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发布时间:2020-05-13 02:48: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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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河南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首次数据采集方案

为推进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完成数据采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函[2012]12号)和《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部署实施有关工作方案和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3]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数据采集范围和工作目标

数据采集的范围包括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的所有在校生。全国学籍系统在我省部署实施后,将我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学生的学籍信息录入或导入学籍信息系统,并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和问题学籍处理,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电子学籍数据库。

二、数据采集准备工作

1.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根据本方案制召开本地全国学籍信息系统建设工定本地区的数据采集实施细则,

作部署会。

2.开展培训。为做好数据采集工作,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学籍主管领导、学籍管理员、计算机操作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省教育厅负责培训省辖市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和计算机操作人员,并为每个县(市、区)培训1名技术骨干;各省辖市教育局负责对所属县(市、区)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和计算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各县(市、区)教育局对所属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和计算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学校的学籍管理或计算机操作人员负责培训班主任。

2013525日前完成所有培训任务。在培训工作中可使用学籍管理系统进行操作练习。526日起系统将重置、清空所有培训时录入的数据,527日系统正式启用,之后录入的数据为有效数据。

3. 核对学校(机构)信息。各地中小学校(机构)的代码、名称等核心信息,教育部已根据全国机构编码系统中的学校(机构)信息预置到全国学籍信息系统中。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务于515日前将辖区内所有学校(机构)的代码、名称进行核对,凡与实际情况有差异的,以县(市、区)为单位汇总,集中报省辖市教育局,省辖市教育局将所辖县(市、区)学校(机构)信息勘误情况汇总后,于517日前报省教育厅教育信息中心。

三、数据采集

(一)非毕业年级学生学籍信息的采集及时间安排.

1.准确采集纸质学生数据。学校组织班主任及有关人员将《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首次数据采集指标》(附件3)中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发至每个学生,由学生及家长填写并签字确认后交回班主任审核,班主任将核对无误的班级学生表格提交给学校学籍主管负责人和校长审核。校长及相关审核人员应在学生基本信息表上签字确认。没有居民身份证件号的中国公民学生,须由学校开具《无身份证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附件4)。

2.将学生数据(纸质)录入EXCEL文件。学校组织专人按照全国学籍系统提供的EXCEL模板,将学校校长和学籍主管负责人审核无误的学生数据(纸质)录入到EXCEL文件中且通过校验检查,EXCEL文件可按学校、年级和班级任一种方式命名存储。学校应组织专人核查录入EXCEL文件中的学生数据,确保与纸质数据一致。

3.学生及家长签字确认。在EXCEL模板中录入,且通过校验的数据(EXCEL),上传到学籍信息系统中,状态由“待处理”转变为“成功”后,学校分学生下载、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发给学生和家长再次签字确认。家长确认后的学生信息表,须由校长、学籍主管负责人及班主任审核确认并签字。

以上工作应在2013625日前完成。

4.审核上报学生数据。校长、学校学籍主管负责人或校长委托的管理人员需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且校长同意后,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在数据3062013上报。学校须在.

《学生纸质信息采集班级将个工作日内,各学校按年级、上报后3)交县级表》装订,并填写《学校学生学籍信息汇总表》(附件7存档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辖市属学校交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查。5.学校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学生数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力量,集中认真审核所属学校上报的《学生纸质信息采集表》、《学校学生学籍信息汇总表》,并与学校上传的电子数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人及核查人员签字确认,之后在系统中上报。省辖市属学校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程序按上述要求办理。各地须在 2013715日前完成审核上报。县(市、区)数据审核上报后5个工作日内,汇总填写《县(市、区)学生学籍信息汇总表》(附件8)报省辖市教育局归档。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于726日前汇总填写《省辖市学生学籍信息汇总表》(附件9)报省教育厅。全省汇总后与数据库对比验证,形成全省中小学生基础数据。今后数据若需改动须逐级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6.及时解决省内问题学籍。全国学籍系统在录入或导入学生数据时,自动校验学生身份证是否符合规则,并在全省学生数据库中进行学籍查重,校验出错或学籍相关信息重复的,定义为问题学籍。问题学籍分身份证件号错误、身份证件号重复和姓名、性别、出生身份证件号错问题学籍首先由学校负责处理。日期重复三种情况。.

