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光谷学者计划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04-02 06:12:2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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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光谷学者计划”实施办法

为推进我校学科建设及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培育一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形成创新团队,建设一批高水平教学科研平台,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光谷学者”计划,具体办法如下。

一、设置原则

“光谷学者”计划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点面结合、实用实效的基本原则,实行岗位聘任制,实现设岗、选聘和目标任务的有机统一。“光谷学者”计划岗位人选面向海内外、校内外公开选聘。

二、计划内容

“光谷学者”计划岗位,设置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光谷学子四个层次。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岗位原则上设置在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和教学科研平台。中青年学术骨干、“光谷学子”向校级重点学科和教学科研平台倾斜,总量控制在专任教师总数的5%以内。

三、聘任条件

(一)学科领军人物

1.师德师风高尚,治学严谨,身心健康,为人正派,具有领导组织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学科和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近5年获得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学术奖励,或具有相当水平、在学科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的教授、学者。

(二)学科带头人

1.师德师风高尚,治学严谨,身心健康,为人正派,具有领导组织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应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副教授或国内教授或相当职称;

3.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具有带领团队在学科领域取得领先水平的能力;

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4、5项中任一条件:

4.曾主持完成国家级课题项目,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理工科15篇左右、文科10篇左右,或其它相当成果;

5.曾主持完成国家级课题项目,且近5年曾获得国家级奖励(排名前5)或省部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第1)。

(三)中青年学术骨干

1.师德师风高尚,治学严谨,身心健康,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获博士学位,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

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3、4项中任一条件:

3.主持完成国家级课题项目,近5年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理工科权威期刊5篇以上、文科重要核心及以上期刊3篇以上,或主持横向课题项目到账经费理工科类80万以上,文科类40万以上,或其它相当成果;

4.主持完成国家级课题项目,近5年曾获得国家级奖励

(排名前7)或省部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第1)。

(四)光谷学子

1.师德师风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近5年来主持国家级课题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课题项目2项(其中至少完成1项);

4.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理工科权威期刊4篇及以上、文科重要核心及以上期刊2篇及以上,或中科院分区1区的SCI、SSCI或A&HCI论文1篇,或主持横向课题项目到账经费理工科类60万以上,文科类30万以上,或其它相当成果。

四、聘期任务

(一)学科领军人物

1.在学校全职工作;

2.举办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3.聘期内完成下列四项及以上任务(其中至少完成2、3项中的1项),具体以协议方式明确。

(1)学科建设:负责学科建设工作,获批省级重点学科,或在学科建设中,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2)科学研究:主持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2项以上,或横向课题到账经费,理工科300万以上、文科150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校为第一单位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理工科5篇以上、文科3篇以上,或其它相当成果;

(3)平台建设及产学研合作:以学校为主体单位获批国家级平台,在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4)获奖:以学校为完成单位且本人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级科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前3);

(5)团队建设:组建并带领团队,指导团队成员在学科建设、科研成果、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

(6)其它相当成果。

(二) 学科带头人

1.在学校全职工作;

2.举办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3.聘期内完成下列四项及以上任务(其中至少完成2、3项中的1项),具体以协议方式明确。

(1)学科建设:负责学科建设工作,获批省级重点学科,或在学科建设中,取得标志性成果;

(2)科学研究: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或主持横向课题到账经费,理工科200万以上、文科80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学校为第一单位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理工科5篇以上、文科3篇以上,或其它相当成果;

(3)平台建设及产学研合作:以学校为第一单位获批省级平台,或建设学校现有省级平台或在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

(4)获奖:以学校为第一单位且本人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级科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前3)或省部级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第1);

(5)团队建设:负责开展团队建设工作,获批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创新团队,指导团队成员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

(6)其它相当成果。

(三)中青年学术骨干

1.在学校全职工作;

2.举办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

3.聘期内完成下列三项及以上任务(其中至少完成2、3项中的1项),具体以协议方式明确:

(1)团队及平台建设:作为团队或平台负责人,获批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创新团队或平台,指导团队成员在学科建设、平台建设、科学研究、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

(2)科学研究:主持完成国家级课题项目1项,或省部级课题项目2项,且以第一作者、学校为第一单位在国内外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理工科权威期刊3篇以上、文科重要核心及以上2篇以上,或其它相当成果;

(3)产学研合作:主持横向课题到账经费,理工科120万以上、文科50万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3项及以上,且在产学研合作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

(4)获奖:以学校为第一单位且本人为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科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5)其它相当成果。

(四)光谷学子

1.在学校全职工作;

2.举办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8学时;

3.聘期内完成下列二项及以上任务(其中至少完成2、3项中的1项),具体以协议方式明确:

(1)团队建设:作为团队骨干,获批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创新团队,推进团队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

(2)科学研究:主持国家级课题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完成省部级课题项目1项以上,且以第一作者、学校为第一单位在国内外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理工科权威期刊3篇及以上,文科重要核心及以上2篇以上,或其它相当成果;

(3)产学研合作:主持横向课题到账经费,理工科100万以上、文科40万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至少1项通过省科技厅鉴定为国内先进及以上),且在产学研合作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

(4)获奖:以学校为第一单位且本人为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奖励三等奖及以上;

(5)其它相当成果。

五、聘用程序

(一)学院根据学科建设需要提出设岗申请,经学校审核确定后公布。

(二)申请人向设岗学院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应聘材料,并填写《“光谷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1)、《“光谷学者”聘期目标计划书》(附件2)。

(三)设岗学院组织专家对人选进行学术评议,提出推荐意见,报组织人事部。

(四)组织人事部会同科研处等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研究审定后并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人事部与被聘人员签订聘任协议,实行合同管理。

六、相关待遇

(一)学科领军人物

1.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一般不低于60万,具体标准一人一议。60%部分按月发放,20%部分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20%部分聘期考核合格后发放。聘期内公积金及社会保险按照原档案工资标准执行。

2.学校提供校内周转住房及安家费,配备办公室及科研助手,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及配套科研条件,具体按协议方式确定。

(二)学科带头人

1.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一般不低于40万,具体标准一人一议。60%部分按月发放,20%部分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20%部分聘期考核合格后发放。聘期内公积金及社会保险按照原档案工资标准执行。

2.优先支持组建团队,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人才项目。

3.学校提供校内周转住房及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及配套科研条件,具体按协议方式确定。

(三)中青年学术骨干

1.学校聘为教授。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一般不低于30万,具体标准一人一议。60%部分按月发放,20%部分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20%部分聘期考核合格后发放。聘期内公积金及社会保险按照原档案工资标准执行。

2.优先支持组建团队,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人才项目。

3.学校提供校内周转住房或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及配套科研条件,具体按协议方式确定。

(四)光谷学子

1.除享受岗位职级对应的工资待遇外,另享受“光谷学子”岗位绩效每年8万。60%部分按月发放,20%部分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20%部分聘期考核合格后发放。聘期内公积金及社会保险按照原档案工资标准执行。

2.优先支持组建团队,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人才项目。

3.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及配套科研条件,具体按协议方式确定。

七、考核管理

(一)光谷学者聘期三年,实行岗位目标管理。学校和学院采取年度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受聘者聘期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聘期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如考核不合格或有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等行为的,学校撤销其光谷学者称号,并解除聘用协议。

(二)光谷学者日常管理由所在学院负责。所在学院应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不断改善其工作条件,支持其组建学术团队,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

八、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团队引进或柔性引进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4d8bead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640f2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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