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印花税税率

发布时间:2018-09-17 01:04:5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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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印花税税率

  篇一: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税率表14 产权转移书据
  转让金额 100% 万分之五篇二: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税率主要有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十三项规定。
  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6、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11、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据人。
  12、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帐簿人。
  13、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纳税义务人为领受人。篇三: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目前执行的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细: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 、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 1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 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1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 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立据人;
  12 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 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立帐簿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 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五元领受人;14 股票交易按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一
  篇二:印花税税率表
  印花税税率表
  14 产权转移书据
  转让金额 100% 万分之五
  篇三:委托加工合同印花税
  篇一:关于一些特殊合同印花税和营改增范围事项的税务讨论
  关于一些特殊合同印花税和营改增范围事项的税务讨论
  特殊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及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等问题,我个人经过认真分析,就有关纳税义务意见如下:
  一、印花税事项
  1、基本情况
  下列业务如何缴纳印花税:
  业务一、公司全额缴纳保证金开银行承兑汇票,签订有合同。
  业务二、有限电视费合同。
  业务三、协议酒店(定点)合同。
  业务四、与村里签订的补偿协议。
  业务五、设备清洗签订的合同印花税税目的适用。
  上述的五个事项中,是否缴纳印花税及适用的税目。
  2、目前的税收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薄;(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2、税目:加工承揽合同
  范 围: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
  税 率: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纳税义务人:立合同人
  (2)、《河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豫地税发[XX]43号)
  第四条 地方税务机关依照印花税征收范围,对符合第二条规定范围(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按以下规定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率征收印花税:
  (二)加工承揽业务,按实际加工承揽收入7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加工承揽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3、个人意见
  针对上述五个事项的情况及目前税收政策的规定,我个人认为:
  从印花税的税目税率表列举的项目看,业务一、业务二、业务三、业务四均没有对应的税目,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业务五即设备清洗签订的合同印花税适用加工承揽合同税目中的修理,范 围: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税 率: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如果贵单位符合(豫地税发[XX]43号)明确的核定征收情形的,按实际发生的清理费用的70%依照“加工承揽合同”税目计缴印花税。
  监理业务是否缴纳增值税,监理服务是否纳入营改增范围,是否按部分现代服务业缴纳增值税。
  2、目前的税收政策:
  (1)、《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XX]10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八条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
  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2)、XX17日经过与12366地税沟通,答复结论。
  3、个人意见
  根据《财税[XX]106号》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对应纳增值税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明细的规定来看,监理服务没有明确属于应税服务注释所明确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范围中。XX17日,12366地税答复,省国税和省地税沟通后共识:监理业属于营改增范围中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鉴证咨询”项目。篇二: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5.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
  [1991] 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155 号、 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 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8.电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XX]162 号文规定,电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 ,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9.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10.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
  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 “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深地税发 [XX]91 号文规定,“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11.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2.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 1997 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络订书、购物等。13.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14.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XX9号、国税发 [1991]155 号、国税函 [1997]505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XX]749 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15.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16.培训合同 哪些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 篇三:常见的22种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常见的22种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
  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155 号、 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 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 电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XX]162 号文规定,电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9. 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 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圳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深地税发 [XX]91 号文规定,“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11. 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2. 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 1997 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络订书、购物等。
  13. 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4. 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XX9号、国税发 [1991]155 号、国税函 [1997]505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XX]749 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
  15. 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16. 培训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哪些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
  篇四: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篇五:技术服务合同印花税率
  篇一:印花税中的技术服务合同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印花税中的技术服务合同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 印花税中的技术服务合同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89)国税地第034)的规定,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书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知识、信息、技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咨询台
  1.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不动产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企业此行为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作为股利进行分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1997]387)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其拥有的不动产作价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因此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分配的不动产应按“销售不动产”计算缴纳营业税。
