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书
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前往贵所办理车牌照号为 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为
的机动车 业务,代理人(被委托人)在上述委托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日内有效。
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人)签字按指模或盖公章:
联系电话:
代理人(被委托人)签字按指模: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代理人(被委托人)已核实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及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委托书由代理人(被委托人)提交,代理人(被委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4、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5、本委托书可在“邯郸市网上车管所”下载,网址:http://221.193.216.78/cgs/myweb/w_index.aspx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f89e392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788be0a.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