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初步设计评审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0-04-28 09:01: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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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整理】初步设计评审收费标准

(国管房地〔2006〕37号,2006年2月13日印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管理,建立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合理确定建设项目规模、标准和方案,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管房地〔2004〕153号)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立项评估和初步设计评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立项评估(以下简称评估)是指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具有专业资格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评估单位)或组织专家对立项申请(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的活动。

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以下简称评审)是指由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具有专业资格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评审单位)或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评审的活动。

第四条 项目评估、评审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准、规范进行,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原则。

第二章 评估、评审条件

第五条 申报总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的项目(包括维修项目),必须进行评估和评审。

申报总投资在1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包括维修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评估和评审。

第六条 项目管理单位(或项目使用单位,下同)应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深度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按照立项批复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后,方可向项目主管部门正式报送书面报告和完整的项目材料。

第七条 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投资政策、建设规划和投资计划,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项目是否进入评估、评审程序。

第八条 项目主管部门应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评估、评审单位。受委托的评估、评审单位应具备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格。

第九条 参与评估、评审活动的专家,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取得高级技术经济职称或相应专业的执业注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评估、评审实践经验,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专家组成员人数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5人以上。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十条 项目主管部门负有下列职责:

(一)制定有关项目评估、评审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二)选定评估、评审单位或评估、评审专家,并明确评估、评审任务,提出评估、评审的具体要求,签订有关委托合同;

(三)协调评估、评审单位与项目管理单位之间的相关工作,组织对评估、评审意见的沟通与交流;

(四)负责评估、评审成果的验收,如实记录评估、评审单位和专家工作情况,并选择适当方式对评估、评审报告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

(五)支付评估、评审单位或专家有关费用;

(六)根据评估、评审报告,研究确定项目立项或初步设计的批复。

第十一条 评估、评审单位或参与评估、评审活动的专家负有下列职责:

(一)按委托要求开展评估、评审工作,对评估、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独立完成评估、评审任务,未经项目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转让评估、评审任务;

(三)从政策、经济、技术、安全、节能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评审,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提出科学、合理的评估、评审结论,核实项目总投资;

(四)评估、评审过程中,应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反馈评估、评审进度及情况,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评估、评审的初步报告和最终报告;

(五)对评估、评审项目负有保密义务;

(六)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的评估、评审活动。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单位负有下列职责:

(一)及时向评估、评审单位或有关专家全面介绍项目有关情况,提供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二)全力配合评估、评审单位现场调研,对评估、评审中涉及需要核实的问题,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隐匿或提供虚假资料;

(三)对评估、评审初步报告及时反馈意见;

(四)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批复,组织开展下一步工作。

第四章 评估、评审内容

第十三条 评估以项目的使用功能、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方案及投资估算为重点。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

(二)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是否符合中央国家机关中长期建设规划;

(三)项目建设的基础条件、环境因素条件是否具备,能否保证项目实施;

(四)项目的设计方案是否满足功能、内容、规模、标准的要求,设备选型是否合理、可行,技术方案是否安全、经济适用;

(五)投资估算编制内容是否完整,编制依据是否合理、准确;

(六)资金来源是否可靠,资金筹措方案是否可行;

(七)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方案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

(八)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是否合理。

第十四条 评审应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初步设计文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编制,设计内容是否完整,各专业设计深度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二)初步设计的范围、内容、规模和标准是否符合批复要求;

(三)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采用的设计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

(四)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内容是否完整,概算编制依据是否合理、准确。

第五章 评估、评审程序

第十五条 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管理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委托评估、评审单位,提出评估、评审要求。

第十六条 评估、评审单位根据评估、评审任务要求制定评估、评审工作计划,向项目使用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提出评估、评审所需的资料清单并进行现场踏勘、调研,核实项目实际情况。

第十七条 评估、评审单位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安全性、节能性等逐项进行论证,提出项目评估、评审初步报告。

项目评估、评审报告由正文和附件、附表组成。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概况;

(2)评估、评审依据;

(3)评估、评审范围、要求;

(4)各专业评估、评审意见;

5)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预测和分析; (

(6)评估、评审结论意见与建议;

(7)投资估算或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第十八条 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评估、评审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就初步报告进行沟通和交换意见。评估、评审单位完善相关内容,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交评估、评审最终报告。

第十九条 评估、评审最终报告是项目主管部门立项、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评估、评审最终报告所提出的修改意见,经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

进行整改。

第六章 评估、评审时限和取费

第二十条 评估、评审单位收到项目使用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完整齐全的送审材料后,在以下时限内完

成评估、评审工作:

估(概)算

1500以下 1500-3000 3000-5000 5000-7000 投资额(万元)

时限

10 12 16 20 (工作日)

第二十一条 评估(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准取费应按项目申报估算投资额分档计取,

在相应的区间用插入法计算:

