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12-17 15:58:5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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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全区脱贫攻坚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始终坚持“四个不摘”要求,聚焦“三精准、三落实、三保障”,持续发力、乘势而上,保持攻坚态势、压实攻坚责任、落实政策措施,彻底解决影响脱贫成色各类问题,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持续强化攻坚保障

(一)层层落实攻坚责任。始终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双组长”制和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责任制;继续实行区级领导挂联镇(街道)制度,压紧压实镇(街道)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责任;及时充实调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脱贫办人员,保持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镇(街道)脱贫办的力量不减、队伍不散;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月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用于扶贫,区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月专题研究脱贫攻坚不少于1次;落实《寄语全市乡镇党委书记:心无旁骛决胜高质量脱贫》六条要求;按照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遍访贫困对象任务。

(二)强化驻村帮扶管理。按照“总体稳定、局部调整”的原则,优化调整帮扶力量,确保全区驻村帮扶工作持续性、稳定性。进一步压紧压实“五个一”“三个一”帮扶主体责任,驻村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继续全脱产驻村,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调整帮扶干部、农技员、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关系,确需更换的,只能撤弱换强,同时按程序报批。区级帮扶部门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所负责区域、挂联帮扶村和选派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帮扶干部的管理指导,定期研究帮扶工作,实行帮扶工作质效连带考核、责任连带追究。帮扶干部要持续落实市“一封信”明确的5件事,按要求每月深入帮扶贫困户家中宣讲脱贫政策,帮助兑现扶持政策、寻找致富门路、解决发展难题、改善环境卫生、养成良好习惯。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凉山综合帮扶工作。

(三)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继续将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提高分值权重,确保责任不减、考核力度不减。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对全区所有镇(街道)、贫困村、非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涉及脱贫攻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区域、薄弱环节进行全覆盖督战。区脱贫攻坚暗访督查办要常态开展暗访督查,继续实行“三牌”警示提醒问责机制,加大对松劲闪火、责任悬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不精不准、不严不实问题等暗访督查力度;聚焦“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紧盯各级各方面反馈问题整改质效,分类别、分阶段、分重点开展暗访督查,问题发现一个、解剖倒查一个、警示教育一片。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四)突出抓好产业就业。把产业和就业作为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抓手。按照“村有主导产业、户有致富项目、人有一技之长”的思路,持续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大户+专合组织+农户”等多种类型、多层次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和“三双”“235”等利益联结机制,完善产业扶贫带贫益贫机制。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因户施策发展“四小经济”,确保在家农户产业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扶贫农畜牧产品滞销问题,组织好产销对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积极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用好产业帮扶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促进扶贫产业持续发展。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户家庭带来的影响,及时通过扶贫车间、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弥补措施,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精准对接,稳岗拓岗;在企业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等方面优先组织和使用贫困劳动力,帮助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就业。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加大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力度,规范扶贫车间和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防止出现返贫。

(五)持续增强村集体经济。强化以“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等为重点的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成果运用,通过“资产经营、股份合作、资产收益、创办实体”等四种模式,盘活农村各类资产资源,发展多种产业业态,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支持力度,支持满足贫困户借款后结余的产业扶持基金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保证村集体经济人均收入超过脱贫验收标准。

(六)加强返贫致贫预防监测。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加强风险管控,防止致贫返贫。要做好对因疫致贫返贫人口的帮扶,密切跟踪受疫情影响的贫困人口情况,及时落实好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确保他们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脱贫监测户,在保持原帮扶干部不变的基础上,由帮扶单位的班子成员叠加帮扶,针对返贫风险,重点运用“四项基金”、公益性岗位、资产收益等扶贫政策,制定落实巩固提升措施,严防返贫。对边缘户,由所在镇(街道)班子成员包干联系,对照“两不愁三保障”,综合运用各项政策,切实解决致贫风险;对因突发重特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造成家庭困难的农户,建立临时救助机制,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区级相关行业部门研究解决,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精准帮扶,同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防范因灾致贫风险。

(七)规范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3号)要求,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贷尽贷,合理化解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做好实时跟踪监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扶贫小额信贷质量。成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抓,相关区级部门、镇(街道)和承贷银行机构具体抓的工作责任机制;同时,由区金融工作局牵头,出台《XX市XX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分月制定还款计划,逐户研究还款办法,切实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逾期风险。

三、清零整改各类问题

(八)常态开展“回头看”。严格执行扶贫政策标准,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回头帮”,聚焦贫困户“一超六有”脱贫标准,以镇(街道)为主体,帮扶单位配合,组织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贫困群众对2014年以来到户政策逐一全面排查梳理、宣传解释、兑现落实,特别是“插花式”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保障、产业发展以及饮水安全、广播电视等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整改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的各类问题;密切跟踪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及时调整2020年贫困户脱贫巩固措施,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帮扶,确保应享尽享、全面准确。统筹考虑贫困村稳定退出与非贫困村持续发展需求,推动非贫困村和贫困村均衡发展。同时,统筹镇(街道)、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等力量,对非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进行排查监测,解决好各类问题,做好普惠政策的兑现落实,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

(九)彻底完成问题整改。建立问题对应牵头整改机制,全面梳理中央、省、市等各级巡视巡察、暗访督查、专项审计、成效考核、交叉检查等反馈问题和“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以及“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分别由区脱贫办、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区脱贫攻坚暗访督查办牵头督查督办,逐项检视问题整改成效,确保所有问题在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并由整改责任人、帮扶责任人、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将严肃追责问责。特别是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问题,由区发改局(区易地办)牵头,因户施策、专题研究解决,实现100%入住,100%拆旧复垦;要细化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加大就业创业帮扶,大力发展后续帮扶产业,配套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真正使搬迁户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对疑似不安全住房的,由区住建局牵头全面摸排,开展安全性评定,通过危房改造维修加固或者增减挂钩等项目进行保障。