  2.在建设工地上临时搭建的棚屋,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86)财税地字第008) 的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
  1 / 2
  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2 / 2 中公会计给你改变未来的力量篇二: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篇三: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1989412 89)国税地字第03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省辖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各地地在贯彻《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过程中,对各类技术合同如何计税贴花,提出了一些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关于技术转让合同的适用税目税率问题
  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为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二、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一)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研究项目;(二)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三)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三、关于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
  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验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人员实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各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知识、信息、技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四、对各类技术合同,应当按合同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金额依率计税。
  为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但对合同约定按研究开发经费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的。应按一定比例的报酬金额计税贴花。
  五、关于加强对技术合同征税的管理问题
  为加强对技术费用缴纳印花税的征收管理,保证税款及时定额入库,各级税务部门要积极取得科委和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机构的支持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印花税源泉控制的管理办法,困地制宜建立监督纳税、代征税款、代售印花等管理制度。
  篇六:咨询服务合同印花税率
  篇一:22大类不缴纳印花税的合同
  发自我的 ipad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不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进行归纳总结(来源:天财会计)。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根据国税发 [1991] 155 号、 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 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 电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XX]162 号文规定,电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 ,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 (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9. 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 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
  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深地税发 [XX]91 号文规定, “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连接:
  工程监理合同是否属印花税缴纳的范围
  XX-9-5 16:36 互联
  【问】工程监理合同是否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印花税税目中对于技术合同中只有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合同征收,但是只是一些定义式的描述,请问在实际工作中应如何判断和理解?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印花税属对正列举式凭证征税的税种,对企业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上述列举的印花税征税范围,因此,我们理解不缴纳印花税。
  除了《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闽地税政三
  [1999]18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工程监理合同是否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深地税发[XX]91号)明确,“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对工程监理合同不征印花税,其他地区没有明确规定。
  印花税属地方税种,建议企业实际处理时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企业所辖地税务机关鉴别。
  11. 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2. 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 1997) 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络订书、购物等。
  13. 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4. 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XX9号、国税发
  [1991]155 号、国税函 [1997]505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XX]749 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
  15. 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16. 培训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哪些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17. 企业改制
  根据财税[XX]183 号文规定,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企业改制之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合同,若改制后只需变更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没有变动,则之前已贴花的不再重新贴花。
  18. 资金账簿
  1) 合并、分立、联营、兼并企业的资金账簿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联营等变更,若不需要重新进行法人登记,企业原有的已贴花资金账簿,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文规定,贴花继续有效,无需重新贴花。企业发生兼并,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并入单位的资产已按规定贴花的,接收单位无需对并入资产补贴花。
  2)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机构的资金账簿
  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支机构,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如果由总机构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金属于分支机构的自有资金,分支机构需就记载所拨付资金的营业账簿按照资金总额贴花,其他营业账簿则按件贴花。总机构只需就扣除所拨付资金后的余额贴花。如果总机构不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只需就其他营业账簿按件贴花五元。
  3)企业改制
  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重新办理法人登记成立新企业,或者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新企业,其新启用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根据财税[XX]183 号文规定,只需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
  4)根据(88)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凡是记载资金的帐簿,启用新帐时,资金未增加的,不再按件定额贴花。
  19. 土地租赁合同
  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20. 承包经营合同
  承包经营合同在印花税税目中并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企业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企业内部实行的承包、租赁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无需贴花。篇二:印花税中的技术服务合同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印花税中的技术服务合同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 印花税中的技术服务合同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89)国税地第034)的规定,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验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书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知识、信息、技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咨询台
  1.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不动产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企业此行为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作为股利进行分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1997]387)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其拥有的不动产作价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因此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分配的不动产应按“销售不动产”计算缴纳营业税。
  2.在建设工地上临时搭建的棚屋,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86)财税地字第008) 的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
  1 / 2
  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2 / 2 中公会计给你改变未来的力量篇三: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篇七:印花税税率表
  印花税税率表
  来源:中华会计校作者:
  税 目比例税率税 目比例税率
  1、财产租赁合同1 5、货物运输合同
  2、仓储保管合同 16、产权转移书据
  3、加工承揽合同 7、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8、购销合同‰
  税 目比例税率税 定额税率
  9、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1、权利许可证照 五元
  10、技术合同 2、营业帐簿中的其他帐簿 五元