单位:万元

1500 7000 估算投资额 1500-3000 3000-5000 5000-7000

以下 以上

按国家 项目建议书 1.5

规定 1.5-4 4-5 5-6 评估取费 以下

可行性

按国家 2

研究报告 2-5 5-7 7-8

以下 规定 评估取费

对于具有一定特殊性、复杂性的项目评估,取费标准在基准取费的基础上按1.1-1.3系数增加计取。 第二十二条 评审的基准取费应按项目申报概算投资额分档计取,在相应的区间用插入法计算:

单位:万元

1500 15000

概算投资额 1500-3000 3000-10000 10000-15000

以下 以上

初步设计 3

按国家规定 3-6 6-10 10-15

评审取费 以下

在评审过程中,初步设计方案有重大调整需要重新评审,评审取费标准在基准取费的基础上按1.1-1.3系数增加计取。

住宅、公寓等项目评审取费标准在基准取费的基础上按0.8-0.9系数计取。

第二十三条 评估、评审费用(含专家劳务费)由项目主管部门支付。承担项目评估、评审任务的单位及人员,不得接受除项目主管部门支付费用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评估、评审单位及有关专家依法从事评估、评审业务,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项目主管部门对于弄虚作假造成评估、评审报告严重失实或报告质量低劣、有重大失误的评估、评审单位,可以根据情节,三年内不再委托评估、评审业务,或提请国家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项目管理单位对评估、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质疑,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后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核实,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管理单位和评估、评审单位。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万,1,千地质测量质量要求表(吉林参考)1

1,万 1,5千 1,2千 1,千 1,万草测 1,2千草

测 1 2 3 4 5 6 7 一 沉 1对地层划分到组或阶,如范围大应进一步二分或三分,确定1.在1,万分成的基础上,按岩层、岩性特一般地段的研究程含矿层或地 积 其时代,测定其厚度及产状 点进一步详细划分岩层,研究岩石的物质成度可低于1,万或成矿有利质 岩 2.对标志层、成矿有利的岩层在图上的宽度大于1毫米者应扩分、结构、构造特征,胶结物性质,结核体与之相似。含矿层地层仍与1观 大表示,应注明; 的形态、沉积韵律、测定各层厚度、产状与或成矿有利的岩层,2千相测 3(研究鉴别各地层的接触关系,岩层的层理机械沉积与化学沉空间分布关系。 其研究程度仍与1同,其他问研 积分异作用,岩石的物质成分、结构、构造等特点; 2.3.4.5同左 ,万相同 题研究程究 4(研究喷出岩的特点,层序、层理、及岩相等特征,岩石的组6(对含矿层或成矿有利的地层,或成矿的度可低于1程 成及其特点,测定其时代、厚度及产状; 主要围岩、对其岩石作详细的岩石矿物鉴定,2千。 度 5.与矿产关系的研究,含矿层或对成矿有利岩层的空间分布及与岩石化学分析,并应控制它的厚度、产状

变化规律,层位与岩性特征,测定其厚度与产状 等有关特点在空间上的变化。

侵 1.确定侵入岩的时代、种类、规模、形态及产状,研究侵入岩除左列1-7各项内容外应进一步做到: 同上 同上

入 在时间上的变化特征;2.对侵入岩体应详细划分岩相;3.研究岩1. 详细划分岩相、不仅要从接触带的变化

岩 体的原生构造;对原生构造带的特征分布范围与产状等,在图特征出发划分边缘相、过渡相及内部相,

上应给予标示。4.研究岩体之间及岩体与围岩之间的接触关系,研究各自的物质成分、结构、构造特点,

接触变质的范围,内外接触带的变化特点及产状。5.脉岩的分而且要从岩浆的结晶与分异作用、熔离

布特点、岩性特征、规模及产状,脉岩与岩体的关系,脉岩之作用、同化作用和自变质等特点划分岩

间的关系、脉岩与成矿之间的关系。6.研究侵入体与成矿之间相。

的关系,岩体的形态变化、产状变化与岩相变化对成矿的富集2. 揭露和控制岩相及接触带的产状变化;

作用。7.岩浆岩型的矿床、对岩体的研究程度与揭露程度,应3. 详细划分原生流动构造与原生裂隙构造

达到对矿化研究程度的要求。 的分布特征产状,研究岩体各部位的付

矿物特征,近可能的标出岩体流动前缘;

4. 对岩体与脉岩应作详细的岩矿鉴定与成

矿有关的岩石化学分析

5. 与成矿有关的岩相或脉岩,在图上的宽

度大于1毫米者应表示,小于1毫米者

应扩大表示,但应说明。

1,万,1,千地质测量质量要求表(吉林参考)2

1,万 1,5千 1,2千 1,千 1,万草测 1,2千草

测 1 2 3 4 5 6 7 一 变1研究变质作用特点及变质程度,划分变质带 1按变质程度及特点,详细划分各变质带的同上 同上 地 质2.研究各变质带空间分布规律与产状的变化特点, 变质级,按岩性特点与构造特点划分岩层; 质 岩 3(划分变质相研究各变质相系的关系 2.详细研究各变质相的剩余矿物,变化矿物观 4.研究变质作用与成矿作用或矿化富集作用之间的关系 及其特征,矿物组合与常见矿物组合特点。 测 5(对含矿层或成矿有利的变质带应详细研究并控制空间分布与3.详细研究各变质带的接触关系,对各带的研 变化规律,研究其层位与岩相特点,测定其厚度与产状,其厚片理、线理、香肠状构造及残留构造等变化究 度能填出时应专门表示、填不出时应扩大表示。 特点,并精确的测定其产状。