误的,学校通过删除或变更方式解决。身份证件号重复和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删除、变更或佐证解决。变更或佐证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身份证件号重复的,所在学校都须提供佐证并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然后提交共同的学籍主管部门仲裁处理。对于无身份证号的中国籍学生须填写《无身份证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由学生和家长签字,经学校盖章后提交给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适时录入到全国学籍系统中存档。各地须在2013810日前完成省内问题学籍处理。

7.采集学生照片。学校须按《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照片采集要求》(附件5)采集每个学生照片,与数据录入同步进行。学生照片采集工作应在2013630日前完成。

(二)2013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学籍信息采集

2013年秋季入学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7年级)、高中一年级新生的学籍信息采集安排按照上述非毕业年级的采集程序和方法进行。2013930日前完成学校审核上报,1015日前学籍主管部门完成审核上报,1030日前完成学籍查重和问题学籍处理。

四、学生身份验证和全国范围学籍查重

1.学生身份验证。各省(区、市)学生数据上报教育部后,将与公安部身份认证系统对接,进行学生身份验证。验证有错误的学生数据及错误信息,下发给各省(区、市)处理,处理方式参见本

法第三部分“数据采集”的第6条。

2.全国范围学籍查重。验证无误的学生数据,在全国学生数据库中进行学籍查重,重复学籍下发给各省(区、市)处理,处理方式参见本办法第三部分“数据采集”的第6条。

3.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为身份认证无误且全国范围学籍查重无问题的学生,分配全国唯一的学籍号,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并将学籍号下发给各省(区、市)。

五、工作机制

1.各地和学校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成立由教育局相关领导任组长,基础教育、财务、发展规划、营养办、安全办(科)、教育信息化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合工作组,明确数据采集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落实人员和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2.建立数据质量责任机制。坚持“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数据质量关。中小学校长是本校数据采集及相关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学校分管负责人及参与此项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是直接责任人;省辖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数据采集及系统运行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各级责任人及有关人员都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意识,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和我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首次数据采集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全面准确理解数据采集指标及其含义,确保采集、录入的.

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3.建立数据采集进展月报和通报制度。省教育厅将建立数据采集进展月报和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纸质数据采集、数据录入、数据审核、问题学籍处理等进度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于进度慢、问题较多的地方和学校,将加大督查督办的力度,并对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

4.建立教育部、省、市、县(市、区)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利用教育部技术支持服务平台和省教育厅开办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采集专栏网站(http://zxxs.haedu.cn),提供技术支持。各县(市、区)要在网上建立覆盖全部学校的技术支持交流群,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对学校工作进行指导,解答用户的问题。对本级无法解决的问题,逐级上报,并定期汇总整理常见问题。

附件2

河南省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首次数据采集工作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 负责部门

日前 省教育厅省级部署、业务培训 2013510动员、部省辖市、县(市、区)动员、部署、业务培训 2013520日前 省辖市、县(市、区)教育局 署、培训 日前25学校动员、部署、业务培训 各中小学校月年20135 核对学校信息,错误信息上报155 日前县(市、区)教育局

省辖市汇总上报错误信息 省辖市教育局日前月517

2013525 前期准备下发系统操作人员帐号、密码日前 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5 系统重置,清空系统临时数据月日26 省教育信息中心 系统启用月5 27 非毕业年级学生学籍信息的采集 纸质数据采集表发放 学生及家长填写数据采集表 纸质数据采集表初审 信息采集各中小学校 日前25 6 下载模板EXCELEXCEL

录入.

导入学籍信息系统

将已录入数据的表格打印下发

家长确认,学校审核确认

同步采集学生照片

学校在系统中进一步审核,无误后上报 630日前 上传学生照片 审核上 各中小学校个学校上报纸质信息采集表和学籍信息汇3数据审核上报后 工作日内总表

省辖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15 日前 7月学校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学生数据个系统审核上报后主管部门5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县(市、区)填报学籍信息汇总表 工作日内审核

26 日前省辖市教育局7月省辖市填报学籍信息汇总表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问题学籍 8月问题学籍处理 10日前 处理中小学校 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学籍采集2013 309月录入、审核、上报 日前各中小学 学校 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日前1510 学校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各中小学校,省、市、县教育 30日前10月学籍查重和问题学籍处理 行政部门

