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面积标准

发布时间:2020-09-16 09:04:4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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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投资[2014]2674号文件办公用房面积标准

各类用房

各级机关

适用对象

2014年标准使用面积

(平方米/人)

办公室(使用面积)

(包括:领导人员办公室和一般人员办公室)

市级机关

市级正职

42

市级副职

30

正局()

24

副局()

18

()级以下

9

县级机关

县级正职

30

县级副职

24

正科级

18

副科级

12

科级以下

9

乡级机关

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做出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

服务用房(使用面积)

(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图书资料室、机关信息网络用房、机要保密室、文印室、收发室、医务室、值班室、物业及工勤人员用房、开水间、卫生间等)

市级机关

使用面积6-8平米/人,小于等于200人取8,大于等于400人取6,中间值用公式(1000-x/100计算确定,x为编制定员。

县级机关

使用面积6-8平米/人,小于等于100人取8,大于等于200人取6,中间值用公式(500-x/50计算确定,x为编制定员。

设备用房(使用面积)

(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锅炉房、空调机房、通信机房、电梯机房、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用房等)

计算公式:(办公室使用面积+服务用房使用面积)*9%

附属用房(建筑面积)

[包括:食堂、停车库(汽车库、自行车库、电动车、摩托车库)、警卫用房、人防设施等]

食堂:编制定员小于等于100人,为3.7平米/人;编制定员大于100人的,超出人员为2.6平米/人。

停车库:汽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40平米/辆,超出200各车位部分为38平米/辆;自行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1.8平米/辆;电动车、摩托车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2.5平米/辆。

警卫用房:按警卫编制定员及武警建筑面积标准标准计算,人均建筑面积为25平方米。

人防设施:按国家人防部门规定的设防范围和标准计列建筑面积。

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

计算公式:S=[A+B+(A+B)*9%]/k+c 式中:S-总建筑面积;A-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B-方物服务用房总使用面积;K-基本办公用房建筑总是用面积系数;C-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c9d7b05d2d233d4b14e852458fb770bf78a3bc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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