  11、借款合同‰
  12、财产保险合同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来源:作者: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XX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XX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XX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XX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来源:作者: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1、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2、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3、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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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手办税备忘录
  来源:作者:
  ◎→每月底之前,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联要认证,最好20日前认证一次,若有不符事项及时退回,重新再开具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密码区不可折叠,不可涂改有污迹)每月可购买25份。
  ◎→每月1日(各地抄税日按照当地国税部门要求办),一般纳税人要抄税。◎→每月5日之前,一般纳税人要报税。
  ◎→每月10日之前,纳税申报(国税、地税,一个都不能少。若有运费税,先向国税申报运费税抵扣报表)。一般纳税人远程电子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电话申报,按12366,根据提示音进行纳税申报。纸制报表一个季度送一次,一式三份。
  ◎→申报个人所得税不要忘了带上工资明细表复印件。
  ◎→每月8日之前报送统计报表给市统计局。
  ◎→415日、715日、1015日、115日前申报上季度企业所得税。◎→215日以前申报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先要通过审计部门审查。
  ◎215日以前要记着地税的上年度自核自缴工作,同时要注意国税有没有这一要求。◎→每季度结束后的10日内要申报按销售额计算交纳的“水利基金。”
  ◎→4月份要申报按职工人数和单位定额计算交纳的“水利基金”。5月份要申报按4月份的工资计算交纳的“在职职工教育费附加”。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于3691210日前在市地税申报各季度税金。◎→“车船使用税”在交养路费时收取。
  ◎→防洪基金按照收入的%收取,一年分两次收取。
  ◎→副食品基金按照职工人数×24元收取。
  ◎→残疾人“保障金”按照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人数
  ◎→ 一般纳税人CA数字证书服务费500元,增值税开票系统维护费480元,远程电子申报系统480元。按年收取。
  ◎→工会经费按照工会经费提取比例的40%上缴市总工会。
  ◎→如果你是地方企业,可能还要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千万别忘了买“印花税”票或注册增资时交纳“印花税”。 每年1月交。
  ◎→如果你还存在:土地增值税、屠宰税、宴席税、契税、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可要掂记着什么时候应该交了。
  ◎→315日以前要进行营业执照的工商年检。(注意未分配利润若是负数,亏损不可超过注册资本20%,否则对该企业是否能持续经营表示怀疑)
  ◎→3月份要进行软件企业年检(具体要问当地的软件协会,要早点问)。
  ◎→3月份要进行上年度各项保险的结算(具体要问当地的劳动保险局,要早点问)。◎→4月份要进行企业代码证的年检(具体要问当地的技术监督局,要早点问)。◎→6月份之前银行金融部门贷款证年检。
  ◎→国地税年检,一般纳税人资格年检看税务部门通知。
  ◎→行业性年检看行业主管部门的通知。
  对印花税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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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一)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十倍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三十倍以下的罚款。
  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一篇:抄税常识
  纳税人莫要多贴印花税票
  来源:作者: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银行的账簿应在启用时贴花。对资金总账,按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计税贴花,以后每年更换新账时,应按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增加部分贴花。对其他账簿,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根据南京市地税局稽查局对纳税人去年的检查情况来看,大约有95%的纳税人因对税收政策不了解,在对资金总账贴花时,除按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计税贴花后,又贴了五元的印花税票。在此,税务部门提醒广大纳税人,一年一度的财务决算和换账工作即将展开,在依法诚信纳税的同时,莫要因税小而多贴了印花税票。
  国税局给年终奖个税减负 奖金一次发放可节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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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局给年终奖个税减负 奖金一次发放可节税新华北京131日电(记者陈二厚)为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从XX11日起,对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通知》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在计征时,应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还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通知》明确,在一个纳税年度里,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算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同时,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据了解,此前,按照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对境内个人取得的奖金或年终加薪,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不扣除最低免税额,全额作为所得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有关专家表示,年终一次性奖金作为全年劳动成果的奖励回报,新办法将其先除以12个月后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以全额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税率,减轻了相关税负,也进一步体现了公平原则。
  篇八:广告合同印花税税率
  篇一:印花税税率表
  印花税税率表14 产权转移书据
  转让金额 100% 万分之五篇二:一份合同既有广告制作又有广告牌租赁按什么税目交印花税(中税)
  为什么?
  回复如下:
  专家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同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因此,两家公司之间签订的“以广告劳务抵偿房屋租赁费用”的合同,是反映提供广告劳务和出租房屋的双重经济行为合同,如果分别记载金额结算的,属于应税凭证,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财产租赁合同”的税目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为分别记载的从高计算。篇三: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目前执行的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细: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 、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 1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 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1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 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立据人;
  12 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 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立帐簿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 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五元领受人;
  14 股票交易按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一
  篇九:建筑施工合同印花税税率
  篇一: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目前执行的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细: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 、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 1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 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1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 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立据人;
  12 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 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立帐簿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 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五元领受人;14 股票交易按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一 。篇二:印花税税率表
  印花税税率表14 产权转移书据
  转让金额 100% 万分之五篇三: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XX年目前执行的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细: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 、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 1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 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1 立合同人 仓单或
  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 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立据人;
  12 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 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立帐簿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 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五元领受人;
  14 股票交易按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一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f9c2d416d175f0e7cd184254b35eefdc8d31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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