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综合柜员业务操作流程样本

发布时间:2021-04-14 02:35:3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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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银行)综合柜员业务操作步骤

第一章

综合柜员定义

综合柜员制是指在严格授权管理下,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较高人员素质为基础,实施单人临柜处理会计、出纳、储蓄、中间代收业务等面向用户全部业务劳动组合形式。

实施综合柜员制营业机构,应含有以下条件:

一、有很好内部管理基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控制约机制完善。

二、建立了符合柜员制要求严谨劳动组织形式和完善业务操作规程。

三、设有事后监督岗,能够实施全方面、立即事后监督。

四、利用综合业务系统进行业务处理,每个柜员配置一套计算机终端及打印设备,一台高性能防伪点钞机及其它必需办公设施。

五、有完善、优异电子化监控设施。营业厅内外安装电视监控录像设备,柜员天天营业开始直至营业结束账务轧平,业务操作过程一直处于监控之中。

六、营业柜台等基础设施符合安全保卫要求。

第二章

综合柜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直接面对用户柜面业务操作和受理相关业务查询、咨询等前台业务,不得有意压票或拒绝办理。

二、对其经办每笔业务必需按要求逐笔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真实性、正当性,确保交易选择及要素录入正确性、完整性,并依据所办理业务性质加盖相关印章及柜员名章。

三、严格实施柜员限额制度,超出限额部分立即上交入库。现金整理整把入柜,整捆入库。柜员之间现金调拨必需由主管柜员统一调配。柜员如遇特殊情况,需柜员之间现金相互调剂,由调入柜员负责对调入现金当面点清,假如调入柜员不按要求清点,一旦发生现金调拨差错,由调入柜员负责。柜员内部现金调拨和上缴,调出方和调入方均应立即记账,相互协调配合。

四、柜员柜面兑换残币要严格兑换标准,并当着用户面加盖“全额”或“半额”戳记。

五、柜员在办理业务时,如发觉***,应会同主管柜员(或主办会计、网点责任人)当面给予收缴,向持币人讲明情况,查问起源,在***正面和后面规范加盖**字样戳记(蓝色印油加盖)。严禁柜员一人单独办理及暗箱操作**没收业务。对柜面混入到内部**,按“谁收进谁赔款”标准,**交主管柜员没收,柜员不得夹带**付出,违者要严格追究责任。

六、柜员当日回笼款在未轧库前不得对外使用,当日回笼款一定要经过整点、挑净、扎好,加盖日戳章及经办人名章,上缴主管柜员清点无误后方可柜面使用。柜员库款要确保洁净、整齐、无差错。

七、柜员在办理现金业务过程中发生长款和短款,按长款归公、短款自赔标准处理。发生长款,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快速查明,退还原主,当日不能查明,经内部主管同意应以其它应付款列账待查,不准溢库。发生短款,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快速查找,当日不能查明原因,由柜员垫付待查,如确有原因,当日报联社审批处理,不准空库。柜员发生错缺款,不得隐瞒不报,不得私吞长款,不得以长补短。长款不报作贪污论处。

八、柜员必需坚持一日三碰库制度,要严厉轧库质量,做到票箱、物品箱账实相符,钞箱和现金分户账余额查对相符;柜员离岗时必需把印章、现金、关键空白凭证入箱上锁保管。

九、柜员要严格遵守《储蓄管理条例》各项要求,严密储蓄存款手续制度,对因为违反条例要求引发和用户经济纠纷,按其所负担责任,谁办理谁负责标准处理。

十、柜员领用关键空白凭证时,主管人员打印关键空白凭证领用单,领用柜员签字。签发关键空白凭证时必需按次序使用,逐份销号;出 首关键空白凭证时必需查对用户提供预留信用社印鉴;关键空白凭证作废时,必需加盖“作废”章并剪角,作为当日相关凭证附件。每日打印关键空白凭证销号簿(金燕卡领用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相关印发金燕卡领用管理措施通知》相关要求实施)

十一、柜员临时离岗必需办理暂退,退至注册界面,并将印章、现金、凭证等入箱上锁。柜员调离工作岗位,应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并由系统主管柜员以上责任人立即上报科技部门取消或删除该柜员操作代号。

十二、营业终了,柜员应按要求轧账、碰库,将记账凭证及其附件按凭证种类次序号排列整齐,打印柜员日终轧账汇报、尾箱查对清单,关键空白凭证销号表。记账凭证份数、发生额和柜员轧账汇报一致,认真查对后交主管会计。

十三、柜员下班前将现金、凭证等入箱上锁,并将款箱交管库员,登记《柜员款箱交接登记簿》。

十四、柜员设置应一人一号,要果断杜绝一人在一个网点多号或多人共用一号现象。柜员密码使用规范,严禁柜员操作代码或密码混用。新增或注销操作员代码要立即,柜员密码设置不可过于简单,柜员密码应不超出半个月更换一次并有统计,更换旧密码在《密码登记簿》上登记,新密码要做好备份,不得随意登记,严防泄密。

十五、柜员要坚持交接制度,在现金、关键空白凭证、印章、抵质押有价物品等查对无误后,作尾箱交接并登记柜员交接登记簿。

十六、按要求实施多级授权制度,严禁授权柜员密码公开现象。

十七、联行业务录入、实时电子汇兑、复核和编押分岗操作。印、押(机)、证使用和保管,坚持分管使用,入库保管,推行严格交接手续。

十八、联行柜员应按旬逐笔查对汇出汇款;按日查对汇差;按要求时间处理往来账;并按要求打印多种联行资料。

十九、密码操作回避制度。柜员签到或签退,其它柜员主动回避不得靠近;主管签到或办理业务授权时,综合柜员要主动离开座位,主管柜员还要采取一定遮掩方法,如用报纸遮掩输入等。

二十、柜员不准办理本人或和本人有直接关系业务。

二十一、根据省中心要求时间签到和签退。

第三章

综合柜员操作步骤

第一节 班前准备

班前准备具体工作

一、检验电源、电视监控,报警设施状态是否正常;

二、防卫器材、消防器材是否摆放在合理位置,电话是否通畅;

三、柜员必需统一着装;

四、打扫营业室内外卫生;

五、检验营业场所安全情况,关键检验营业室、门、窗、锁、通勤门、四面墙壁防护栏,保险柜等是否有异常现象。

第二节前台会计出纳业务操作基础要求

一、会计核实基础要求

()会计核实必需有账有据,当初记账,当日结账,立即对账;

()会计业务处理实施事权划分,每一项特殊业务和大额交易必需授权办理;

()会计数据按以下规则录入:

1.数据输入,必需由柜员以正当、有效会计凭证为依据,在其处理权限内或依据授权办理。

2.各项业务应该序时处理。

3.对红字凭证,输入时按同方向负数处理,即用“—”表示,并在摘要栏记载清楚。

(四)记账凭证

1.记账凭证应含有下列要素:填制凭证日期、凭证编号、账号和户名、币种、金额及借贷科目名称、经办及复核人员署名或印章、摘要、附件张数等。

2.多种凭证在装订时必需连续编号。

3.手工填制会计凭证基础要求:

(1)填写支票用墨汁或炭素墨水书写。

(2)单联式凭证应用蓝黑墨水或炭素墨水书写;相关签字也应用蓝黑墨水或炭素墨水书写。

(3)多联式套写凭证应用圆珠笔及双面复写纸复写,所用复写纸颜色应和圆珠笔颜色相同,不得分张单写;相关签字也应用同色圆珠笔书写。

(4)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写,不得连笔,金额数字应写到角分,无角分应在角分处写“00,有角无分应在分位上写“0,不得用“—”替换。

(5)记账凭证金额只填写一笔数字时,应在小写金额数字前填写人民币符号“¥”,能够不填累计数,但应将其下面各空行从左下角至右下角用斜线划销。填写多笔数字时,无须在每笔数字前加“¥”符号,但应在累计数字前填写“¥”符号。

(6)填写凭证及记账多种代用符号要求为:第号为“#”,每个为“@”,人民币符号为“¥”,年、月、日简写次序,自左至右为“年//日”,年利率简写为“年%”,月利率为“月‰”。

(7)凭证不得随意涂改、乱擦挖补,假如填写错误,应用划线更正法更正,并加盖经办人名章。

4.多种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需认真按要求填写。

汉字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字或行书字书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圆(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另(或0)等字替换,不得自造简化字。如一些票据或凭证中写有部分繁体字也应受理。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位为止,在元以后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能够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汉字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没有印好“人民币”字样,应加填“人民币”字样。但不得在票据和银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预印固定“仟、佰、拾、万、元、角、分”字样。

5.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批处理凭证或清单,打印时应查对张数。

(五)会计凭证传输应正确立即、手续严密、先外后内、先急后缓。内部凭证由银行内部人员负责传输,严禁经过用户传输。

1.凭证内部传输。是指从编制和受理凭证,经过审核、记账、复核、收付款、综合处理、事后稽核,直至凭证装订保管为止整个过程。

2.凭证外部传输。是指经过业务处理后,应由本社发给用户或同城、异地其它银行及本行系统机构相关凭证传输。留社待取,应登记签收。

(六)多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应该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二、会计核实基础程序

()依据发生会计事项,取得或填制会计凭证,并审查确定其正确、完整、正当、有效。

()依据业务种类,将凭证要素录入系统,对需授权交易必需经过主管授权。

()对需换人复核业务,应换人实时复核。

()依据经过复核记账凭证办理现金收付或转账(包含签盖回单或收支款通知)。

()营业终了进行轧账处理。

()次日营业前,接收并打印前一工作日待处理凭证和清单。

()将全部经过业务处理会计资料整理、装订、登记。

()将会计资料交专门机构或人员进行监督。

()按要求时间将会计资料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保管。

三、现金出纳收付款处理程序

()付出款项必需有付款单位(或个人,下同)签开付款凭证,或按支付结算措施要求由收款单位填制结算凭证办理付款(依据协议可由银行代扣款项和按相关要求不需提供付款凭证除外);

()办理付款业务,根据“审核—验印(查对密码)—记账—付款(签发回单)”程序办理;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

()本社开户单位间转账结算业务,必需“先记付款单位账户,后记收款单位账户”;受理收款单位提交她行付款凭证,必需在收妥款项前提下,方可记收款单位账,受理时应在进账单上加盖“收妥抵用章”。经过汇划入本社付款凭证不能支付时,必需在要求时间内退票。

()当日营业开始,相关账户应首先支付前一天到期定时代收款项。当日对外营业时间内受理收、付款结算凭证,必需当日处理完成。

()办理内部业务,根据“填制凭证—审核—记账”程序办理。

()单笔金额在10万元以上银行汇票、汇款、内外部转账大额支付凭证由经办人逐笔登记,内部主管审核,并在大额支付审批登记簿上签字,未经登记审批记账凭证,会计人员不得办理支付、不得办理汇划; 错账冲正分为当日错账冲正和隔日错账冲正:当日错账冲正需经机构责任人审核授权后方可办理,隔日错账冲正必需填制错账冲正凭证,经机构责任人审核授权后方可办理; 会计科目、账户或某笔账项调整,必需依据有要求,并经机构责任人审核授权后方可办理,重大事项必需报经联社主管主任审批、授权;内部自制、补制会计凭证必需经机构责任人审核授权后方可办理入账。未经机构责任人审核授权属无效凭证。

四、关键物品管理

()会计印章种类

会计印章分为:业务用公章、结算专用章、票据清算专用章、收妥后入账章、转讫章、受理专用章、汇票专用章、本票专用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

()会计印章使用范围

1.业务用公章:用于印鉴卡、查询查复书、挂失止付通知书、退汇通知书、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回单、提出凭证、系统内往来、内部往来双方预留签章、签发存单、存折、个人存款证实书、存款证实书、关键单证出(入)库单、利息凭证回单联和其它需要加盖“业务用公章”凭证等。

