 58. 77万册。学校校园环境优雅,办学条件完善,教学设施优越, 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等配有制冷供暖中央 空调。

第十条、荷泽医学专科学校师资队伍教学经验丰富,业务精湛, 师德高尚。现有专任教师51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62人,硕士 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201人;有山东省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11 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2人;拥有临床医学专业和药学专业2个 省级优秀教学团队;诺贝尔医学奖获得者,美国哈佛大学教授,世 界著名医学科学家盖蒂谢克(D. CarietonGajdusck)为我校的科学 顾问、名誉教授,学校常年有外籍教师任教。

第十一条、荷泽医学专科学校专业及课程设置适应社会需求,特 色鲜明、重点突出。现有临床医学系、护理学系、药学系、基础部、 实践教学部、社科部等6个教学系、部。设有临床医学、护理、麻 醉学、口腔医学、药学、医药营销、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疗保 险实务等9个专业,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含全科医学方向和超声诊断 方向,护理专业含ICU方向和涉外护理方向。护理专业是山东省特 色专业,麻醉学专业是山东省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和 护理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拥有《药理学》、《生理 学》、《诊断学》、《生物化学》、《人体解剖学》、《病理学》、 《基础护理学》、《护理心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 学》等10门省级精品课程,《药理学》、《诊断学》2门山东省教 学改革试点课程。

第十二条、荷泽医学专科学校实践实训教学资源丰富,设有公共 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机能学实验教学中心、形态学实验教学中心、 临床技能中心、护理技能中心、药学实验教学中心、中心实验室等 11个实践实训教学中心以及3个医药研究所。拥有附属医院3所, 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医院76所,其中三级以上医院22所,实习病 床36000余张,另有药厂、药检所等药学专业实习基地5处,医疗 保险实务专业实习基地5处。

第十三条、荷泽医学专科学校教学科研成果丰硕,先后承担教育 部及省、市级科研课题260项,其中,2项达国际先进水平,128项 达国内领先水平,121项达国内先进水平,获国家专利32项;编写 教材、教学参考书及学术专著160余部,发表论文1500余篇,其中 主编或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 45部。《荷泽医学专科学校学报》 为中国高职高专核心期刊。

第十四条、学校办学理念先进,校风学风优良。学校坚持以服务 社会和适应医疗卫生事业需求为宗旨,以学生就业为导向,遵循医 学教育规律,突出医学专科教育特色,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 内涵发展、加强教育质量工程建设作为学校办学永恒的主题。致力 培养医德高尚、基础理论扎实、临床实践能力强、一专多能的德、 智、体全而发展的面向基层的应用型专业人才。教育教学质量和人 才培养水平得到社会、学生及家长的广泛赞誉和认可。

第十五条、学校注重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山东大学医学院、青岛 大学医学院联合举办在职研究生进修班。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 批准,与加拿大格兰特•迈可伊万学院等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 我校选派护理专业的优秀学生赴加拿大格兰特•迈可伊万学院继续 学习深造,取得加方学历文凭;也接受加拿大学生来我校学习。学 校每年选派部分优秀护理专业学生赴英国带薪实习。

第十六条、2009年学校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山东省高等职业院 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先后荣获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 先进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七条、荷泽医学专科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 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荷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 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荷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 招生的日常工作。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和实施意见,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 施细则;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核准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及有关规 定编制并报送木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 生章程;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木校录取工作, 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 查;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组织木校有关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并负 责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 它工作。

第十九条、荷泽医学专科学校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录取

第二十条、荷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 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渠道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一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中,学校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 体制,贯彻执行德智体全而衡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参照考 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四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五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 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六条、录取规则

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报考我校的第一志 愿投档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校计划数为止; 若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则根据各省招生委员会的具体安排,从 填报我校的征集志愿考生中录取;对未报考我校志愿、又未填报征 集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2.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 定专业,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 愿考生不能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 无单科成绩要求。

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我校投 放计划的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学校招生咨询电话等。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入 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对体检和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以录取 专业为准,原则上不再作专业调整。但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 况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 审查备案。

第二十九条、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卬发 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和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J65 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鲁治教字[2009J29号)。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 临床医学(超声诊断方向)及护理、护理ICU方向)、护理(涉 外护理方向)、口腔医学等专业为4400元/学年;其他专业均为 4000元/学年。

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 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 算。

第三十条、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免)等完善的资助 体系。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设有国 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校级奖、助 学金。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三十一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学校名称:荷泽医学专科学校。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专业毕业生具有报考医师执业的 资格;药学专业毕业生具有报考药师执业的资格;护理、助产专业 毕业生具有报考执业护士的资格;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毕业生具有报 考临床医学检验技士的资格;其它医学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具有报考 相关类别职业考试资格。

第三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或代理招生相关事 宜。对以荷泽医学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 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 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0—59258235260906 监督电话:0530-*******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荷泽医学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b10f6179c3143323968011ca300a6c30d22f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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