个系统审核上报后学校上报纸质信息采集表和学籍信息汇3各中小学校 总表工作日内个系统审核上报后5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县(市、区)填报学籍信息汇总表 工作日内省辖市教育局月10 省辖市填报学籍信息汇总表30 日前

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学籍采集程序和方法与非毕业年级相同2013注:

附件3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首次数据采集指标

基础数据表(初次采集时必须的数据)

1.学校基本信息表

2.校区基本信息表

3.班级信息表

4.学生基本信息表

一、信息采集表填写单位(人)

序表名 填写单位(人) 备注 每个学校填写一张 1 学校学校基本信息表每个校区填写一张校区基本信息表 2 学校每个班级填写一张3 学校班级信息表班主任组织学生、学生基本信息表 学生家长填写,4

学校审核 每个学生填写一张

二、填报学校范围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普通小 学、初中(不含职业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

三、填报通用说明 1.所有信息均应认真核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带★的数据项为必填项。2. 带删除横线的数据项不用填写。3.单亲留守儿童,4.1-采集表中选项数据填写名称,如“是否留守儿童”数据项,如果是 则填写“单亲留守儿童”。学校需将学生基本信息表和指标解释说明,打印出来分发给学生带回家,由监护人5.填写,交给班主任和学校主管领导审核。学生基本信息表审核人需填写班主任和学校主管 领导姓名。学生基本信息中,需填写两位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信息。其中,当学生未填写身6. 份证信息时,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信息中身份证信息必填。 7. 纸打印。A4采集表用

学校基本信息表

□□□□□□□□□□ 学校标识码★1. 学校名称★ 2. 3.学校英文名称★

) 市、区、旗、场 (市区、市) (地区、州、盟) ( 4.学校地址★ () ) (

□□□□□□□□□□□□ 5.学校地址代码★ □主城区 □城乡结合区 □镇中心区 □镇乡结合区 学校驻地城乡类型★6.特殊区域 □乡中心区 □村庄

学校属地管理教育行政7. 部门名称★学校属地管理教育行政8.□□□□□□□□□□□□ 部门代码★ 校基学校所属主管教育行政9. 部门名称★学校所属主管教育行10. □□□□□□□□□□□□ 政部门代码学校办学类型1119网站主页地

12学校举办者类型20单位电子邮

是否独立设置的少1321附设班类民族学校校长姓名14小学学制2215校长手机号码23初中学制

高中学制24联系电话16.

17.传真电话 25.填表人邮箱★

18.邮政编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26. 学校海拔高度 33.

27.建校年份 34.学校经度

28.法人登记证号★ 35.学校纬度 校辅 36. 招生半径 29.校庆日 助信 37.主教学语言★ 30.学校土地产权★ 38.土地证号★31. 辅教学语言 32.寄宿制形式★历史沿革 39.填表人: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注:22-24数据项,根据学校办学类型决定是否为必填项

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学校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10位识别代码。

2.学校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全称。

3.学校英文名称:学校英文的名称,若没有填写无。

4.学校地址:名称填写学校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

5.学校地址代码:代码填写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代码。

6.学校驻地城乡类型:引用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

7.学校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 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

8.学校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9.学校所属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名称为业务主管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

10.学校所属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11.学校办学类型:

2 初等教育

21 小学

211 小学、218 小学教学点 219 附设小学班

22 成人小学

221 职工小学、222 农民小学、228 小学班 229 扫盲班

3 中等教育

31 普通初中

311 初级中学 312 九年一贯制学校 319 附设普通初中班

32 职业初中

321 职业初中 329 附设职业初中班

33 成人初中

331 成人职工初中 332 成人农民初中

34 普通高中

341 完全中学、342 高级中学、345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附设普通高中班349

35 成人高中

351 成人职工高中 352 成人农民高中

37 工读学校

371 工读学校

5 特殊教育

51 特殊教育学校

511 盲人学校 512 聋人学校

513 培智学校 514 其他特殊教育学校 519 附设特教班

12.学校举办者类型:

教育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的学校,分类编码为:360-中央级(教育部) 811-省级教育部门 821-地级教育部门 831-县级教育部门)

其他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的学校(机构)。如:财政、卫生、农业等部门举办的学校等,分类编码为:中央级-选择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 812-省级其他部门

822-地级其他部门 832-县级其他部门

地方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的学校(机构),如钢铁、石油等国有企业举办的学校等,分类编码为891

民办:指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民个人、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用非国有和集体资产、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的学校,分类编码为999

否。0-是;1-是否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学校:13.