2.结算专用章:用于签发发出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结算业务查询查复和贴现、转贴现银行向承兑银行提醒付款;

3.票据清算专用章:用于提出票据进行票据交换款项清算(如当地人民银行要求提出提入票据加盖业务用公章,按当地人民银行要求办理)。

4.收妥后入账章:用于签盖开户单位提交她行代收票据回单。

5.转讫章:用于已转账凭证及收账通知和支款通知。

6.受理专用章:用于进账单及电、信汇回单。

7.汇票专用章:用于签发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再贴现。

8.本票专用章:用于签发银行本票。

9.现金讫章:用于已收讫或付讫现金收款凭证或现金付款凭证

()会计专用印章刻制

汇票专用章由省联社统一组织刻制;储蓄业务公章、其它会计专用印章等由联社按要求尺寸,统一在公 安机关同意保密性好、质量高印章刻制单位刻制,印章可依据业务需要刻制多枚,但必需编号,分清保管和使用责任。个人名章由联社统一刻制。

()会计印章领用、保管和使用

1.会计印章保管和使用坚持“谁保管谁使用谁负责”标准,应严格按要求范围使用,做到“人在章在,人走章收,严禁托人代管”。

2.各营业网点应配置带锁铁皮盒存放印章,用印人临时离柜铁皮盒要上锁,营业终了,印章盒随同现金入库保管。

(五)密码管理

1.操作员密码必需严格实施密码分级管理制度,经办人员密码和授权密码实施分级管理。

2.各级操作员密码由本人控制,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她人,如有泄密,应立即更换密码。

3.操作员密码为六位,且须全部由数字组成。密码应不定时修改(通常10天),修改口令时,前后两次口令不得相同,且应有一定破译难度,通常不得设置连续相同数字。

4.营业终了,业务处理完成后,通常不许可再进 入统合业务系统办理业务。如有特殊情况,必需经联社主任书面同意同意。

(六)下列会计工作岗位不得混岗操作:

1.未建立钱箱控管体系机构,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不得混岗操作;

2.汇票和联行业务印、压(押)、证三岗人员不得混岗操作;

3.综合柜员和授权人员不得混岗操作。

4.出纳人员不得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会计资料保管员不得从事操作;记账操作员不得保管会计资料。

5.对账工作应由记账以外人员办理。

第四章 部分业务操作步骤

第一节

单位存款账户开立

一、存款人到信用社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应填写一式三联开户申请书并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措施》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经主管人员审查下列项目后,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给开户,并和存款人签署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一)开户单位经办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责任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她人办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责任人直接办理,除出具对应证实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责任人身份证 件;授权她人办理,除出具对应证实文件外,还应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责任人授权书及其身份证 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要进行计算机联网核查。

()账户名称

存款人在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其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账户名称、出具开户证实文件上记载存款人和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名称应保持一致。

()相关证实文件。

二、开户申请书填写事项齐全,符合开立基础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条件,信用社应将存款人开户申请书、相关证实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其核准后办理开户手续。

符合开立通常存款账户、其它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信用社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立案。信用社为存款人开立通常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础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三、存款人办妥开户许可证后,填写“存款印鉴片”两份(如实施柜员制,则需印鉴片份数为柜员数加1)加盖预留印鉴交经办柜员。经办柜员审查后,在印鉴片上注明启用日期,加盖名章,专夹存放,待支款时查对。(开户三以后方可办理支款业务)。

注:存款人为单位,其预留签章为该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责任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署名或盖章;验资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政 府相关部门批文中注明名称,其预留银行印鉴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名称应是存款人和信用社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约定出资人名称。

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账户名称应和其保持一致;没有字号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其预留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是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上载明经营者签字或盖章

四、登记开销户登记本。

五、开户资料及证实文件入档保管。

六、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应出具证实文件:

(一)存款人申请开立基础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实文件:

1.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2.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3.机关和实施预算管理机关,应出具政 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证实;非预算管理机关,应出具政 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批文或登记证书。

4.军队、武 警团级()以上单位和分散执勤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 警总队财务部门开户证实。

5.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批文或证实。

6.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7.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 府主管部门批文。

8.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文或证实;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登记证。

9.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小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批文或证实。

11.独立核实隶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基础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批文。

12.其它组织,应出具政 府主管部门批文或证实。

本条中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税务登记证。

(二)存款人申请开立通常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础存款账户要求证实文件、基础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实文件:

1.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协议。

2.存款人因其它结算需要,应出含相关证实。

(三)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础存款账户要求证实文件、基础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实文件:

1.基础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2.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证实。

3.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4.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意银行卡章程要求出含相关证实和资料。

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企业或证券管理部门证实。

6.期货交易确保金,应出具期货企业或期货管理部门证实。

7.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实。

8.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础存款账户存款人相关证实。

9.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相关部门批文或证实。

10.其它按要求需要专题管理和使用资金,应出含相关法规、规章或政 府部门相关文件。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操作步骤

一、单位活期存款操作步骤

(一)单位活期存款现金存入处理:柜员收到存款人提交现金和两联“现金缴款单”,查对现金缴款单中缴款人全称、账号、款项起源、大小写金额、券别等。经办柜员清点现金、审查凭证无误后,加盖现金收讫章及经办人名章,第一联退缴款人,第二联作1201交易记账凭证。单笔存入金额超5万元(含)以上由授权柜员进行授权、签章并登记授权业务登记本。会计分录:

借:现金

贷: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单位活期存款转账存入处理

柜员受理开户单位存入资金相关凭证,经审查无误后,以相关凭证作借、贷记账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其它同业款项

或:同业存放款项

或:内部往来

或:××科目--××户

贷: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单位活期存款现金支取处理:柜员受理开户单位出具现金支票。经审查支票要素及支票使用期并折角查对预留印鉴,根据先记账后付款标准作1301交易,进行办理。单笔或单日累计支取现金超出5万元(含)以上,按《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大额现金管理暂行措施》进行审批授权。严禁先提现,后集中审批。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现金

()单位活期存款转账支取处理

1.同城转账:付款单位出具转账支票,填写一式三联进账单。经办柜员接到转账支票及进账单时,审查支票要素、折角查对预留印鉴无误后作6302交易记账,并在支票上作会计分录、统计转账时间、加盖转讫章及经办人签章。转账支票作借方传票,进账单作贷方传票。单笔转账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按授权管理措施进行授权。收款人为个人结算账户且单笔转账金额超出5万元(含)以上,必需写清转款用途。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同业存放款项

或:内部往来

或:××科目--××户

2.异地汇出款项:单位向异地汇款时,填制一式三联电汇凭证,受理柜员审查凭证要素并折角查对预留印鉴无误后作4301转汇申请(付款人名称必需和转出账户名称一致),交易成功后将电汇凭证及打印贷方凭证交由另一柜员作4302交易进行复核,复核成功后打印借方凭证,两项交易完成后在电汇凭证上加盖转讫章及经办人签章,第一联退付款人,第二联作借方凭证并在凭证上作会计分录(借01

2441 ),第三联作汇出汇款凭证附件。

3.异地汇入款项:接收异地汇入汇款时作4305交易打印转汇凭证,打印完成后作4314交易进行解汇,解汇成功后在打印转汇凭证上加盖转讫章及经办人签章,转汇凭证第一联作汇出汇款凭证附件,第二联作转入账户贷方凭证(需在凭证上作会计分录),第三联退收款人。若解汇时系统提醒账号或户名不符,则应向汇出机构发出查询或电话问询,汇出机构回复纠正作6302转账交易将款项转入收款人账户,回复函作转汇凭证第二联附件,汇出机构无回复或回复确属汇款人填写错误应给予退汇处理(注:账号属系统升级自动更改,须进行账户变更处理)。

()单位办理注册登记存款处理

柜员对单位存入用于注册资金凭证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现金

贷: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记账无误后,在现金解款单第一联上加盖“现金收讫章”退开户单位。该账户属临时存款账户,验资期间只收不付。单位注册手续办好后,存款人应出具工商行政部门核发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人民银行核发开户许可证,柜员审核无误后,凭此修改账户性质。单位注册验资办理不成功,凭现金解款单和证实交内部主管审核签字后办理退款手续。

()单位存折缴存现金:存入现金时,应填制存款凭条连同现金一并交柜员,受理柜员审查凭证、清点现金无误后,在存款凭条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及经办人签章作1201交易或1202交易进行账务处理。单笔存入金额超10万元(不含)以上由授权柜员进行授权、签章并登记授权业务登记本。

()单位存折户支取现金:支取现金时,应在取款凭条上署名,加盖预留印鉴,连同存折交经办柜员,受理柜员折角查对印鉴无误后作1302交易,成功后在取款凭条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及经办人签章并付款。单笔或单日累计支取现金超出5万元(含)以上,按《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大额现金管理暂行措施》进行审批授权。严禁先提现,后集中审批。

()存折户转账业务除填写存取款凭条外其它手续同支票户。

注: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单笔超出5万元人民币时,付款单位若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据,但付款单位在对支付款项事由真实性、正当性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改善个人支付结算服务通知》(银发[]154号)。

二、开户单位更换印鉴卡处理操作步骤

存款人因为人事变动和其它原因要求更换印鉴时,应出具单位证,将留存印鉴卡副卡退回开户银行。若原印鉴卡丢失,需按要求出具书面证实加盖单位公章,经内部责任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更换手续。柜员接到印鉴卡副卡二和单位证实后,按下列程序为开户单位办理印鉴卡更换手续:

()审查单位证实真实性,将印鉴卡和“开户登记簿”上记载号码查对,印鉴卡后面是否加盖本社“业务公章”,并和保管正卡、副卡查对是否一致。

()将空白印鉴卡交更换单位填写并签章,在新印鉴卡后面加盖全套旧印鉴,在新印鉴卡正面加盖全套新印鉴,并和旧印鉴卡上相关内容进行查对。

()审核更换单位填写新印鉴卡,登记“关键空白凭证登记簿”、“关键空白凭证使用情况登记薄”并由单位签收。另填制表外科目付出凭证一联,记录表外科目明细账。

()新旧印鉴卡相关内容查对无误后,将单位证实和新旧印鉴卡一并交内部责任人审查并在新印鉴卡上签字。

()新印鉴卡副卡二交业务用公章保管员加盖“业务用公章”后退存款人,正卡、副卡由柜员保管使用。

()登记“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在原印鉴卡登记处注明更换日期和新印鉴卡号码。同时在“开户登记簿”开销户情况处登记新印鉴卡号码。

()收回全套旧印鉴卡,加盖“注销”后,连同更换证实交和当日凭证一并装订保管。

()对更换单位在新印鉴卡启用前签发票据,按新印鉴卡后面旧印鉴进行验印。

三、单位定时存款操作步骤

单位定时存款期限分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三个档次。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

 信用社对单位定时存款实施账户管理(大额可转让定时存款除外),操作步骤以下:

()单位定时存款开户

存款时单位须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等,并预留印鉴。印鉴应包含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关键责任人印章)和财会人员章。待款项收妥后,以相关凭证作借贷方记账凭证,办理转账。

会计分录

借:××科目--××账户

贷:定时存款--××单位户

由接收存款金融机构给存款单位开出“单位定时存款开户证实书”(以下简称“证实书”),加盖“业务公章”连同单位收账通知一并交开户单位,同时登记“开户登记簿”、“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关键空白凭证登记簿”。单位定时存款证实书仅对存款单位开户证实,不得作为质押权利凭证。

()单位定时存款支取

1.转账支取:存款单位支取定时存款只能以转账方法将存款转入其基础存款账户,不得将定时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时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支取定时存款时,须出具证实书并提供预留印鉴,存款所在信用社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支取手续,同时收回证实书。会计分录:

借:定时存款---××单位存款户

应付利息—应付定时存款利息

贷: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2.计息: 单位定时存款在存期内按存款存入日挂牌公告定时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单位定时存款到期不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提前支取:单位定时存款能够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其它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由金融机构按原存期开具新证实书,按原存款开户日挂牌公告同档次定时存款利率计息;不足起存金额则给予清户。信用社办理大额可转让定时存单业务根据《大额可转让定时存单管理措施》实施。

(三)单位存款变更、挂失及查询

1.因存款单位人事变动,需要更换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单位责任人章)或财会人员印章时,必需持单位公函及经办人身份证 件向存款所在信用社办理更换印鉴手续,如为单位定时存款,应同时出示信用社为其开具证实书。

2.因存款单位机构合并或分立,其定时存款需要过户或分户,必需持原单位公函、工商部门变更、注销或设置登记证实及新印鉴(分户时还须提供双方同意存款分户协定)等相关证 件向存款所在信用社办理过户或分户手续,由金融机构换发新证实书。

(四)存款单位密码或印鉴遗失、损毁,必需持单位公函,向存款所在信用社申请挂失。

信用社受理挂失后,挂失生效。如存款在挂失生效前已被人按要求手续支取,信用社不负赔偿责任。

(五)存款单位迁移时,其定时存款如未到期转移,应办理提前支取手续,按支取日挂牌公布活期利率一次性结清。

(六)信用社应对存款单位存款保密,有权拒绝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要求以外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有权拒绝除法律另有要求以外任何单位冻结、扣划。

尤其事项:

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贷款不得作为单位定时存款存入金融机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 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任何个人不得将私款以单位名义存入金融机构;任何单位不得将个人或其它单位款项以本单位名义存入金融机构。

四、单位贷款账户开立处理步骤

()依据会审单、借款协议副本及贷款转存凭证等相关资料开立。

()柜员收到业务部门提供上述资料后,认真审查相关内容是否相符、填写是否正确、是否相关人员签字,无误后参考通常账户开立实施。(贷款协议副本由信贷会计负责保管,财务人员负责代收代缴印花税)。

五、信用社内部账户开立处理步骤

依据所发生经济业务性质,根据统一会计制度要求确定所开立账户及其所属科目,并编列账户次序号,经内部责任人审批后开立账户。暂收、暂付款项应按相关要求进行核实和管理,经有权人审查签字后,依据资金性质在相关科目开立暂收、暂付账户,并立即清理,不得长久挂账。

六、单位活期存款睡眠户处理操作指南

(一)转入处理

1.柜员定时对单位活期存款账户和汇出汇款账户情况进行清理,将符合睡眠户条件账户按销户相关手续办理单户结息,填制“睡眠户清理清单”一式两联,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附件,一联随文逐层上报联社,另填制特种转账贷方凭证一联,经内部责任人审核签字后,办理转账,印鉴卡专夹保管。会计分录:

借:XX活期存款—XX存款人户

借:应付利息—应付单位活期存款利息

贷:其它应付款—长久不动单位活期存款—XX存款人户

或:其它应付款—其它应付款项—睡眠户清理户

2.经同意转入营业外收入时,柜员依据批复文件填制借、贷方记账凭证各一联,经内部责任人审核签字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其它应付款—长久不动单位活期存款—XX存款人户

或:其它应付款—其它应付款项—睡眠户清理户

贷:营业外收入—清理睡眠户收入—清理睡眠户收入户

记账后将凭证加盖个人名章,将批复文件复印件连同销户通知存根、印鉴卡作贷方记账凭证附件,登记“睡眠户处理情况登记薄”、“销户登记薄”。

(二)转出处理

单位支取已转入营业外收入存款和单位要求偿还已转入营业外收入汇出汇款资金时,记账员应查对“睡眠户处理情况登记薄”、“销户登记薄”及印鉴卡,无误后,结计利息,填制利息凭证一式三联。按要求办理支付手续并在“睡眠户处理情况登记薄”上登记偿还日期、付款账号并签章。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睡眠户返还支出—睡眠户返还支出户

借:应付利息—应付单位活期存款利息

贷:XX单位活期存款—XX单位存款户

或:XX科目—XX

七、单位活期存款睡眠户单户结息处理操作步骤

()单位存款单户结息时,打印利息凭证一式三联,利息凭证第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或作现金贷方记账凭证附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应付利息—应付单位XX存款利息

贷:XX科目—XX

或:现金

()记账后将凭证加盖个人名章,将利息凭证第三联由员加盖“业务用公章”交开户单位。

八、单位销户处理操作步骤

开户单位申请撤销账户时,应出具单位证实,交回由其保管印鉴卡副卡和未用完关键空白凭证。柜员接到开户单位递交相关资料后,按以下程序办理账户撤销手续:

(一)经内部责任人审批确定后由柜员查对账户余额,清偿全部债务。和单位查对存()款账户余额无误后,结清结算手续费和相关费用,结计利息,并依据单位签开相关付款凭证,结清账户余额。同时,在系统中作销户处理。

(二)收回并查对原印鉴卡及未用完关键空白凭证。将单位退回印鉴卡副卡二和“开户登记簿”上记载号码及综合柜员保管正卡、副卡一进行查对。若单位将印鉴卡丢失,需按要求出具书面证实说明原因,经内部责任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三)单位交回未用完关键空白凭证(包含支票、汇票申请书、商业承兑汇票等)和交回未用关键空白凭证清单进行查对是否相符,并和业务系统中登记、使用、结余情况进行查对,查验清单上销户单位是否签章,查对无误后,加盖私章、业务用公章退用户一联,将未用完关键空白凭证切角作废,并登记“作废关键单证登记簿”。同时,填制一联表外科目收入凭证,记录表外科目明细账。

(四)将收回全套印鉴卡,各联加盖“已销户”戳记后,和交回未用关键空白凭证和清单一并和当日凭证一起装订保管。

(五)登记“销户登记薄”、“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作废关键空白凭证登记簿”。

第三节

结算业务操作步骤

一、汇兑业务

()汇出社处理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结算方法。单位和个人多种款项结算,均能够使用汇兑结算方法。汇兑结算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由汇款人选择使用。汇款人委托银办理汇兑时,应填制“电汇凭证”一式三联。汇款人到汇入行社取汇款,应在汇兑凭证各联“收款人账号或住址”栏注明“留行取”字样;留行待取汇款,需要指定单位收款人领取汇款,注明收款人单位名称。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汇入行社支取现金,应在汇兑凭证“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再填写汇款金额。柜员受理汇款人提交汇兑凭证,按有要求审查无误后,以电汇凭证第二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第三联作附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或:内部往来——××网点

贷:存放联社款项——大额支付清差户

或:特约汇兑往账等

记账无误后,在电汇凭证第一联加盖“转讫章”退汇款人。

办理现金汇款,现金收妥后,以电汇凭证第二联作借方记账凭证附件,第三联作贷方记账凭证附件,办理记账。会计分录:

借:现金

贷:应解汇款——××存款入户

借:应解汇款——××存款入户

贷:存放联社款项——大额支付清差户

或:特约汇兑往账等

记账无误后,在电汇凭证第一联上加盖“转讫章”退汇款人。

()汇入社处理

柜员收到相关电子汇划凭证,经审核无误后,以相关凭证作借方记账凭证,“大额支付专用凭证”第一联、“特约汇兑来账凭证”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联社款项——大额支付清差户

或:特约汇兑来账

或:××科目——××户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户

或:应解汇款——××收款人户

或:内部往来——×x网点

记账无误后,“大额支付系统专用凭证”第二联、“特约汇兑来账凭证”第三联上加盖“转讫章”作收账通知交收款人。

收款人未在本社开户,在收账通知上编列应解汇款次序号并专夹保管,并通知收款人来社办理取款手续。

收款人持取款通知来社取款时,柜员对“留行待取”应向收款人问明情况,抽出专夹保管收账通知,审查收款人有效身份证 件,并将其证 件名称、号码、发证机关批注在上述凭证空白处,由收款人在“收款人盖章”处盖章或签字。需要支付现金,必需有在“大额支付专用凭证”上填明“现金”字样,才可一次办理现金支付手续;未填明“现金”字样需要支取现金,根据现金管理要求审查支付。支取现金时,由收款人填制“支款凭证”作借方记账凭证,办理记账。会计分录:

借:应解汇款——××收款人户

贷:现金

或:××科目——××户

记账无误后,由出纳员办理现金付款手续,并将收账通知交收款人。

()退汇处理

汇入社对于收款人拒绝接收汇款,应即办理退汇。汇入社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1.汇出行社要求退款处理

1)汇出行社承接处理

柜员收到退汇函件或有效身份证 件和回单后,应填制“退汇通知书”(以“支付结算查询查复书”代)一式四联,在第一联上注明“×年×月×日申请退汇,俟款项退回后再办理退款手续”字样,加盖“业务专用章”后交汇款人;在退汇通知书第二、三联上加盖“结算专用章”向汇入行发出退汇通知,第四联和函件和回单一并留存保管。

2)汇入行社处理

柜员收到汇出行社第二、三联退汇通知书,如该笔汇款已解付,应向汇出行发出“该笔汇款业已解付,不能退回”通知,将第二联退汇通知书留存,以第三联退汇通知书通知汇出行。如该笔汇款还未解付,应和收款人联络,索回取款通知,以第二联退汇通知书和取款通知书作借方记账凭证附件,第三联退汇通知书作贷方记账凭证附件,办理退汇。会计分录:

借:应解汇款——X X收款入户

贷:存放联社款项——大额支付清差户

3)汇出行社收到退汇处理

柜员收到相关汇划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在原汇款凭证第二联上注明“此款已于×年×月×日退汇”字样,以备查考。如汇款人未在本社开户,退汇款应先转入应解汇款科目,同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联社款项——大额支付清差户

贷:活期存款——原汇款人户

或:应解汇款——原汇款人户

记账无误后,将收账通知交原汇款人。汇款人支取款项时,按汇入款项支取手续办理。汇出行社柜员如收到汇入行社“汇款业已解付,不能退汇”通知时,应在留存第四联“退汇通知书”上批注解付情况,立即通知原汇款人。

2.汇入行社主动退款处理

1)汇入社处理

退汇时,柜员自制借方凭证一联,并在凭证上注明“退汇”字样,留存“大额支付专用凭证”作附件,向汇出行办理退汇。会计分录:

借:应解汇款——原收款人户

贷:存放联社款项——大额支付清差户

或:XX科目——X X

2)原汇出社处理

柜员收到汇入行社相关电子汇划凭证,经审核无误后,以“大额支付专用凭证”第一联、“特约汇兑来账凭证”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联社款项——大额支付清差户

或:特约汇兑来账

贷:活期存款——原汇款人户

或:应解汇款——原汇款人户

记账无误后,将收账通知交原汇款人。

二、委托收款业务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结算方法。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能够使用。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实办理款项结算,均能够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法。委托收款结算款项划回方法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择。

(一)收款人开户社受理委托收款处理:

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时,应填制“委托收款凭证”一式五联,在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后,将相关委托收款凭证和债务证实提交开户行。柜员收到收款人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后,根据要求和填写凭证要求审查无误后,将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加盖“业务专用章”后退收款人,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专夹保管,并登记“发出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登记簿”,委托收款凭证第三联加盖“结算专用章”,连同第四、五联委托收款凭证及相关债务证实,一并寄付款人开户行。

(二)付款人开户社处理:

柜员收到收款人开户行邮寄委托收款凭证及相关债务证实时,按相关要求审查无误后,在凭证上填明收到日期,逐笔登记“收到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登记簿”,将委托收款凭证第三、四联及商业汇票或根据相关措施要求需要留存付款人开户社相关债务证

统一并专夹保管,并分别以下不一样情况处理:

