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阳光政务 建设诚信政府

发布时间:2011-11-22 18:05:3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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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阳光政务 建设诚信政府

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造公开、公正、为民、高效的阳光政务是社会管理的要求和保障,也是建设诚信政府的基础。几年来,我市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为主线,以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为目标,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政务公开范围越来越广泛。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已将《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规定公开的事项;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事项;关系地区、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四是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城乡建设及环境保护的各类规划调整的重大事项;政府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评优评先、表彰、奖励事项和需要公示的其它事项向社会公示。截至20101231日,全市各类公开主体共发信息3622条,其中市政府各部门发布信息3276条,占全市发布总量的90.4%;乡、镇政府发布信息346条,占总量的9.6%。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其中,已经公开的4条,占总数的100%

二是政务公开内容越来越详细。我市编织发布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详细公开各级政府及各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行政许可事项、具体经办部门、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办公地点等信息。其中行政许可事项中,还公开了每一项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收费标准及依据、许可对象、办理时限以及办理程序,以及政务动态、法律法规及各“红头文件”和意见投诉及结果反馈等内容。

三是政务公开渠道越来越丰富。我市除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还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通过查阅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处设置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开板,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并且建立了农村“信息公开查阅网点”, 及时向乡村基层群众公开市政府相关信息。

四是政务公开体系越来越健全。我市加大信息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力度,全面提高电子政务水平,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构建比较完善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行政绩效管理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及民意诉求反馈系统等应用平台,在政府与群众之间营造了一个崭新的沟通平台,维护了广大群众对政府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是政务公开效果越来越好。我市采取网上、信函受理以及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增设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措施,实现100%的要求公开的政务信息可在网上查询,100%的行政审批项目可在网上申请及查询结果,100%的政府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全部及时上网公开,受到群众好评。对于公众在政务信息数据库中查询不到的信息,可以在网站上提出询问,由政务信息热线联络员将其转到相关行政机关进行解答,得到群众好评。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政务公开推行时间短,经验少,工作难度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仍是政府工作的“短板”,还不能完全满足公众的需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主动及时还不够。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有的由于人员变动较大,造成工作脱节,不能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法规政策,特别是与公民有切身关联性的“红头文件”的公开存在滞后现象,有的还采取“不重要的选择性公开,重要的一律不公开”,真正群众想要知道、急于知道的内容却没有公开。实质内容不公开,对于该大项中的小项的具体要求则不公开,而是要求办事人员到其指定的窗口购买符合其要求的范本。有的还推诿敷衍,“你们自己去看政策文件不就都清楚了”。某些行政部门还存在着需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查阅的现象。能不公开的就不公开,能少公开的就少公开。各级政府网站更新不及时,许多过时废止的政府信息没有及时删除。

二是灵活方便还不够。目前政务公开的方式还不能做到使各阶层公民都能方便地查询。许多公民并不了解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以及通过怎样的渠道可以查询按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部分单位公开不规范,程序不严格,机制不完善;部分窗口单位服务流程烦琐,服务质量不高;另外仍有一些政府规章及政策的颁布虽然在报纸上进行了报导,但并没有刊登规章及政策的全文,只有导读性报导及分析。

三是信息对称还不够。公众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大致有三类:一是政府的行政管理成本和行政权力廉洁的问题,如财政预算、“三公消费”、腐败现象等;二是公共资源分配,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公平问题,如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分配的公平问题;三是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如环境污染、社会治安、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重大灾情等。有的对公众感兴趣的这些政府信息透明度不够,特别是公开的垄断行业信息、不是“雾里看花”,就是“犹抱琵琶半遮面”。

四是监督服务还不够。对政务是否公开缺乏监督机制。没有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的处罚规定具体的程序性规定,以及违反该规定的标准是什么,除了监察机关的监督以外,市民的监督权没有得以体现。

