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8 08:31:26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关于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医人字[2019]019

各单位、总医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32号)精神,现将学校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网上报名注册。2019年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于420-55日,登录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nxhrss.gov.cn)或宁夏人事考试网(nxpta.gov.cn),进入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124.224.239.164)职称评审系统个人端口,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登录,并填写申报材料(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全文WORD电子版上传平台)。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于56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评审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2)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2份双面打印)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1份附电子版)

4.《继续教育审核登记表》(1)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打印表》(1)

(以上5个表格由系统生成自动导出打印,不得自行制表打印

6.《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评价表》(1份);

7.《述职登记表》1(申报申报档案、图资系列人员提交《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报告》3份)

8.申报高教系列人员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报其他系列人员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如网上查询不到的,须提供历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10.身份证复印件

11.申报高教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交职称外语成绩单(原件);符合宁人社函〔2015538号免试条件的可不提供;未参加职称外语考试者学校将安排统一测试,另行通知;

12.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原件:各类专业培训进修结业证书、参加学术会议通知、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个人申报系统继续教育查询打印清单(20189月份以后在“宁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学习的继续教育公需课学时,须通过该平台【证书打印】功能,打印学时证明);

1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14.申报高教系列人员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15.专业论文原件:申报人提交的论文须为本人任现职以来围绕工作实际撰写且与申报评审专业相符,非本专业的论文不能按所晋升专业的论文对待,同时须附以下材料:

1)中文文章须由所在单位进行权威期刊数据库检索,检索结果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2)英文文章须提供中文摘要,提交《SCI论文检索清单》电子版);

3)两人以上合作的论文,需有合作者提供的证明材料,填写《论文合著证明》;

(注:论文检索结果及合著证明须夹在原件论文所在页码中)

16.著作、译著、教材原件:以著作或教材作为评审条件且著作或教材中未注明本人撰写章节的,须提交由主编和出版社提供的字数证明,证明中要注明所有参编人员撰写的章节及字数

17.科研课题证明材料:以完成科研课题作为资格评审条件的,须提交课题立项和结题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科学技术处审核,负责人签注“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并加盖公章。

18.申报高教系列职称人员提交《教学工作量统计审核表》1份,由各学院根据《宁夏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规定》(宁医校发〔201652)审核申报人员的教学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9.拟晋升教授、副教授人员需提供两篇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论文复印件一式2份(英文文章附中文摘要)、《高教系列申报高级职称论文送审专家评议登记表》2份;《专家鉴定论文登记表》电子版;

20.破格晋升人员须提供详实的业绩证明及实绩材料;

(三)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职称外语、专业论文等申报材料真伪进行认真审核,组织申报人员在单位内进行述职,并将推荐申报人员相关材料汇总后报人事处师资科,截止时间510日(高教系列517日)。提交材料如下:

1.单位推荐情况报告1份;

2.SCI论文检索清单》、《专家鉴定论文登记表》由单位汇总后提交电子版;

3.个人申报材料按顺序统一装入个人档案袋中提交。

(四)基层评审。高教系列讲师职称的评审由各学院(部)基层评审工作组评审。

1.各学院(部)基层评审开始前将评审工作安排报人事处备案,内容包括评审工作组的机构设置、评委名单及评审时间等;

2.各学院(部)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宁人社发[2010]283号)和《宁夏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规定》(宁医校发[2016]52)的规定,认真组织论文答辩、职称评审,人事处将随机抽查。

3.531日前向人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1)评审工作报告1份;

2)个人申报材料1-5项(纸质、电子版)。

二、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副主任、主任医师套评高教系列职称

(一)各医院副主任、主任医师套评高教系列职称严格按照《关于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副主任、主任医师套评教授、副教授任职条件》(宁人发[2002]46号)执行。

(二)所需申报材料同前,其中《教学工作量统计审核表》由各医院教学科审核盖章。

(三)套评副教授人员只需提供副主任医师的职称证书原件。

三、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考核定职

(一)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经考核合格,当年可认定初级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级资格(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参加评审);

(二)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经考核合格,当年可认定中级资格。

(三)申请考核定职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考核定职申报表》一式3份(申报高教系列人员提供);

2.个人申报材料1-5项各1份(附电子版)。

四、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转换

(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转换只能在副高级(含)以下进行,正高级之间不能转换。

(二)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需转换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的人员,必须取得全区范围内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所转换系列的学术学识基础理论相同或相近,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胜任本岗位工作。

(三)申请转换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申报材料1-5项各1份(附电子版);

2.学历认证材料,如网上查询不到的,须提供历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论文和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原件

(四)对跨系列(专业)基础理论不同的,须按评审条件重新参加评审。

(五)转换系列后从事相同和相近专业工作,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任职资格年限可合并计算。转换系列前后经合并计算达到所转系列规定的任职年限后,副高申报正高延长两年,中级申报副高延长一年。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正常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31231日前分别取得副高级、中级资格;正常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41231日前取得初级资格。

(二)申报人员提供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论文、二次(及以上)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取得时间以及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到20181231日。(如满50岁,即19681231<>前出生;满45岁,即19731231<>前出生)。

(三)申报高教系列副教授、教授职称,任现职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等次须达到合格以上。高教系列职称评审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任现职期间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延缓晋升。

(四)申报高级职称论文查重相似度达到40%以上的,论文和著作经评审专家审核质量不能代表申报层级水平的,均不得通过相应系列职称评审。

(五)非高教系列申报人员,职称外语可代替公需课40个学时;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每个模块可代替公需课10个学时。

(六)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均需参加论文答辩,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由各单位组织答辩,申报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由学校或各系列主管部门组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未通过论文答辩的人员,将不能参加本年度的职称评审。

(七)凡提供复印件的,均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八)申报职称评审人员,请务必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及时申报,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干评不一致;

2.不符合评审条件;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

5.有弄虚作假行为;

附件:1.2019年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安排

2.各类表格附件

宁夏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9423

附件1

2019年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安排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bef139e326c1eb91a37f111f18583d048640f28.html

《关于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