1.付款人付款处理

1)付款人为信用社处理:

信用社为付款人收到委托收款凭证和相关债务证实按要求付款时,以第三联委托收款凭证作借方记账凭证,相关债务证实作借方记账凭证附件,办理电子汇划,柜员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应解汇款——××户

贷:存中央银行存款——××人行存款户

或:同业存放款项——交换户

或:××科目——××户

属跨系统付款,应经过电子联行或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办理汇划,或将委托收款凭证第四联填明支付日期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后提交转汇行。

2)付款人为单位处理:

柜员收到委托收款凭证和相关债务证实时,将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加盖“业务专用章”后交由付款人签收,根据相关要求需要将相关债务证实留存,经办社专夹留存保管。并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付款人账户有足够支付款项处理:

以第三联委托收款凭证作借方记账凭证,如留存债务证实,其债务证实和付款通知书作借方记账凭证附件,办理电子汇划,委托收款凭证第四联作贷方记账凭证附件,柜员办理转账。

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存款户

贷:同业存放款项——交换户

或:存放联社款项——大额支付清差户

记账无误后,在“收到委托收款凭证登记簿”上注明转账日期。属于跨系统委托收款付款,应将委托收款凭证第四联填明支付日期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后提交转汇行。

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款项处理:

信用社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全部款项,信用社应在委托收款凭证和收到委托收款凭证登记簿上注明退回日期和“无款支付”字样,并填制三联付款人未付款项通知书将第一联通知书和第三联委托收款凭证留存备查,将第三、四、五联委托收款凭证邮寄收款人开户行社(其中第三联加上“结算专用章”)。留存债务证实,其债务证实也一并寄收款人开户行。

2.付款人拒绝付款处理

柜员收到付款人提交“拒绝付款理由书”和付款人持有债务证实和第五联委托收款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在委托收款凭证和“收到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登记簿”备注栏注明“拒绝付款”字样。将“拒绝付款理由书”第一联加盖“业务专用章”作回单退付款人,拒绝付款理由书第二联连同委托收款凭证第三联一并留存备查;“拒绝付款理由书”第三联加盖“业务专用章”后,连同“拒绝付款理由书”第四联和付款人提交或本社留存债务证实及委托收款凭证第四、五联一并寄收款人开户行。

3.收款人开户社处理:

1)款项划回处理

柜员收到付款人开户社相关汇划凭证或人民银行转来转汇贷方凭证,和留存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查对无误后,在相关凭证上注明转账日期,以第二联委托收款凭证作贷方传票。会计分录:

借:存放联社款项

贷:活期存款——××存款户

记账无误后,将收账通知加盖“转讫章”后交收款人,同时销记“发出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登记簿”。

2)无款支付处理

柜员收到付款行寄来委托收款凭证和“未付款项通知书”和相关债务证实,抽出原专夹保管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在该凭证“备注”栏注明“无款支付”字样,销记“发出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登记簿”。然后将委托收款凭证第四联和“未付款项通知书,,第二联和收到债务证实退收款人。收款人在“未付款项通知书”,第三联上签收后,将“未付款项通知书”第三联连同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一并保管备查。

3)拒绝付款处理

柜员收到付款社寄来委托收款凭证和“拒绝付款理由书”,和相关债务证实,抽出原专夹保管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在该凭证“备注”栏注明“拒绝付款”字样,销记“发出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登记簿”。将委托收款凭证第四、五联及相关债务证实和拒付理由书第四联一并退付款人。收款人在拒付理由书第三联上签收后,将拒付理由书第三联连同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一并保管备查。

三、托收承付业务

托收承付是依据购销协议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认可付款结算方法。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法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需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和经营管理很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城镇集体全部制工业企业。托收承付结算款项划回方法,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择。

(一)收款人开户社受理托收承付处理

收款人办理托收时,应填制邮划或电划托收承付凭证一式五联,收款人在托收承付凭证第二联上签章后,将托收承付凭证和相关单证提交开户行。柜员收到收款人提交托收承付凭证后,按相关要求审查无误后,将托收承付凭证第一联加盖“业务专用章”退给收款人。对收款人提供发运证 件需带回保管或自寄,应在各联凭证和发运证 件上加盖“已验发运证 件”戳记,将发运证 件退给收款人。托收承付凭证第二联专夹保管,同时登记“发出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登记簿”,托收承付凭证第三联加盖“结算专用章”,连同第四、五联及交易单证一并寄付款人开户行。

(二)付款人开户社收到托收承付处理

柜员收到收款人开户行社寄来托收承付凭证及交易单证后,应审查:付款人是否在本社开户,所附单证张数和凭证是否相符,托收承付凭证第三联上是否盖收款人开户行社“结算专用章”。审查无误后,在每联凭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和承付日期,依据托收承付凭证逐笔登记“收到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登记簿”。托收承付凭证第三、四联专夹保管,托收承付凭证第五联加盖“业务专用章”,连同交易单证一并立即通知付款人。对非本社开户托收承付凭证误寄本社后应代为转寄,并将相关情况通知收款人开户行。如不能确定付款人开户行,则应退回原托收行。

(三)托收承付到期处理

付款人在承付期满日开户社营业终了前,账户有足够资金支付全部款项,在次日早晨(遇节假日顺延)记账员以托收承付凭证第三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第四联注明支付日期后作贷方记账凭证附件办理汇划。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存放联社款项

或:同业存放款项——交换户

或:××科目——××户

记账无误后,在“收到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登记簿”上注明转账日期。

(四)收款人开户社收到托收款划回处理

柜员收到相关汇划凭证或人民银行转汇贷方凭证,和留存托收承付凭证第二联查对无误后,以相关划款凭证作借方记账凭证,转汇凭证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托收承付凭证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附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其它同业款项——交换户

或:存放联社款项

或:××科目——××户

贷: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记账无误后,在收账通知上加盖“转讫章”交给收款人,并销记“发出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登记簿”。

四、银行汇票业务

()出票社处理

申请人申请办理银行汇票时,应填写“汇票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第二、三联提交出票社。

柜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第二、三联申请书时,应审查以下内容:

1.填写是否齐全、清楚,其签章是否为预留印鉴;

2.收款人名称、申请金额、申请日期是否更改,其它更改事项是否由申请人签章证实;

3.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申请书填明“现金”字样,申请人和收款人是否均为个人,是否在申请书上填明代理付款行名称,并交存现金;

4.申请人要求汇票不得转让,是否在申请书“备注”栏内注明“不得转让”字样。

审查无误后,将申请书第二、三联办理转账。申请人以转账方法交付,以申请书第二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第三联作贷方记账凭证;申请人以现金方法交付,以申请书第三联作贷方记账凭证,“现金交款单”第二联、申请书第二联作附件。会计分录:

借:XX存款—XX申请人户

或:现金

贷:汇出汇款—银行汇票户

柜员查询余额记账后签发汇票,汇票一式四联必需复写填制,其中第三联解讫通知应使用单面复写纸复写,汇票出票日期和出票金额必需使用汉字正楷大写。日期、金额、收款人名称填写字迹必需清楚,不得涂改,若填写错误必需作废重填;作废汇票加盖“作废”戳记,装订在当日“汇出汇款”贷方记账凭证后作附件;转账办理汇票在汇票凭证上“出票行行号”栏填写本机构行号;签发觉金银行汇票,在汇票凭证上“代理付款行”和“行号”栏分别填写全国汇票机构名称和全国汇票机构号码。右上角汇票号码上方加盖“请划付××信用社”戳记。同时在申请书和汇票加盖记账章。

查对无误后,在汇票第二联“实际结算金额栏”小写金额上端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在汇票第一、二、三联“多出金额栏”上方加编密押;印章管理人员在汇票第二联加盖“汇票专用章”并由授权经办人署名或盖章。

查对无误后,将汇票第二、三联交申请人,并由申请人在申请书第三联备注处签收,汇票第一联上加盖经办个人名章后在“汇出汇款登记簿”统计汇票相关要素,第一、四联一并专夹保管。

填制表外科目付出凭证,登记“关键空白凭证登记簿”及“关键空白凭证使用情况登记簿”后,记录表外科目明细账。

(二)银行汇票付款处理

1.受理本系统签发银行汇票付款处理

收到持票人直接交来或交换提入汇票第二、三联,进账单及交换票据等,应审查以下内容:

1)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其号码和记载内容是否一致;

2)汇票是否为统一要求印制凭证,是否真实,是否超出提醒付款期限;

3)汇票填明持票人名称和进账单上收款人名称是否相符;

4)出票行签章是否符合要求,加盖“汇票专用章”是否和印模相符;

5)密押是否正确,压数机压印金额是否由统一制做压数机压印,和大写出票金额是否一致;

6)汇票实际结算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是否在出票金额以内,和进账单所填金额是否一致,多出金额结计是否正确。假如全额解付,必需在汇票第二、三联实际结算金额栏填入全部金额,多出金额栏填写“-0-”;

7)汇票必需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它记载事项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实;

8)持票人是否在汇票后面“持票人向银行提醒付款签章”处签章,背书转让汇票是否按要求范围转让,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要求,背书使用粘单,是否按要求在粘接处签章。

9)持票人为个人且未在本社开户,还应审查持票人有效身份证 件,持票人是否在汇票后面“持票人向银行提醒付款签章”处签章,是否注明证 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并要求持票人提交有效身份证 件复印件留存备查。

10)现金汇票还应审查是否符合现金汇票相关要求,持票人委托她人向代理付款行提醒付款,代理付款行必需查验持票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件,是否在汇票后面作成委托收款背书和是否注明持票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并要求提交持票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件复印件留存备查。

审查无误后,分别不一样情况作以下处理:

①持票人在本社开户以进账单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办理电子汇划向出票行划付款项,汇票第二、三联作借方记账凭证附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社内往来—存放系统内清算款项

贷:XX存款—XX持票人户

在进账单第二三联上加盖“转讫章”和个人名章,第三联作收账通知交持票人。

②持票人为个人且未在本社开户

以第二联进账单作贷方记账凭证,办理电子汇划向出票行划付款项,汇票第二、三联,持票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件复印件作借方记账凭证附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社内网来—存放系统内清算款项

贷:应解汇款—XX持票人户

在进账单第三联上加盖”转讫章”交持票人或被委托人。

对“应解汇款”账户应按持票人开立,并在该分户账上注明汇票号码,以备查考。该账户只付不收,付完清户,不计付利息。

持票人办理转账支付时,应填制“支款凭证”一联,进账单一式三联,汇兑支付,应填制信(电)汇凭证办理转账,并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

受理转账支付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在进账单第一联[或信(电)汇凭证凭证第一联]上加盖“受理专用章”后交持票人,第二、三联进账单交票据清算员[信(电)汇凭证第二、三、四联交电子汇划经办员办理汇划]。以进账单第二联[或信(电)汇凭证第二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相关划款凭证作贷方记账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应解汇款—XX持票人户

贷:同城票据清算—XX同城票据清算户

或:社内往来—存放系统内清算款项

或:XX存款—XX持票人户

持票人需支取现金,应填制“支款凭证”一联,接柜员按要求审查无误后,以“支款凭证”作借方记账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应解汇款—XX持票人户

贷:现金

③受理跨系统银行汇票付款处理

受理在本行开户持票人交来跨系统银行签发汇票、解讫通知和进账单一式三联时,除按上述要求审查外,还应根据“受理本系统签发银行汇票付款处理”要求审查,无误后,在进账单第一联上加盖“受理专用章”退持票人,第二联进账单专夹保管。将汇票和解讫通知、进账单第三联经过票据交换提交代理付款行。同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同城票据清算—XX同城票据清算户

或:XX科目—XX

贷:待处理结算款项—提出票据户

待退票时间过后,未被退票,以进账单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记账员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结算款项—提出票据户

