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的流程

发布时间:2020-05-23 10:26:3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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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制发天津市社会保障卡的流程

根据津劳局发(2008)249号文件的规定2009年4月1日起天津市停止发放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卡(简称“医保卡”),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员发卡和医保卡丢失、损坏后的补换卡全部转向发放“社会保障卡”。申请办理天津市社会保障卡的人员主要为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以及原医疗保险卡因丢失、消磁、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原医疗保险卡不能正常使用的人员。原持有医疗保险卡的且该卡能正常使用的,暂时无须换领社会保障卡。

一、申领天津市社会保障简称社保卡

(一)首次参社会保险人员:

1、员工为本市市内六区的户籍,首次通过用人单位参加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一个月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直接申请办理制发社保卡

2、员工为本市宝坻、静海、武清、蓟县、宁河或外省市的户籍,通过用人单位参加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一个月以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电子照片到(河东区八纬路与九经路交口海河大厦)天津市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制卡中心申请办理制发社保卡。

原医(简称医保卡)消磁、丢失、信息错误情况须重新办理制发社保卡

1、丢失:员工本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到人力资源部中心申请查询医保卡号码,再凭医保卡号码、本人身份证到医保卡原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2、消磁:本人持医保卡身份证到医保卡开户银行办理具体挂失手续;

3、信息错误:如员工的个人基础信息有误,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人力资源中心,待社险系统修改正确后,再凭持医保卡身份证到医保卡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挂失手续办理完后,员工持银行开具的挂失单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直接申请办理制发天津市社会保障卡。如属外省市或本市宝坻、静海、武清、蓟县、宁河户籍员工,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开具的挂失单到(河东区八纬路与九经路交口海河大厦)天津市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制卡中心申请办理制发社保卡。

二、开通社会保障卡:

员工领取社会保障卡后,按照开卡银行提示程序将社会保障卡进行开通。原医保卡与新社保卡同属一个开户行的,社保卡开通后即可直接使用。若医保卡与社保卡不属于同一开户行的,还需将原医保卡办理清户手续。

原医保卡的清户:

1、新的社保卡与原医保卡分属不同开户行的员工本人在开通社保卡一至两个月后需先查询卡内是否有社保中心注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

2医疗保险个人户正常足额到提交卡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人力资源中心,保险代理机构北方人才市场社保分中心为其开具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卡挂失清户通知书》简称《通知书》

3、本人持《通知书》银行《挂失单》到原医保卡开卡行办理医保卡清户手续。原医保卡内无社保中心注入的医疗保险个人户金额的挂失员工,在社保卡开通后无需办理原医保卡清户手续。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dd3fb357a3e0912a21614791711cc7930b7781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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