14.校长姓名:是指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

15.校长手机号码:学校负责人员手机号码。

16.联系电话:填写学校的固定办公电话号码。

17.传真电话:填报学校的办公传真号码。

18.邮政编码:填写学校的邮政编码。

19.网站主页地址:填写学校的互联网访问主页地址。

20.单位电子信箱:填写学校的单位电子信箱地址。

21.附设班类型:0-无;1-附设小学班;2-附设普通初中班;3-附设普通高中班;4-附设职业初中班;5-附设中职班;6-附设特教班

附设班:是指受当地条件、资源所限,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利用现有学校资源(教职工、办学条件等),举办的其他层次(形式)的教学班。不属于主体校默认组成部分的教育形式,均视为附设班。

22.小学学制:是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义务教育法定年限,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的小学修业年限制度,一般分为小学五年制、小学六年制。

23.初中学制:是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义务教育法定年限,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的初中修业年限制度,一般分为初中三年制、初中四年制。

24.高中学制:是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义务教育法定年限,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的高中修业年限制度,一般分为高中三年制。

25.填表人邮箱:填写学校填表人的电子信箱地址。

26.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是指由质量监督部门统一颁发的代码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如 果没有则填写无。.

27.建校年份:学校创建的年份(公办校以设立审批通过时间为准,民办校以办校许可证审批时间为准),年份填4位数字。

28.法人登记证号(事业单位/非企业):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号:公办学校所取得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号。

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号:民办学校所取得的由民政部门颁发的非企业法人登记证。

法人登记证号如果没有则填写无。

29.校庆日:指学校的校庆日。

30.学校土地产权:学校现有校园土地使用权使用状况,分三类:1-学校独立产权;2-产权非属学校但独立使用;3-产权非属学校共同使用。

学校独立产权:学校现有校园土地使用权属于学校。包括已依法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书和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书的校园土地。

产权非属学校但独立使用:指学校现使用的校园土地使用权属于其他组织或个人,学校通过租赁、借用等方式取得,由学校独立使用。

产权非属学校共同使用:指学校现使用的校园土地使用权属于其他组织或个人,学校通过租赁、借用等方式取得,由学校和其他组织或个人共同使用。

31.土地证号:填报学校依法取得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审核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号码。

32.寄宿制形式:1-全部寄宿 2-部分寄宿 3-无寄宿条件。

33.学校海拔高度:是指经国土资源部门测定的学校中心点的海拔高度。

34.学校经度:是指经国土资源部门测定的学校中心点的经度,经度有效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

4学校纬度:是指经国土资源部门测定的学校中心点的纬度,纬度有效值范围为北纬35.

度~54度。

36.招生半径:招生的地区范围。

37.主教学语言:教学主要使用语言种类。填报三位数字代码,参见《中国语种代码》。

38.辅教学语言:教学辅助使用语言种类。填报三位数字代码,参见《中国语种代码》。

39.学校历史沿革:填写学校的发展历程。

校区基本信息表

学校名称:

编编项目名称 单位 基础数据 基础数据 项目名称 单位 号号 6 1 校区联系电话校区号

校区名称校区传真电话7 2

校区地址 校区地址码 8 3

校区邮政编码 9

4 校区负责人姓名

校区电子邮箱 5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校区号:指主校区外的其他学校区域,号码由学校自编。

2.校区名称:指主校区外的其他学校区域的名称。

3.校区地址:指主校区外的其他学校区域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

位代码。12校区地址码:代码填写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4.