贷:XX存款—XX持票人户

()银行汇票结清处理

签发行社到代理付款行相关汇划凭证时,依据“电子汇划付款补充报单”和原专夹保管汇票第一、四联进行查对,审查是否确属本社签发汇票,原凭证金额是否正确等(代理她行汇票业务视同本行签发汇票)。无误后,分别作以下处理:

1.全额付款处理

汇票全额解付,在汇票第一联“实际结算金额”栏填写全部金额(大写),在汇票第四联“多出金额”栏填“-0-”,以汇票第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电子汇划付款补充报单”及汇票第四联作附件。将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汇出汇款—全国银行汇票户

贷:社内往来—存放系统内清算款项

同时销记“汇出汇款登记簿”。

2.银行汇票有多出款处理

汇票有多出款,在汇票第一、四联实际结算金额栏填写实际结算金额,以汇票第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电子汇划付款补充报单”作借方记账凭证附件,另依据多出金额填制一联特种转账贷方凭证,注明“XX号银行汇票多出款”字样,经内部责任人签字后作贷方记账凭证,将凭证交记账员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汇出汇款—汇票户

贷:社内往来—存放系统内清算款项

贷:XX存款—XX申请人户

在汇票第四联上填写多出金额并加盖“转讫章”后退申请人作收款通知。同时销记“汇出汇款登记簿”。

申请人未在本社开户,将多出金额先转入“其它应付款”科目;申请人在本系统她社开户,另填制划款凭证将多出金额划转申请人开户行。会计分录:

借:汇出汇款—汇票户

贷:其它应付款—XX申请人户

或:社内往来—存放系统内清算款项

或:XX科目—XX

同时销记“汇出汇款登记簿”。

转入“其它应付款”科目挂账,应通知申请人持汇票申请书第一联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来行办理领取手续。领取时,申请人应填写“支款凭证”一联,经审核无误后,以“支款凭证”作借方记账凭证,汇票第四联作附件,记账员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其它应付款—XX申请人户

贷:现金

或:XX科目—XX

第四节

储蓄业务操作步骤

一、活期储蓄存款业务

()活期储蓄存款开户处理

各类储蓄业务开户必需严格按“实名制”相关要求实施。开户时,应由储户填写存款凭条,并要求储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代理开户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柜员应进 入居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进行居民身份信息核查,审核存款凭条填写是否合规、有**漏,并在存款凭条上登记证 件号码,收妥现金后,进 入计算机业务操作系统,凭存款凭条开立储蓄账户,输入有效身份证 件号码,打印存款凭条和存单(折),并做到存单()、凭条查对一致,在存单(折)上加盖储蓄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和经办、复核名章,在凭条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经办人员名章,将存单(折)交储户,登记开销户登记薄。会计分录:

借:现金

贷:活期储蓄存款

××户

(二)活期储蓄存款有折(卡)续存

1.活期储蓄存款有折(卡)续存时,柜员接到储户交来存折()、现金时,问询储户存入金额,将现金点清核准,检验钞币真伪后和储户核实现金数量。无误后登记票面,打印存折及存款凭条,然后将存款凭条交储户查对无误后署名确定,后在存款凭条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及经办员名章、现金入箱。将存折()交于储户,存款凭条留存。

2.活期储蓄无折续存时,必需由储户填写存款凭条(不适用免填单),如代理存款应注明代理人姓名。柜员审核存款凭条填写是否合规、有**漏,收妥现金进 入计算机业务操作系统进行续存处理,打印存款凭条,经储户确定签字后加盖现金收讫章、经办员名章并将回单交储户作回执。

(三)活期储蓄取款时,柜员接到储户交来存折(卡)时,首先问清储户支取金额,刷磁后审查存折上账号、户名是否和系统中一致,后打印取款凭条和存折,凭密码支取,应由储户输入留存密码。经储户签字确定后根据取款凭条金额数进行配款,并登记票面,在取款凭条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和经办人员名章,将款项及存折()交储户。会计分录:

借:活期储蓄存款

××户

贷:现金

(四)活期储蓄存款销户操作

柜员接到储户递来活期储蓄存折()时,审查存折()是否为本社签发,打印存折 、取款凭条和利息清单(按密码支取应由储户输入留存密码),由储户查对无误署名确定后,根据支取凭条金额和利息清单应付利息金额相加累计并进行配款,将实付现金输入“出纳点钞机”核准,登记票面。将利息清单留存联交储户签字收回,并在取款凭条、利息清单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及柜员名章,将存折作为取款凭条附件。同时将现金和利息清单回执联交储户。

二、整存整取定时储蓄存款

()整存整取定时储蓄存款开户参考活期储蓄存款开户处理。

()定时储蓄存款提前支取(含约定转存期未满),应请储户出示存款人有效身份证 件,代理支取应同时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柜员审核存单和证 件,并和取款人进行核实,在存单后面登记有效证 件名称、号码和姓名,进 入计算机业务操作系统进行销户处理,打印销户信息和利息凭证,在存单和利息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和经办人员名章,配齐款项,并做到存单、利息凭证同现金查对一致后,将款项连同利息凭证用户联一并交储户。

如储户是凭密码支取,需由储户输入留存密码,按存单上内容输入微机,打印销户存单和利息清单。按利息和本金累计数配款,问清储户取款金额,无误后,将现金及利息清单交给储户,并当面查对取款金额,将另一联利息清单留存。

()部分提前支取

柜员接到储户未到期定时存单要求部分支取时,审核存单是否为本社签发,验看储户身份证 件是否和存单户名相符,无误后在存单后面摘记证 件内容。如是代取人,还要查验代取人身份证 件,同时在存单后面统计代取人证 件内容备查。如储户是凭密码支取,需由储户输入留存密码,按存单内容输入微机,打印利息清单,未取部分按原户名、存期、利率、起息日和到期日开给新存单,并在新存单上注明“部分提前支取”字样。按利息和部分支取金额累计数配款。问清储户取款金额,无误后,将现金、利息清单及新开存单交储户,另一联利息清单及结清原存单留存。

()定时存款到期或逾期(含定活两便)销户,柜员受理储户存单后,应审核存单是否到期或已经逾期,凭密码支取,由储户输入留存密码,按存单账号输入微机,打印销户信息和利息凭证,留底联由储户签收。按存单金额和利息清单金额累计数配款,登记票面,在存单和利息凭证上加盖现金清讫章和经办人员名章,配齐款项,并做到存单、利息凭证同现金查对一致后,将款项连同利息凭证用户联一并交储户,存单和另一联利息清单留存。会计分录:

借:定时储蓄存款

整存整取××户

借:应付利息(利息支出)

贷:现金

()整存整取定时储蓄存款利息计算

1.到期支取。在存期内有利率调整,均按存单开户日所定利率计付利息。

2.提前支取。未到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部分,不管存期多长,一律按支取日挂牌公告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3.逾期支取。逾期支取定时储蓄存款,其超出原定存期部分,除约定自动转存外,一律按支取日挂牌公告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整存整取定时储蓄部分提前支取利息和全部提前支取计算方法相同,未提前支取部分,仍按原存单所定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只能办理一次,提前支取部分储蓄存款利息利随本清。

三、个人通知储蓄存款

个人通知储蓄存款是存款时无须约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起点为一千元或千元以上整百数,一次或分次提取存款,取款起点或一百无或百元整倍数一个储蓄存款。

(一)个人通知储蓄存款开户手续

柜员接到储户填写个人通知存款凭条、现金及身份证后,依据凭条金额,先点现金大数,再点现金小数,复点、检验无误后,登记票面,将现金入箱。审查存款凭条日期、大小写金额及户名是否正确,存款金额是否达成起存金额,是否为100整数倍,如储户要求凭密码支取,要由储户自己输入密码。输入存款凭条打印存折和存款凭条。在存折扉页上加盖业务专用章及名章,在存款凭条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及名章。将存款凭条留存,存折交给储户。

(二)个人通知储蓄存款支取手续

柜员接到储户交来取款凭条及存折,审查存折是否为本社签发,是否凭密码支取。取款凭条日期、账号和户名填写是否正确。打印凭条、存折、利息清单,在利息清单和取款凭条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在存折、取款凭条和利息清单上加盖名章。依据取款凭条取款金额和利息清单利息累计数额配付并复点现金。问清取款金额,由储户在利息清单上签字后,将现金、存折递交储户,将取款凭条和利息清单(留存联)留存。

(三)个人通知储蓄存款销户手续

接到储户交来存折和取款凭条后,审查存折是为本社签发,存折余额是否和取款凭条上取款金额一致,取款凭条要素填写是否齐全。销户存折并加盖“结清”戳记,作取款凭条附件,其它手续同支取。

四、零存整取定时储蓄存款

零存整取定时储蓄存款是一个分次存入本金,约定存期,到期整笔支取本息一个储蓄。通常五元起存,存期分十二个月、三年、五年,存款金额由储户自定,每个月存入一次,中途如漏存,应在次月补齐。到期凭折一次支取本息。

(一)零存整取定时储蓄存款开户手续

柜员接到储户填写零存整取存款凭条、现金和身份证后,应审查凭证各项内容填写是否正确、齐全,按凭条上金额点收现金,验明现金真伪,无误后,登记票面。如凭密码支取,由储户输入留存密码,依据存款凭条上内容,输入微机,打印存折,审查无误后,问清储户存款金额,将存折交给储户,存款凭条留存,现金入箱。

会计分录:

借:现金

 贷:定时储蓄存款 零存整取定时储蓄存款 ××户

(二)零存整取定时储蓄存款续存手续

柜员接到储户交来存款凭条、存折、现金时,审查存折是否为本社签发,查对存款凭条账号、户名是否和存折一致。依据储户填写存款凭条金额点收现金,验明现金真伪无误后,登记票面。根据存款凭条账号、户名输入微机,打印存款凭条、存折,复核余额是否相符。加盖柜员名章,无误后,问清储户存款金额将存折交给储户,现金入箱,存款凭条留存。会计分录:

  借:现金

  

贷:定时储蓄存款 零存整取定时储蓄存款 ××户

(三)零存整取定时储蓄存款支取手续

1.到期支取

柜员接到储户交来零存整取定时储蓄存款凭条和存折时,审查存折是否为本社签发,存款是否到期,检验存折账号、户名、取款金额是否和储户填写取款凭条一致。如凭密码支取,应由储户输入留存密码。按储户填写取款凭条金额、账号、户名输入微机,打印存折和利息清单,在取款凭条上加盖柜员名章。根据取款凭条金额和利息清单应付利息金额相加累计数配款,登记票面,在存折和利息清单上加盖柜员名章。在存折上加盖“结清”戳记,在取款凭条和利息清单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问清储户取款金额,无误后,将现金和利息清单一并交给储户,存折作为取款凭条附件留存。会计分录:

借:定时储蓄存款 零存整取定时储蓄存款  ××户

借:应付利息(利息支出)

 贷:现金

2.提前支取

柜员接到储户交来存折、取款凭条和身份证 件,审查存折是否为本社签发。查对储户身份证 件,并在取款凭条上摘记身份证 件相关内容,如是代取人,还应验证代取人身份证 件,并在取款凭条上同时摘记身份证 件相关内容。

如储户是凭密码支取,应由储户输入留存密码,依据储户填写取款凭条账号、户名输入微机,打印存折和利息清单,根据取款凭条金额和利息清单应付利息金额相加累计数配款,登记票面,并在取款凭条、存折和利息清单上加盖柜员名章。问清储户取款金额,将利息清单交储户签收。无误后,将现金、利息清单回执一并交储户,存折作为取款凭条附件,利息清单留存联作为现金付出传票留存。