(十)严格项目资金监管。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统筹,区脱贫办牵头,按照“谁立项、谁拨款、谁负责”的原则,以镇(街道)为单位,对2014年以来实施的使用财政资金的扶贫项目,从立项规划到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梳理,逐一比对,并由镇(街道)负责分项目形成完整档案资料,确保程序规范,资金使用精准有效。科学编制、规范实施、及时合理调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3月底前,彻底规范2014—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和信息完善录入,严禁将与脱贫攻坚无关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全面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完成2014—2019年度所有扶贫项目的竣工验收和法定决算。

四、全面提升脱贫成色

(十一)核准核实基础信息。组织全区所有帮扶干部深入到贫困村、贫困户,对自己帮扶的对象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核准核实基础信息、算清收入支出账,精准到户帮扶措施等,做到国家系统中信息、帮扶手册、明白卡与实际情况“四个一致”,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建立健全行业部门、镇(街道)扶贫领域数据收集、整理、交换、共享机制,深入推进建档立卡信息、行业扶贫部门之间的数据实时交换和共享,为行业扶贫政策的落实和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提供基础依据,确保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行业扶贫系统数据真实准确,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精准度。

(十二)规范脱贫档案管理。按照“删繁就简”要求,针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实际情况,由区脱贫办牵头,主动对接省、市要求,务实开展业务培训,制定脱贫攻坚档案规范相关要求,明确镇(街道)、相关区级部门具体责任人,3月集中专题完善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由区脱贫攻坚暗访督查办牵头,组建督查组一个村一个村的验收过关。

(十三)提升群众满意度。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干部作用,要通过入户、微信、QQ、电话等方式,对帮扶贫困户开展心理疏导,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开展“面对面”脱贫攻坚政策宣讲活动,大力宣传医疗、教育、低保以及产业扶持基金、扶贫小额信贷等脱贫攻坚政策;对于贫困户,重点宣讲扶贫政策、讲好脱贫故事,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认可度;对于非贫困户,特别是边缘户,重点宣讲脱贫攻坚、乡风文明、乡村振兴等方面政策措施,以真情实干拉近干群关系,切实提升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的知晓度和工作满意度。加大扶志扶智教育引导,切实增强脱贫内生动力。

五、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十四)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落实“五大行动”,即生活污水、农村垃圾、农村厕所革命、村庄清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重点做到“三清两改一提升”,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洁农村水源水体、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和公厕、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提升村容村貌。

(十五)构建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断拓宽自治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制度,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脱贫攻坚重大事项、财务收支、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公益事业等进行公示。加强农村法治建设,以法治扶贫为抓手加快推动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凝聚向上向善的强大正能量。

(十六)强化乡风文明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进一步发挥好“老干部协会”“红白理事会”“农民夜校”“道德讲堂”和《村规民约》等作用,持续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致富能手、脱贫模范等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学习宣传活动,坚持正面引导、强化规范养成,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全面提升现代农村精神风貌。

六、夯实攻坚推进保障

(十七)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继续稳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集中用于脱贫攻坚政策。加大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争取力度,确保增幅在10%以上;持续增加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本级财政新增财力优先用于脱贫攻坚。提高财政扶贫资金、金融支持、专项扶贫和“四项基金”精准度,增强扶贫项目资金益贫带贫效益。2020年项目资金安排突出补短板、促增收,结合疫情影响,重点向产业项目倾斜、向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倾斜、向非贫困村倾斜。

(十八)加强基层干部能力培训。突出巩固提升需求和实战化训练,加强脱贫攻坚干部培训,确保新选派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新上任的镇村干部全部轮训一遍,增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能力。推进帮扶单位党组织与帮扶村党组织结对共建,每年对镇干部、村“两委”干部进行专题培训,着力增强发展经济、改革创新、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和带领群众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的能力,打造一支永不走、能干事的扶贫队伍。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干部激励政策,提高基层组织人才吸附力和脱贫攻坚引领力,注重在脱贫一线优先提拔重用一批扶贫干部。

(十九)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生动实践,全面落实市《脱贫攻坚统揽各项工作制度》和《XX市巩固脱贫成果十条措施》,以脱贫攻坚终端成效检验党员干部初心使命。深化“脱贫攻坚作风纪律保障年”活动,把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作为巩固提升的重要任务,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不精不准、不严不实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大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查处力度,切实整治基层扶贫领域“微腐败”。

七、抓好脱贫总结宣传

(二十)强化脱贫攻坚宣传。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宣传党和国家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和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平台、图志、史志等各类宣传媒介,全方位宣传各级各部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的新举措、好办法,宣传基层扶贫干部的典型事迹和贫困群众艰苦奋斗的感人故事。积极做好涉贫舆情处置反馈工作,切实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方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十一)注重先进典型培育。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精准扶贫的经验做法,特别是认真总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建档立卡、驻村帮扶、扶贫改革创新方面的成功经验,推出一批脱贫先进典型、一批帮扶先进典型、一批扶贫系统先进典型和一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功案例,讲好扶贫脱贫故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增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

(二十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互相促进、相互融合,以脱贫攻坚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将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融入具体的脱贫攻坚行动;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重点内容,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内容续接、政策对接、工作衔接,切实通过乡村振兴全面巩固脱贫成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319c78c85c24028915f804d2b160b4e777f8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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