5.校区邮政编码:填写校区的邮政编码。

6.校区联系电话:填写校区的固定办公电话号码。

7.校区传真电话:填写校区的传真电话号码。

8.校区负责人姓名:指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

9.校区电子邮箱:填写校区的单位电子信箱地址。

班级信息表

学校名称:

基础数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班号:规则为4位入学年份+1位学段编号+2位班级编号,其中学段编号为1-小学,2-初中,3-高中,如2009101代表小学2009年入学的一班。

在系统中创建班级时,班号按规则由系统自动生成。在本表中不用填写。

2.班级名称:规则为学段名称+4位入学年份+“级”+“(”+“班级编号”+“)”+“班”,如小学2009(1)班。

3.班级类型:10-普通小学班 11-少数民族小学班 12-小学复式班 13-小学教学点班 14-小学特长班(文体艺智等班) 15-小学视力残疾班 16-小学听力残疾 17-小学智力残疾班 20-普通初中班 21-少数民族初中班 22-初中复式班 24-初中特长班(文体艺智等班) 25-初中视力残疾班 26-初中听力残疾班 27-初中智力残疾班 40-普通高中班 41-少数民族高中班 42-高中特长班(文体艺智等班)

4.学制:是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的修业年限制度。在本表中不用填写。

5.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班:1-是;0-否。

6.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语言:是指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中,面向少数民族学生实施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教学语言的教学活动。包括一类模式、二类模式、三类模式。

7.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模式:1-一类模式 2-二类模式 3-三类模式。

一类模式:是指除汉语文(汉语)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民族语授课,使用民族文字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二类模式:是指除民族语文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汉语授课,使用汉语文(汉语)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三类模式:是指部分学科用民族语授课,部分学科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学模式。

班主任:填写该班现任班主任姓名。8.

学生基本信息表

学校名称: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姓名: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

2.性别:1-男,2-女。

3.出生日期:在公安户籍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时间日,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日期填2位数字。如:“20110101”。

4.出生地:学生出生所在的行政区划。

5.籍贯:祖居或本人出生的地方,现多用于父辈以上的居住地。

6.民族:学生的民族,用两位数字代码,如:01-汉族,02-蒙古族,参见《中国各民族代码》。

美国,参见《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USA-中国,CHN-地区,用三位字母代码,如/地区:学生所属的国籍/国籍7.

8.身份证类型: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类型:1-居民身份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Z-其他。身份证件类型为Z-其他时,身份证件号可不填,但学校需提供学生在本校就读证明(需学生和家长签字,学校盖章,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9.身份证件号:身份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身份证件类型为Z-其他以外的证件类型时,身份证件号必填。

10.港澳台侨外:在大陆上学,持非大陆身份证明的学生的来源类型,分为:‘00-否,01-香港同胞,02-香港同胞亲属,03-澳门同胞,04-澳门同胞亲属,05-台湾同胞,06-台湾同胞亲属,11-华侨,12-侨眷,13-归侨,14-归侨子女,21-归国留学人员,31-非华裔中国人41-外籍华裔人,51-外国人,99-其他'

11.政治面貌:分为:“01-中共党员,02-中共预备党员,03-共青团员,13-群众”。

12.健康状况:学生的身体情况,分为:“10-健康或良好、20-一般或较弱、30-有慢性病、40-有生理缺陷、50-残疾”。

13.照片:导入学生的照片。

14.姓名拼音:姓名全称的汉语拼音。

15.曾用名:曾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16.身份证件有效期:身份证件上显示的有效期限。

17.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所在行政区划,由用户进行下拉选择填写。

18.户口性质: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的类别,分为“1-农业户口,2-非农业户口”。

19.特长:填写学生特长信息。

20.学籍辅号:填写各省本地的学生编号,用于地方系统与中央系统对接。

21.班内学号:学生班级内编码。

22.年级:学生就读年级。

23.班级:学生就读班级。

24.入学年月:新学生入学的时间,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如‘201101'

25.入学方式:学生以何种方式进入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分为:‘11-就近入学 12-其他',高中阶段分为‘21-统一招生考试/普通入学 22-体育特招

其他'99- 艺术特招23-

26.就读方式:区分学生在校读书的方式,可分为‘1-走读 2-住校'

27.学生来源:区分学生的生源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分为‘1-正常入学 9-其他',高中阶段分为‘1-正常入学 2-借读 9-其他'

28.现住址:学生现在居住的地址,具体到村庄、街区门牌号。

29.通信地址:可以联系到学生的地址。

30.家庭地址:学生家庭的地址。

31.联系电话:学生的联系固定电话或者手机号码。

32.邮政编码:填写学生现住地的邮政编码。

33.电子邮箱:填写学生的电子信箱。

34.主页地址:填写学生的主页地址。

35.是否独生子女:学生属于独生子女范畴,‘0-否,1-'