程 4(同左4.5

度 5.对各变质基本岩石类型应作详细的岩矿鉴

定与岩石化学分析,以便进一步建立变质相

系。

构1查明矿区的主要构造带与控矿构造的特征, 同1-6,应进一步岩研究: 同上 同上

造2.查明各种性质构造带的组合、排列方式、分布规律,着重研1不同级别、不同序次结构面对矿体的控制

地究压性构造带的分布与变化特征,研究和划分构造型式或体系。 作用特点。

质 3查明各结构面性质、特点、规模及产状; 2.对成矿有关的构造带,在一定距离内应有

4(区分不同级别、不同序次的结构面空间分布规律与变化特点 工程控制,揭露其形态,规模、产状、充填

5.区分成矿前与成矿后的构造带特点与空间分布特征,不同级物等特征,准确测量其产状。

别构造带对成矿的控制作用。 3.对破坏矿体的断裂,地表应有工程控制,

6.研究构造体系的复合与联合对岩浆的活动与成矿作用的控制查明其性质、规模、产状及断距,其界线与

作用。 断距应实测。

7.对各种主要断裂带与褶皱轴的实际位置应实测。

1,万,1,千地质测量质量要求表(吉林参考)3

1,万 1,5千 1,2千 1,千 1,万草测 1,2千草

测 1 2 3 4 5 6 7 一 蚀1初步查明蚀变种类,规模、产状、形态,确定蚀变围岩的性1.详细查明各蚀变带种类,蚀变强度,矿物同1,万 1与成矿关地 变质,对蚀变带应有工程控制。 组合、规模、产状、形态,确定蚀变围岩的系密切的质 围2.圈定蚀变体或蚀变带,判断蚀变作用与火成活动变质作用的性质,用工程控制蚀变带的变化。 同1,2千 观 岩 关系 2.详细圈定蚀变体和蚀变带的范围,按蚀变2.与矿关系测 3.研究蚀变围岩的含矿性。 强度与矿物组合进一步细分,确定蚀变体与不密切的研 火成活动、变质作用、矿化作用的关系; 精度可降究 3.详细研究蚀变作用与成矿作用的关系。 低。 程 矿1. 用槽井探和物化探等手段揭露和控制矿化带或矿层的规模1用槽井探和物化探等手段揭露和控制矿化同1,万 同1,2千 度 化产状及走向的变化; 带或矿体;

及2. 矿化带、含矿层、矿体、详细研究其规模、产状、形态、2.矿化带较详细的研究确定矿化类型、规模、

矿矿石自然类型等变化特点,分布规律。 产状、矿物种类及金属矿物含量

体 3. 分析和鉴定金属矿物,脉石矿物的种类及含量 3矿体,除按1,万要求外,尚需要对矿石

4. 对矿床成因类型及成矿条件做出初步判断,指出找矿标志自然类型、矿石物质成分等进行研究,对矿

与找矿方向。 床成因类型、工业类型做出判断。

4要用工程控制主矿体,上下盘的小矿体,

对露天开采的矿床,要详细的查明矿体的边

5系统的查明矿体有用组份的含量及其变化

1,万,1,千地质测量质量要求表(吉林参考)4

1,万 1,5千 1,2千 1,千 1,万草测 1,2千草

测 1 2 3 4 5 6 7 二 必1.矿体宽度大于5 1.矿体宽度大于2.5 1.大于1 1.大于0.5 1.大于5 1.大于1 精 须2.一般岩石宽度大于20 2.一般岩石宽度大于10 2.大于4 2.大于2 2.大于40 2.大于4 度 表3.蚀变体宽大于10 3.蚀变体宽大于5 3.大于2 3.大于1 3.大于10 3.大于2 要 示4.各种构造形迹长大于100 4.各种构造形迹长大于50 4.形迹长大于20 4.形迹长大于10 4.形迹长大于200 4.形迹长大

求 地于40

m

地1.矿体5-10 1.矿体2.5,5 1.矿体1-2 1.矿体0.5,1 1.10,20 1.1.2,4

质2.一般地质体10-20 2.一般地质体5,10 2.一般地质体2,4 2.一般地质体1,2 2.20,30 2.2.4,6

线

m

1,万,1,千地质测量质量要求表(吉林参考)5

1,万 1,5千 1,2千 1,千 1,万草测 1,2千草

测 1 2 3 4 5 6 7

30-40 二 观测简80,100 500,600 1200,1400 20,40 250,400 精 密度单

度个,区

Km2 要 中40,50 100,120 600,700 1400,1600

求 常

复,60 120,150 700,800 1600,1800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d8de37d68dc5022aaea998fcc22bcd127ff4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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