3.过期支取

储户超出存期来社支取,除按要求支付过期利息外,其它手续和到期支取相同。

五、存本取息储蓄存款

存本取息储蓄是一个开户时一次存入本金,分次平均支取利息,到期一次支取本金一个储蓄。开户时按要求5000元起存,多存不限,存期为十二个月、三年、五年三个档次,取息期次由储户自定,能够每个月或多个月取息一次。如取息日不取,以后随时可取,但不计复息。

(一)存本取息定时储蓄存款开户

柜员接到储户填写好开户单和现金,检验开户单上日期、户名、大小写金额及日期是否齐全。按开户单所填金额点收现金,验明现金真伪后,登记票面,在开户单上加盖柜员名章。如凭密码支取,由储户输入留存密码。按开户单上内容打印存单,审核无误后,现金入箱。问清储户存款金额,将存单加盖业务专用章和柜员名章后交给储户,开户单留存。

(二)存本取息定时储蓄存款取息处理

柜员接到储户填写好定时存本取息凭条和存单,审查存单是否为本社签发,是否到支取利息日期。按支取利息凭条上所填空容输入微机,如储户凭密码支取,还需由储户输入留存密码。在存单上打印付息统计,并在支取利息凭条、存单上加盖柜员名章,在取息凭条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依据支取利息凭条上取息金额配款,登记票面,问清储户支取利息金额,无误后,将存单交储户,取息凭条留存。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利息

 

贷:现金

()到期支取本息

柜员接到储户到期存单和最终一次支取利息凭条后,审查存单是否为本社签发,存单是否到期。审核支取利息凭条取息日期、账号、户名、取息金额填写是否齐全、正确。凭密码支取,由储户输入留存密码。按支取利息凭条内容输入微机,在存单上打印付息统计,加盖“结清”戳记和柜员名章。按存单本金数和支取捌息凭条利息累计金额配款,登记票面,问清储户取款金额,无误后,将现金交给储户,存单、利息凭条留存。会计分录为:

借:定时储蓄存款  存本取息定时储蓄

××户

借:应付利息

贷:现金

(四)存本取息定时储蓄存款支取

1.提前支取

柜员接到储户未到期存单和储户身份证 件,审查存单是否为本社签发,查对储户身份证 件,在存单上摘记储户身份证 件相关内容,如是代取人,还应验明代取人身份证 件。同时摘记身份证 件相关内容。如凭密码支取,由储户输入留存密码。

依据存单账号、户名输入微机。打印存单、利息清单,在存单和利息清单上加盖柜员名章。如凭密码支取,由储户输入留存密码。

依据打印存单上实付数配款,登记票面,问清储户取款金额,无误后,将证 件、现金、利息清单交给储户,存单、利息清单留存。

2.过期支取

过期支取时,除按支取日挂牌公告活期储蓄利率计付过期利息外,其它手续和到期支取相同。

(五)存本取息定时储蓄存款利息计算

计算公式为:

每次支取利息数=(本金×存款×利率)÷支取利息次数

1.到期支取。按开户日所定利率计息,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2.提前支取。自开户日起一律按支取日挂牌公告活期储存款利率计息,对已按到期支取要求分期支付利息,其差额数从本金中扣回。

3.逾期支取。到期内部分按到期支取方法计息,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六、整存零取定时储蓄存款

整存零取定时储蓄存款是一次存入本金,约定时限,存期内分次支取等额本金,到期时支取利息一个储蓄存款。存期分十二个月、三年和五年三个档次,1000元起存。支取期分为30天、三个月、六个月一次,假如到约定支取本金日储蓄户急需用款,要求部分提前支取,能够按约定每次支取本金额,提前支取一次或两次本金,在以后对应停取一次或两次,其它原定日期不变。要求全部提前支取或过期支取按要求计付利息。

(一)整存零取定时储蓄存款开户

柜员接到储户填好整存零取定时储蓄开户单和现金,检验开户单填写日期、户名、存期是否齐全、正确及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根据开户单金额点收现金,验明现金真伪,登记票面,无误后在开户单上加盖业务章。凭密码支取,由储户输入留存密码。依据开户单上内容输入微机,打印存单每次支取本金栏,无误后,将现金入箱,问清储户存款金额,存单和印章交给储户,开户单留存。会计分录:

借:现金

贷:定时储蓄存款一整存零取定时储蓄

××户

(二)整存零取定时储蓄存款支取

1.分次支取本金

柜员接到储户提交存单和取款凭条,审查存单是否为本社签发,是否到了约定支取日期。如凭密码支取,应由储户输入留存密码。按取款凭条、账号、户名输入微机,在存单上打印分次统计,无误后,在取款凭条和存单上加盖名章。依据取款凭条上金额配款,登记票面,问清储户取款金额,无误后,将现金、存单交给储户。会计分录为:

借:定时储蓄存款整存零取定时储蓄

××户

贷:现金

2.到期支取

柜员接到储户到期存单和取款凭条,审查存单是否为本社签发,审查取款凭条上日期、账号、户名,填写是否齐全、正确,取款凭条上金额和存单结存金额是否相符。凭密码支取,应由储户输入留存密码。

按取款凭条上账号、户名输入微机,依据取款凭条金额在存单上打印最终一次支取本金金额,结平余额,打印出利息清单,在取款凭条、利息清单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在存单上加盖“结清”戳记,分别加盖柜员名章,将利息清单交储户签收。依据取款凭条、利息清单累计金额配款,登记票面,问清储户支取金额,无误后,将现金和利息清单交给储户,存单作为取款凭条附件留存。会计分录为:

借:定时储蓄存款  整存零取定时储蓄 ××户

借:应付利息

 贷:现金

3.提前支取

柜员接到储户到期存单、取款凭条和本人身份证 件,审查存单是否为本社签发,取款凭条填写是否齐全、正确。验看储户本人身份证 件,在存单上摘记证 件相关内容,如是代取人,还需验看代取人身份证 件,同时摘记相关内容。如凭密码支取,应由储户输入留存密码。按取款凭条上账号、户名输入微机,打印存单和利息清单,交储户签章。并在取款凭条、利息清单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和柜员名章,存单上加盖“结清”戳记和柜员名章。

依据取款凭条,利息清单累计金额配款,登记票面,问清储户支取金额,无误后,将现金、利息清单和储户证 件交给储户,存单作为取款凭条附件留存。

4.过期支取

储户到期未来支取最终一次本金及利息,除按要求计付过期利息外,其它手续和到期支取相同。

()整存零取定时储蓄存款利息计算

计算公式:

每次支取本金=本金÷支取次数;

支取次数=存期(月数)÷提取本金平均存期;

应付到期利息=[(全部本金+每次支取金额)÷2]×支取本金次数×每次支取间隔期×月利率。

如算出提取本金金额有角分时,应四舍五入到元,其差额在最终一次提取本金中增或减。中途支取本金日未取,以后可随时支取。

1.到期支取。按开户日所定利率计息,存期内遇利率调整均不分段计息。

2.提前支取。均按最终一次本金支取日挂牌公告活期储存款利率计息。

3.逾期支取。到期内部分按到期支取方法计息,逾期部分利息一律按支取日挂牌公告活期储蓄存款利率和到期日本金数计息。

4.单笔5万元以上大额储蓄存款支取,应请取款人出示有效身份证 件,在存单或取款凭条后面登记有效身份证 件名称、号码及姓名,并按大额现金管理要求认真做好登记、上报工作。

5.教育储蓄支取必需凭存折和学校提供正在接收非业务教育学生身份证实(该证实作存折附件),储户凭该证实方可享受利率优惠,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每份证实只能享受一次。对不能提供学校证实,其教育储蓄不享受利率优惠,同时应按要求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6.挂失业务

储户存单、卡(折)如有遗失,必需立即持本人身份证实,并提供储户姓名、存款时间、种类、账号等相关情况,信用社在确定该笔存款未被支取、未冻结止付前提下,方可受理挂失手续。并通知储户在办理挂失手续七以后来补办新存单(折)。如储户不能办理书面挂失手续,而用电话、口头等方法挂失,则必需在挂失五日内补办书面挂失手续,不然挂失不再有效。若存款在挂失前或挂失失效后已被她人支取,信用社不负责任。挂失申请书相关内容必需有本人填写,并提供有效身份证 件复印件,附在挂失申请书后。密码挂失。应由本人执有效身份证实到开户行进行挂失处理,假如当初无法到开户行,应先打电话进行口头挂失,说明存期,金额,期限,户名等,5日内到开户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

7.死亡储户储蓄

1)正常支付 

存款人已死,但存单持有些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事后而引发继承争吵,储蓄机构不负责任。

2)存款过户或支取

存款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凭储蓄机构所在地公证机关开出继承权证实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取手续时,并和原存单(折)加以查对,无误后,储蓄机构凭以办理手续,将法律文书作附件。假如正当继承人没有原存单(折),必需先凭继承权证实或相关法律文书办理挂失手续后再办理存款过户或支取手续,并在账页上注明法律文书名称、号码和相关内容,将法律文书装订成册永久保管。

第五节

现金业务

柜员办理现金收付必需遵照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标准,并在综合业务系统正确登记票面券别。

一、现金收款业务:柜员受理收款业务时,应对用户填写现金缴款单进行审核: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凭证日期是否当日,单位名称、账号、开户行名、款项起源、券别填写是否清楚、正确、齐全,有没有涂改。凭证要素缺漏或填写有误,应请用户当面补填或重新填制。审查无误后收款,应先卡大数,后清点细数,坚持一户一清,当面点清,不得将多个交款人款项或库款混淆,也不得将未点清款项和其它券别调换票面,对50元、100元纸币经手工清点后必需再经点钞机复点。无误后,在各联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经办员名章,将回单联交用户作回执。

二、现金付款业务:柜员受理用户递交现金支票、取款凭证等支款凭证后,必需按人民银行现金管理要求和支付结算要求等认真审查支款凭证是否正当、有效、内容是否完整、要求是否齐全,留有印鉴须进行折角验印,现金支票须审查提款人身份证 件及是否和收款人一致并经签收.

三、信用社调款业务:信用社需调入现金时,由联社填写一式三联现金内部调拨凭证,第一联由押运员签章(双人)后留联社作“0602”交易记账凭证,交易成功后在第一联后面打印,第二、三联随现金带信用社,信用社收妥款项后作“0601“交易,将现金调拨单第二联作记账凭证,并在后面打印记账信息,第三联加盖印鉴章后交押运员带回联社作第一联付出凭证附件。

四、信用社缴款业务:信用社缴款时,填制一式三联现金调拨凭证,第一联由押运人员双人签章后留信用社作“0602”交易记账凭证,交易成功后在第一联后面打印,第二、三联随现金带联社,联社收妥款项后作“0601“交易,将现金调拨单第二联作记账凭证,并在后面打印记账信息,第三联加盖现金收讫章及经办人名章后带回信用社作第一联付出凭证附件。

信用社和分社之间现金调拨参考以上步骤办理。

第六节

股金业务操作步骤

一、入股条件

()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符合向金融机构入股条件,均可向其户口所在地或注册地农村信用社申请入股,成为本联社社员。

()本联社社员应以货币资金入股,不得以实物资产、债权、有价证券等形式作价入股。

()本联社社员必需以自有资金入股,不得以农村信用社贷款入股。

各级人民政 府、财政资金不得直接向本联社入股。

二、股权设置

()本联社采取股份合作制产权形式。依据股金起源设置自然人股、法人股。

()本联社自然人股和法人股分别设定资格股和投资股两种股权。

()资格权是取得本联社社员资格必需缴纳基础股金。投资股是由社员在基础股金外投资形成股金。

()本联社股金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自然人社员资格股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法人社员资格股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超出资格股起点金额为投资股,投资金额由社员自行决定。

三、股金管理

()本联社使用记名式股金证,作为社员全部权凭证和参与利益分配依据。

()本联社不得接收本联社股金证作为质押标。

()本联社依据盈利情况,根据相关要求,对社员分配红利,但不对股金支付利息。

()本联社社员持有资格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办理退股:

1.社员提出退股申请;

2.转让所持全部投资股;

3.投资股持满3年;

4、经理事会同意。

资格股退股标准上应在当年年底财务决算后办理,在年底财务决算前办理退股,不支付当年股金红利。

本联社社员持有投资股,能够转让、继承和赠予,但不得退股。

四、股金证管理

本联社股金证列明以下事项:

(一)自然人社员列明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联络电话、发证单位、发证日期、入股时间、入股金额等事项。

(二)法人股社员列明法人名称、法人代表姓名、营业执照号码、发证单位、发证日期、入股时间、入股金额等事项。

(三)本联社股金证中对资格股、投资股分别列示。

(四)股金证纳入关键空白凭证管理。社员持有股金证发生被盗、遗失、灭失或毁损时,单位持介绍信、个人持有效身份证实到本联社办理挂失手续。

五、股金操作

(一)股东开户及增股

办理时应执本人有效身份证实前来办理,传票使用911票据,并由办理人在传票上签字确定。

(二)股东退股

资格股经理事会同意后可退股,投资股不可退股,但可转让。

资格股退股时,由本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实前来办理,在填写退股申请后,由基层信用社拿到联社经理事会研究同意后由基层社通知入股人前来退股,退股后信用社收回股金本统一保管,股东在退股凭证(911票据)上签字确定。

(三)股金转让

股金转让时由转让人和接收人双人同时执本人有效身份证实前来办理,在填写转让股金申请后,由基层信用社拿到联社经理事会研究同意后由基层社通知转让人和接收人前来办理,办理后信用社收回原股金本,将新股金本交给接收人,转让双方在票据(911票据)上签字确定。

(四)股金分红

股金分红时,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实前来支取。操作次序:计算股息→在股金证上登记→柜员签章→社员在分红统计上签字确定→经办柜员在业务系统中打印传票(911票据)→柜员签章→社员在传票上签字确定。

第七节

联行业务操作步骤

一、概述

联行业务是指河南省农信系统内机构间资金流转,用以实现单位存款通存和资金汇划,结合大小额支付系统和特约电子汇兑系统,能实现跨区、跨行业务即时到账。关键经过转汇申请、转汇复核两个交易处理,配套交易有查询查复等。

转汇业务基础步骤:

() 发报机构(转出机构):依据业务单据使用4301交易进行转汇业务录入。

会计分录

借:用户账(或本机构内部账户)

贷:转汇专用户(2441汇出汇款科目)

()发报机构(转出机构):更换操作员使用4302交易进行转汇复核

会计分录

借:转汇专用户(本机构2441汇出汇款科目)

贷:转汇专用户(对方机构2441汇出汇款科目)

转汇要进行复核,没有复核转汇业务只记了本机构账务,在复核后,才记对方机构账务。

账务滞流时处理:假如发报机构因为某种原因(如收报机构已**转汇)而造成未能完成转汇复核,系统在柜员签退时自动提醒“有未复核转汇流水”,柜员能够在第二天从汇出汇款科目重新汇出款项。

错账处理:对于未复核当日错账使用801交易撤销;对于已经复核转汇交易不能进行账务处理,必需经过人工和收报行取得联络要求收报行转回该笔账务。

二、汇出汇款业务

用户填写汇款凭证

营业网点受理

清算中心综合业务系统

提交

完成

审核、录入、复核、提交5分钟以内

5分钟接票一次

录入、复核、提交5分钟以内

农信银业务系统

(农信系统)

大额支付系统

(跨行业务)

录入、复核、提交5分钟以内

(一)基层网点操作步骤

1.办理汇款用户填写一式三联电汇凭证并加盖预留印鉴或签章后交网点经办人员。

2.网点经办人员审核用户提交电汇凭证日期、大小写金额、收付()款人名称账号及收付款人开户行名称、付()款人预留印鉴等内容无误后受理。

(1)发报录入——转汇申请(4301

第一个柜员在业务前台交易操作界面中直接输入交易码4301(联行业务:转汇申请)即可进 入本操作界面。依据大小额支付系统中接收汇入汇款或填写完整电汇凭证进行录入,录入内容以下:

①录入转入行机构码(收款人开户信用社机构码)两次,且两次必需一致。

②转入行名称

③转出账号(用户账账号或本机构内部账账号)

④金额

⑤付款人名称、账号

⑥收款名称、账号

⑦汇款用途

以上内容录入完成后,提交。交易成功后以电汇凭证第二联作借方凭证,打印贷方凭证,并将借贷方凭证一并交第二个柜员进行复核。此时系统仅记了转出机构账务,必需进行换人复核才能记对方机构账务。

会计分录

借:用户账(或本机构内部账)

贷:2441汇出汇款

若转入机构已**转汇,则交易不会成功。

(2)发报复核——转汇确定(4302

第二个柜员在接到第一个柜员交来凭证后,在业务前台操作界面中输入交易码4302(联行业务:转汇复核)即可进 入操作界面。依据借贷方凭证内容进行复核录入,录入内容以下:

4301交易操作柜员号及流水号

②转入行机构码(收款人开户信用社机构码)1

③转出账号(用户账账号或本机构内部账账号)

④金额

⑤付款人账号、收款人账号

录入至此时,系统自动弹出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等内容,柜员进行二次查对,完全无误后提交,交易成功后打印借方凭证(打印贷方凭证为收报机构凭证),贷方凭证在第二天工前准备中清算资料(凭证)中打印。此时系统统计收报机构账务。

会计分录

借:2441汇出汇款(本机构汇出汇款科目)

贷:2441汇出汇款(转入机构汇出汇款科目)

若录入有误,在复核提交时系统将提醒错误原因,复核不会成功。此时,应检验属转汇申请录入错误还是复核录入错误,然后进行纠正。

注:不可复核其它机构柜员转汇,复核柜员不能是本账务记账柜员。

(二)清算中心操作步骤

1.综合业务系统打印转汇凭证(4305

联社结算中心接到基层社通知有转汇业务或营业中每5分钟接收转汇凭证时,在业务前台交易操作界面中直接输入交易码4305(联行业务:打印转汇凭证)即可进 入本交易操作界面。进 入操作界面后,直接提交即可打印。

2.解汇

依据接收转汇凭证上收款单位开户行分以下情况进行解汇:

1)直接入账

收款单位开户行为本机构且收款人户名、收款账号和业务系统中完全一致,在前台操作界面中直接输入交易码4314(联行业务:解汇),进 入操作界面后,输入打印出转汇凭证左上角转汇流水号即可提交。

交易成功后,打印借方凭证,将转汇凭证第二联作转账贷方凭证,系统直接记收款单位账务。

会计分录

借:2441汇出汇款(本机构汇出汇出科目)

贷:用户账或本机构内部账

若系统提醒收款人账号或户名不符,应查找原因并做退汇或向转出机构发出查询,待查询回复后处理。

2)收款人开户行为农信银系统入网机构网点,作转账交易(6302)后经过农信银系统进行处理,并做4315(联行业务:报单状态标识)交易进行解汇。

①转账交易(6302)会计分录

借:2441汇出汇款科目

贷:1124大小额支付系统

4315(联行业务:报单状态标识)操作

在业务前台交易操作界面中直接输入交易码4315(联行业务:报单状态标识),进 入操作界面后,输入打印出转汇凭证左上角转汇流水号即可提交。

打印出一式三联转汇凭证,一联作2441科目借方凭证,一联作1124科目贷方凭证。

3)收款人开户行非农信银系统入网机构网点,作转账交易(6302)后经过大小额支付系统进行处理,并做4315(联行业务:报单状态标识)交易进行解汇。

3.农信银系统或大小额支付系统录入、复核至交易成功。此时款项已成功汇出。

三、汇入汇款业务

清算中心大额支付系统

综合业务系统

基层中心社或分社

审核无误入账

电话或短信即时通知用户

审核、录入、复核5分钟以内

间隔5分钟接票一次

若有误、向中心发出查询,视回复情况处理

间隔5分钟接票一次

(一)清算中心操作步骤

1.大额支付系统每5分钟接收一次来账并未来账凭证交综合业务系统会计处理。

2.综合业务系统经办人员进行转汇录入及复核(操作同上)。

3.基层网点经办人员每5分钟接收一次转汇凭证。

使用4305(联行交易:打印转汇凭证)交易打印凭证后进行4314(联行业务:解汇)交易,操作同清算中心解汇业务。

若确属系统升级造成收款人账号和业务系统不一致或汇出机构回复查询内容对原错误信息进行更正,可做6302(转账交易)及4315(报单状态标识)进行解汇(入账),操作同联社清算中心解汇业务。

4.基层网点入账后立即通知用户。

四、常见问题处理

(一)当柜员碰到收款人账号或户名不符时,需向收款人开户机构发出查询,操作以下:

1.查出该笔转汇业务流水号

1)如该转汇业务是当日发生,在前台业务系统中输入7403(当日转汇流水)交易码进 入查询界面,输入转入机构码或其它相关信息后提交,查询出该笔交易转汇号;

2)如该转汇业务不是当日,在前台业务系统中输入7404(历史转汇流水)交易码进 入查询界面,输入转入机构码及交易日期后提交,查询出该笔交易转汇号。

2.发出查询(4309

在前台交易操作界面中直接输入交易码4309(联行业务:发出查询)即可进 入本交易操作界面。柜员输入收报机构、转汇号及查询内容即可提交。

查询内容通常为:收款人名称(或收款人账号)应为:**X

3.打印查询查复统计(4311

在业务前台交易操作界面中输入交易码4311(联行业务:打印查询查复统计)进 入操作界面,直接提交即可。

将打印出查询查复统计作为收款方记账凭证附件。

(二)对当日转汇申请(4301)交易成功,但因转入机构**转汇等原所以转汇确定无法成功或转汇确定(4302)时发觉转汇申请录入有误,转汇申请柜员作801(账务撤销)交易处理。

(三)如因柜员忘记转汇确定出(4302),造成账务滞留在汇出汇款科目标,第二天可从汇出汇款科目重新进行转汇申请和转汇确定,或经过冲正交易返还原账务后,重新进行转汇申请和转汇确定。

(四)对于已经复核转汇业务不能进行账务撤销,柜员必需经过人工和收报行取得联络并要求收报行转回该笔错误账务。

(五)如柜员签退时系统提醒“还有未解汇流水”,此时需查询当日转汇流水(7403),转汇流水中报单状态为正常,说明此笔流水还未解汇,柜员需查原因后作4314交易或4315交易(汇入汇款已做转账处理)进行解汇。

第八节

帮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相关要求

一、有权查询、冻结、扣划机关及分类

(一)人民法院、税务机关和海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及个人存款。

(二)人民**、公 安机关、**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犯罪侦查机关:查询和冻结单位及个人存款,但无权扣划。

(三)监察机关(包含军队监察机关):查询单位和个人存款,但无权冻结和扣划。

(四)审计机关、工商管理机关和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只有权查询单位存款,无其它权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含有类似于冻结方法对单位和个人存款暂停结算权利。

截至现在,法律、行政法规只要求上述机关有权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其它任何机关无权采取上述方法。

二、帮助查询业务

(一)办理帮助查询业务时,经办人员应该核实以下证 件:有权机关执法人员(标准上2人)工作证 件或介绍信;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含,下同)机构签发帮助查询通知书。

(二)帮助查询时,经办人员要认真审查帮助查询通知书,有权机关不能对个人存款户提供账号或身份证号码,经办人员应该要求有权机关提供其它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情况。

(三)信用社帮助有权机关查询资料仅限于存款资料,包含被查询单位或个人开户、存款情况和和存款相关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资料。有权机关能够抄录、复制、摄影,但不得带走原件。

