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各部门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12-03-06 16:39:2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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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各部门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111219 15:08:51

中共瑞金市委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委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和重要文件的起草、修改、印发等工作;负责市委日常的文书处理;负责对全市党委办公部门秘书工作业务的联系和指导工作。



  二、围绕市委总体工作部署,做好信息的收集、综合和传递工作,为市委领导决策和决策的贯彻落实当好参谋助手。



  三、承办市委全体会议、市委工作会议、三级干部大会、市委常委会议、常委扩大会议、书记办公会议等会议的会务工作。



  四、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和市委决策的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



  五、承办中央、省委、赣州市委、瑞金市委文件规定须报告贯彻情况和市委决议事项以及赣州市委、端金市委领导同志指示的查办、催办工作。



  六、负责全市党、政、军领导机关与外地往来密件、密码机、密码、密钥的接收、报递、经转和传递工作。



  七、参与安排市委领导公务活动,做好上下联络和内外来宾的接待工作。



  八、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接待工作。



  九、负责抓好市委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负责做好市委领导以及市委机关后勤事务和生活服务工作。



  十一、协助市委领导协调处理好机关单位,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十二、负责抓好市委机关党总支党务工作。



  十三、负责市委政策研究室的协调工作。



  十四、负贵市委机要和保密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瑞金市委组织部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二、提出关于乡镇和市直局级单位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以及有关问题的调查审理工作;指导乡镇和市直局级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市委备案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协助做好省、赣州市属驻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研究提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培训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四、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五、负责全市组织工作和干部监督捡查,及时向市委和上级部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六、负责全市组织部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干部教育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市委管理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及组织工作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乡镇和市直局级单位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和制订有关干部教育工作措施和规划。



  八、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联系和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九、负责党群、人大、政协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工作。承担党群、人大、政协等工作人员考试录用。



  十、负责军队正营和副团职转业干部的安置。



  十一、完成市委和赣州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共瑞金市委宣传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工作。根据中央、省、赣州市宣传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市实际,提出搞好全市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市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宣传和党委中心组的学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组织编写党员教育教材;组织宣教口领导进行业务培训;搞好理论研究,开展学术交流,培训理论骨干。



  二、负责指导、组织和监督全市性的新闻报道和对外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握宣传基调。负责规划、指导对外宣传基础设施、对外宣传阵地建设和各种对外宣传品制作、陈列、输送等方面的业务工作;研究、制订全市对外宣传工作规划和市内重大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对外宣传意觅、口径,指导、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免责指导新闻报道,培训新闻报道骨干。



  三、负责对全市宣教口各单位工作的指导、协调与监督。①指导文化局、教育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体育局、科技局、旅游局、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新华书店等宣教口单位及社联、文联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业务活动,完成工作任务。②协调宣教口各单位的关系,帮助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③监督宣教口各单位履行宣传守则,遵守宣传纪律。



  四、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



  五、按照规定协助管理市直宣传文教系统的干部,指导这些部门搞好领导班子建设;对乡镇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使用意见;联系市直宣传文教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六、负责全市企业(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政工干部的职称评定工作。



  七、负责规划和部署全市社会宣传、企业宣传、农村宣传、法制宣传和全民国防教育工作。



  八、负责对全市的精神文明建设进行指导、协调、监督与检查工作。按照中央、省、赣州市的要求,提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检查、监督、协调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负责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指导、协调、监督与检查;做好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和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九、完成市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中共瑞金市委统战部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的统一战线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赣州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我市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赣州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文件精神;联系党外干部和无党派人士,了解和掌握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市工商联等各统战团体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的代表人物。



  三、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支持、协调、检查民宗工作部门的有关工作;联系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



  四、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社团及代表人士。负责瑞金市海外联谊会、瑞金市光彩事业促进会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科级、处级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的建设工作。



  六、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状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选拔、培养积极分子队伍。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举荐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负责瑞金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我市统一战线的理论和宣传工作。



  九、指导乡镇、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工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及大中型企业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工商联工作。



  十、负责全市外事侨务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中共瑞金市委政法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赣州市和市委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推动依法治市方略的实施,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市委提出建议。



  三、根据中央、省、赣州市及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对全市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四、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范和处理 "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问题的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对各乡镇、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督促。



  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八、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干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九、抓好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委及组织部门考察、推荐、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十、组织、指导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解决政法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对策,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十一、办理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瑞金市委农村工作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赣州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抓好落实的建议和具体措施,并对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统筹协调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协调全市农村经济重大活动,组织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现代化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农村乡(镇)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卫生、文化、农村社会保障等社会发展工作。



  三、开展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社会进步的长远发展战略、提出中长远规划和阶段性意见,对全市农村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



  四、组织协调市直农口部门、涉农部门的农业经济工作和跨部门涉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农村改革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五、统筹协调上级下达的农业开发、老建扶贫、农业产业化、水保治理、水利建设、林业建设、以工代赈等支农、涉农专项资金,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提出资金项目安排计划和资金使用的方向及重点,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前提下,组织协调集中资金扶持农业优势产业建设。协助市政府管理市财政安排的专项支农资金,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涉农、支农资金的使用。组织协调向上争取支农项目资金工作。



  六、协调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农口部门领导干部。对农口部门领导班子进行日常考核、了解。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农工部对农口部门领导干部进行考察,提出任免意见,由市委组织部报市委讨论任免。



  七、组织实施农科教战略。组织开展国际国内农业科技合作和农业重点科技项目的攻关和农业信息化开发工作。制定全市农业系统干部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农民知识化工程工作。



  八、负责全市农村工作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参与起草、审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的全市综合性涉农工作政策文件;参与、指导拟定有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地方性规章。



  九、负责乡(镇)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的工作指导,负责乡(镇)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年度考核考评工作。



  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十一、承办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绿色食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中共瑞金市委编委办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统一管理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检察院、法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



  三、负责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以及实施市乡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和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负责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及部门管理的机构、市政府派出机构及其内设机构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乡(镇)机构编制的分类及其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总额。



  六、负责审核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市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七、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工作人员核编和股级职数审核;督促、检查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核编制度的贯彻执行。



  八、负责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拟定有关事业单位的定员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指导并协调全市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九、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规、《条例》和《实施细则》,负责制定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实施办法;主管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



  十、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工作人员编制证的审定核发和年度审验。



  十一、负责全市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12310举报电话的受理。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瑞金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责



  中共瑞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瑞金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的两种职能。



  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照中央纪委规定,履行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职能。



  二、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和市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乡镇政府及其公务员和乡镇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决定和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委、纪检组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和市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乡镇政府及其公务员和乡镇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决定;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市的实施意见,参与制定地区性的党内纪律规定。



  八、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制定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或撤销的建议;变更或撤销基层行政监察组织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九、负责市纪检监察机关及其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干部管理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门提名、考察和审核市纪检监察机关及其纪工委、监察分局科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会同市委组织部门提名、考察和审核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拟任人选,抓好其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门提名、考察和审核乡镇纪委、监察室领导干部拟任人选,抓好其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协助组织部门对市直部门和乡镇拟提拔任用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选进行审核;组织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十一、负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d044e84e53a580216fcfe1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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