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政府建立起一套开放透明、能够集中民智、代表民意的公众参与机制。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上这些问题,做到政府部门的信息和政务真正公开,实行阳光政务,才能促进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与理解,才能为建设诚信政府打好基础。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全面客观。在公开的内容上求“真”。在公开的内容上做到“三个转变”:一是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凡是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如惠农政策的落实、土地审批等,要求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都要公开,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从定时公开向实时公开转变。根据政务公开的不同内容来确定公开时间,对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长期有效的事项,实行长期公开;对经常性事项,如财务收支、收费等实行定期公开;对阶段性工作,分阶段进行公开;对临时性工作,实行临时公开,从而实现政务的实时公开。三是从随意公开向全面公开转变。明确规定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其他政务活动一律公开,并要求所有政务公开的情况要建立档案,保存公开的原件或照片。对涉及面广、时效长、内容较为固定的事项,通过政务公示栏、发放文件和明白卡、收费表、政务公开手册等形式公开;对临时性、阶段性的事项则通过召开政务通报会、广播电视播放、黑板报公示等形式随时公开。集中政府资源优势,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要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保密审查办法和依申请公开办法的基础上,完善决策公开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工作问责办法、信息发布协调办法、澄清虚伪或不完整信息办法等等。事前公开是静态的权力配置、权力运行规则和流程的公开;过程公开是决策和执法两大类行为的过程公开;类别行政行为的公开。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府采购、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给付、行政救济等等,要依法依规公开;特殊行政环节的公开。如听证、会议、评估等等。纳入用人和绩效考核。

二要及时方便。做到规范与便利,“一栏一台一网一会”四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一栏”是指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县直单位的工作职能、服务承诺、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全部进行公示,各乡镇也把政务公开栏办到了人流集中的街头路口。本着“群众想知道什么就公开什么、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的原则,开展 “点题式”政务公开,群众可在“点题栏”中将自己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写在栏内,待下次政务公开时就“按题”公开解答。醒目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布“办事流程图”、“机构示意图”、“岗位职责图”,公开政府组织机构、办事指南,而且将政府文件、工作报告、人事任免、土地出让、征地拆迁、实事工程、常务会议纪要等在网站上全面公开,使之成为群众透视政府的窗口。

三要创新载体。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是互联网络形式。随着信息化日新月异的迅猛发展,“网络问政”已成为公众实现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主要途径。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网络这一新兴媒体,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受众由客体变为主体,每个网民都可以是即时性信息发布员。“大道闭塞,小道飞扬”,如果政府信息传递不及时,相关解释不充分,事态将被传言无限扩大,必将使政府处于被动尴尬位置。因此,一方面要强化政府网站互动功能,要在政务大厅、客服大厅、图书馆和大型公共场所、“农村书屋”等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特别是要解决贫困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的网络载体建设。要鼓励和提倡领导干部开微博和博客与群众沟通。另一方面要把政府机关网站建设管理落到实处。要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好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等,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掌控好“第一时间”发布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实效性、预判性和规律性。

四要全程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检查部门要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及时处理各类举报,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落实公开场所建设。政务公开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公民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同时,将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或公开不到位的,对违法违纪违规的,要严惩,决不能让监察结论成为“失效药”,让审计结果成为“稻草人”。 有些不公开的背后则是腐败。从近年来各地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大多数都发生在那些基层群众毫不知情的领域,通过“暗箱操作”使权力游离于公众监督之外。要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面对面”直接办事,使群众感到平等、亲切、公正、透明。以积极的姿态倾听市民的意见和呼声,采纳合理化的建议,对市民提出的有关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在论坛上做好答复解释工作,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互通的桥梁纽带作用。自觉接受舆论监督。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主动地接受舆论监督,既是改进机关作风、打造阳光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执政为民”理念的本质体现。要有积极地态度接受监督。要以宽容、谦虚的态度对待媒体、民意代表和群众的批评和质疑,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正工作中的疏漏。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d461bcba1c7aa00b52acb3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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