(四)信用社在帮助有权机关办理完成查询存款手续后,有权机关要求给予保密,信用社应该保守秘密。

三、帮助冻结业务

(一)办理帮助冻结业务时,经办人员应该核实以下证 件和法律文书:有权机关执法人员(标准上2人)工作证 件或介绍信;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帮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关键责任人签字)。

(二)人民法院出具冻结存款裁定书、其它有权机关出具冻结存款裁定书。

(三)冻结单位或个人存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起始日期不计入),期满后能够续冻。有权机关应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续冻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冻手续,视为自动解除冻结方法。

(四)有权机关要求对已被冻结存款再行冻结,信用社不予办理并说明情况。

(五)在冻结期限内,只有原作出冻结决定有权机关作出解冻决定并出具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才能对已冻结存款给予解冻。

(六)被冻结存款单位或个人对冻结提出异议,信用社应通知其和作出冻结决定有权机关联络,在存款冻结期限内,信用社不得自行解冻。

(七)有权机关在冻结、解冻工作中发生错误,其上级机关直接做出变更决定或裁定,信用社接到变更决定书或裁定书后,应该给予办理。

四、帮助扣划业务

(一)办理帮助扣划业务时,经办人员应该核实以下证 件和法律文书:

(二)有权机关执法人员(标准上2人)工作证 件或介绍信;

(三)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帮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关键责任人签字);

(四)相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相关决定书。

五、信用社在帮助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存款时,应该审查以下内容:

(一)“帮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填写需被冻结或扣划存款单位或个人开户金融机构名称、户名和账号、大小写金额;

(二)帮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义务人应和所依据法律文书上义务人相同;

(三)帮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冻结或扣划金额应该是确定。如发觉缺乏应附法律文书,和法律文书相关内容和“帮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内容不符,要说明原因,退回“帮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或所附法律文书。

有权机关对个人存款户不能提供账号,信用社应该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个人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情况。如有权机关不能提供,信用社不予帮助扣划。

(四)信用社在帮助扣划时,应该将扣划存款直接划入有权机关指定账户。有权机关要求提取现金,信用社不予帮助。

(五)若有权机关要求对个人定时存单进行部分扣划,应按要求金额进行扣划,将剩下金额重开一张新定时存单。新开存单作代保管处理。经办人应联络用户,请其取回新开存单,并将原存单交还信用社,交回原存单作当日传票附件。

五、相关事项

(一)信用社在接到帮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后,不得再扣划应该帮助实施款项用于收贷收息,不得向被冻结单位或个人通风报信,帮助隐匿或转移存款。

(二)查询、冻结、扣划通知书和解除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均应有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依法送达,信用社不接收有权机关以外人员代为送达上述通知书。

(三)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同一单位或个人同一笔存款采取冻结或扣划方法时,信用社应该帮助最先送达帮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有权机关办理冻结、扣划手续。

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信用社帮助冻结、扣划具体方法有争议,信用社根据相关争议机关协商后意见办理。

(四)以后,法律、法规及规章有新要求,从新要求。

六、相关要求

(一)各信用社(部)要在营业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应熟悉相关业务),负责接待要求帮助查询、冻结和扣划有权机关,立即处理帮助事宜,并注意保守秘密。

(二)各社(部)要建立帮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登记簿。在帮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时,应对下列情况进行登记:

1.有权机关名称;

2.执法人员姓名和证 件号码;

3.信用社经办人员姓名;

4.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名称或姓名;

5.帮助查询、冻结、扣划时间和金额;

6.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

7.帮助结果;

8.其它自行确定内容。

登记簿应在帮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时填写,并有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和信用社经办人员签字。有权机关执法通知书(信用社保留联)归档管理。

第三章

每日班后需做工作

对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查整理,立即向主管进行移交,接收主管事后监督,查对现金和有价单证并做好登记,检验款箱是否盖紧锁牢,现金、有价单证和业务用章一同装箱入库保管,是否按时签退,检验五门落锁情况和多种登记薄登记情况,由主管柜员确定当日工作全部处理到位后,综合柜员方可下班离岗。

第四章

每个月底需做工作

每个月底做好总分和内外账务查对,立即进行账务自查,做好月结前准备工作,主动配合主管柜员业务数据统计和报表打印,确保月结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章

大额取现权限要求

一、基础存款账户。单笔或单日累计取现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由经营网点责任人审批,对单笔或单日累计提现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由信用社内部主管审批,对单笔或日累计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由信用社主任审批,对单笔或单日累计100万元(含)以上,由县联社审批;

二、临时存款账户。对单笔或单日累计提现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由经营网点责任人审批,对单笔或单日累计提现20(含)以上,30万元以下由信用社主管审批,对单笔或单日累计提现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由信用社主任审批;对单笔或单日累计提现50万元(含)以上由县联社审批;

三、专用存款账户。对单笔或单日累计提现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由经营网点责任人审批,对单笔或单日累计提现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由信用社内部主管审批,对单笔或单日提现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由信用社主任审批,对单笔或单日累计提现30万元(含)以上,由县联社审批。

四、个人结算账户、储蓄账户(含个人银卡借记卡)发生单笔金额超出5万元(含)现金支取时,由存款人本人取款,应要求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经核实登记后即可支付,并留档备查。

第七章

综合业务授权权限要求

授权业务要求:

综合柜员现金借方10万元,现金贷方5万元,转账借方10万元,转账贷方10万元;主管柜员现金借方100万元,现金贷方50万元,转账借方100万元,转账贷方100万元,信用社主任现金借方200万元,现金贷方100万元,转账借方200万元,转账贷方200万元,联社理事长(主任)现金借方5000万元,现金贷方5000万元,转账借方1亿元,转账贷方1亿元。

第八章

需要授权业务

对当日发生账务撤销、冲正交易、定单、密码、印鉴挂失、变更,老存折销户、密码同时、更换单折、定时提前支取,对公账户资金转入个人账户,账户冻结、解冻,重打交易、重读磁条交易,关键空白凭证核销、作费,贷款收回时输入利息和电脑计息不相符时,股金退股转让,大额取现或转账交易等需要授权。

第九章

通存通兑业务

一、取款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储户还须出示有效身份证 件,出示证 件应和储户进行实名登记时出示证 件相同;委托她人代取款,除存款有效身份证 件外,还须提交代取人有效身份证 件;

   二、取款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柜员应查对并摘录用款人有效身份证 件号码;

   三、取款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上还应要求储户提供有效身份证 件复印件(代理人还须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复印件)。

第十章

关键空白凭证管理操作程序

一、关键空白凭证出入库

信用社领用关键空白凭证,须由内部主管填写关键空白凭证领用(交回)单,加盖领用单位预留印鉴,专员领取,清点无误后,由领取人署名,第一联随凭证带回信用社做凭证入库交易(501),第二、三联留财务部门做凭证出库交易(502)。分社领取关键空白凭证照此办理。

二、关键空白凭证保管

(一)信用社按安全保卫规范要求设置关键空白专用库房,晚上专员值班各营业柜组关键空白凭证,于每日营业终了装箱加锁入库保管,午间休息或经管人员临时外出时要装箱加锁保管。关键空白凭证不得在办公室、营业室等场所堆放。对没有专用库房信用社,全部关键空白凭证于每日营业终了,必需装箱加锁随调款车入联社库房保管。

(二)信用社及各营业网点设关键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由保管人员负责登记,按凭证种类设分户记载,登记结存凭证起讫号码;立即登记,当日查对,确保账实相符。

三、关键空白凭证领用

()各业务专柜、信用网点领用关键空白凭证时,应填写“关键空白凭证领用单”,建立关键空白凭证使用登记簿,将领入、使用(售出)和库存份数逐项登记,确保库存份数和使用登记簿查对相符。并建立关键空白凭证销号本进行销号控制。

()单位领购空白支票,应填写关键空白凭证领用(交回)单,签注全部预留印鉴,经办人员要认真查对,预防冒领。单位领购空白支票,最多每次只能领购一本(若单位发生业务较少,可一次出 首给单位1份或几份支票)。在售给单位时,应将单位名称和开户信用社名称在空白支票上加盖齐全,不得由单位自填,以防凭证转让。关键空白凭证领用单第一联作单位回单,第二联由会计做凭证出 首交易(504),第三联由内部主管保管。

四、关键空白凭证作废和销毁

()关键空白凭证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在误填凭证上加盖“作废”印章。作废凭证号码,应剪角贴于销号簿内备查,并将作废凭证附在当日传票后面装订入当日凭证。

()开户单位销户时,应将领用剩下关键空白凭证全部交回农村信用社,在销户单位统计处注明交回空白凭证张数和起讫号码备查,并对交回空白凭证立即截右上角作废或加盖“作废”印章,作当日销户单位凭证附件,信用社会计作凭证注销交易(507)。开户单位未按要求交回空白凭证,应该出含相关证实,造成损失,由开户单位自行负担。

()关键空白凭证因格式更换需销毁时,农村信用社要把所辖网点、柜组待销毁关键空白凭证根据登记簿结存数量和实际库存查对相符,按凭证种类、号码编制待销毁凭证上交清单一式三份,同时在登记簿上注明,统一交由联社集中销毁,并由会计、稽核、保卫等部门相关人员监销,销毁清单报市办公室立案。信用社依据接收人署名凭证上交清单作凭证核销交易(508)。

五、关键空白凭证监督检验

()关键空白凭证发生丢失、损毁等异常情况,必需查明原因,立即上报。

()信用社主任每个月检验不少于一次;内部主管、网点责任人每个月检验不少于三次。

()联社主任及主管主任每十二个月应直接或派人对所辖机构全部检验一次,并不定时组织抽查,抽查面不得少于所属营业机构总数三分之一。联社财会、稽核、保卫等部门每十二个月对所辖机构全方面检验不得少于两次。

第十一章

柜员交接

柜员交接应坚持“先交后接、交接见面”标准。

一、柜员常规交接

()柜员交接时必需平账,保管现金、关键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应和交接时柜员平账汇报和尾箱清单及其它相关资料查对相符。

()柜员交接时必需登记《柜员交接登记簿》,具体列明交接凭证、账、表、印章(加盖印模)、压数机、档案文件、相关资料和应交接其它物件等。

()交接双方应对相关账、款、实物等进行认真查对。

()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应在《柜员交接登记簿》及相关书面资料上签章证实。

二、柜员短期离职交接

柜员短期离职交接除按柜员交接要求处理外,由短期离职柜员对待办事项、遗留问题等提供书面说明。

三、柜员调离交接

柜员调离交接除按柜员短期离职交接进行处理外,还应编列移交清册,对待办事项、账务差错、悬案等情况提供书面说明。交接完成后,需要删除柜员号,由内部主管填制“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柜员调整、**申请表”上交科技部门申请**、删除处理。

第十二章

综合柜员包含多种登记簿

现金一日三碰库登记簿、关键空白凭证一日两碰库登记簿、关键空白凭证销号登记簿、关键空白凭证领用登记簿、关键空白凭证检验登记簿、差错登记簿、计算机运行日志、计算机检验登记簿、操作员密码更换登记簿、柜员交接登记簿、计算机设备登记簿、计算机设备维护登记簿、电子设备故障报修登记簿、查库登记簿、挂失登记簿、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开销户登记簿、大额取现登记簿、出入库房登记簿、印章使用保管登记簿、金燕卡冻结、解冻登记簿、金燕卡废卡销毁登记簿、金燕卡出入库登记簿、金燕卡废卡登记簿、金燕卡废卡移交登记簿、金燕卡挂失业务登记簿、金燕卡使用销号登记簿、金燕卡止付、解止付登记簿、没收**登记簿、尾箱交接登记簿、电视监控运转登记簿、对账单交接登记簿、凭证传输登记簿、上级安全检验登记簿等。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22557f5935f804d2b160b4e767f5acfa0c78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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