36.是否受过学前教育:小学新生在入学前有上过幼儿园或者是学前班,‘0-否,1-'

37.是否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指父母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由其他亲属监护并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分为:‘0-非留守儿童,1-单亲留守儿童 2-双亲留守儿童'

38.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1-是;0-否。

39.是否孤儿:以当地有认定资格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填写,1-是;0-否。

40.是否烈士或优抚子女:以当地有认定资格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填写,1-是;0-否。

41.随班就读:残疾人在普通中小学接受基础教育的类别,可分为‘0-非随班就读 1-视力残疾随班就读 2-听力残疾随班就读 3-智力残疾随班就读

4-其他残疾随班就读'

42.残疾人类型:残疾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分为:0-无残疾 1-视力残疾 2-听力残疾 3-言语残疾 4-肢体残疾 5-智力残疾 6-精神残疾 7-多重残疾 8-其他残疾。

43.是否由政府购买学位:0-否,1-是。是否由政府购买学位:指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但其所需学费部分或全部由当地政府承担。公办学校的学生填写否,民办学校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填写否,高中阶段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1-否,0-是否需要申请资助:44.

45.是否享受一补:0-否,1-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高中阶段的学生填写否。

46.上下学距离:填写学生家庭住址与学校之间距离的公里数。

47.上下学交通方式:1-步行,2-自行车(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3-公共交通(含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地铁),4-家长自行接送,5-校车,6-其他

48.是否需要乘坐校车:0-否,1-是。

49.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姓名: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

50.关系: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与学生之间的关系,1-父亲 2-母亲 3-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4-兄弟姐妹 9-其他。

51.关系说明:关系选择为其他时,填写对关系的说明。

52.民族: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民族,用两位数字代码,如:01-汉族,02-蒙古族,参见《中国各民族代码》。

53.工作单位:填写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工作单位名称。

54.现住址: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现在居住的地址。

55.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家庭成员或监护人户口所在行政区划。

56.联系电话:填写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57.是否监护人: 0-否,1-是,监护人: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58.身份证类型: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类型:1-居民身份证;2-军官证;3-士兵证;4-文职干部证;5-部队离退休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

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B-户口簿;Z-其他。

59.身份证件号:身份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

60.职务: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在工作单位所担负的工作岗位。

61-72:解释同49-60

附件4

无身份证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

对于无身份证号的中国籍学生,学校须填写该表,由学生和家长签字,学校盖章后提交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适时录入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存档。

附件5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照片采集要求

一、学生照片规格

1.淡蓝色背景颜色,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数码照

片。

2.照片规格:260()× 320() ,分辨率150dpi以上。

3.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常戴眼镜的学生应配戴眼镜,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数码照片要求为jpg格式。

5.照片文件大小应小于60K

二、学生照片文件命名规则

1.有身份证号的学生,其照片文件以身份证号命名,并按年级、班级分文件夹存储。

2.无身份证号学生,其照片文件命名规则为:学校标识码_班号_姓名,并建立单独文件夹存储全校所有无身份证号学生的照片文件。

附件6

河南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建设

进展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全国学籍系统数学校录入学生总数

据录入审核情况 非问题学籍人数:

其中正式学籍人数:

其中待区县审核人数:

问题学籍人数:

其中身份证错误人数:

其中身份证重复人数:

其中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人数:

附件7

学校学生学籍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小学 初中 高中 学校 班级及学生数校区数三年六年四年三年一年二年五年二年一年三年一年二年名称 小计小计小计 级级 级级 级级 级级 班级数

学生人数

附件8

县(市、区)学生学籍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县小学 初中 高中 乡镇(市、 班级及学生数一年二年三年三年二年六年五年一年二年三年四年一年 数区)名 小计 小计 小计级 级级 级级 级级 级级 级级 班级数

附件9

省辖市学生学籍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县小学 初中 高中 班级及学生省辖(市一年二年三年三年二年六年二年一年四年三年五年一年 数、区) 小计 小计 小计级 级级级 级级 级级 级级 班级数

学生人数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b85999a86254b35eefdc8d376eeaeaad1f31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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