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0-09-19 02:09:0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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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教务【200938

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2009年教务处工作要点》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实施分段考核办法,加强过程监管,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为了切实做好2010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选题:20091015以前

2、下达任务书:20091031以前

3、开题:20091130以前

4、中期检查:2010331

5、答辩与成绩评定:2010520 530

6、总结、归档及优秀毕业论文推荐:2010610

二、基本要求

1 要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湖南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见教务处网页)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细则》执行,切实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

2 把一人一题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选题后各教学院应将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汇总(表格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并于1031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 要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审核。在教研室初审的基础上,各教学院应组织院教学工作指导小组对教师申报的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进行审查,确保课题名称合适、工作量合理、难度适中、理论联系实际。要严格控制变更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如确需变更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其变更截止日期为20091130,过期不予受理。

4 各教学院应严格考勤制度,加强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管理。确保每个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有效时间(理工科不少于10周,文科不少于8)

5 20103月各教学院应进行一次全面的中期检查,并于331前向教务处递交中期检查报告。教务处将在4月上旬组织检查。

6 在答辩之前,应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凡缺勤1/3以上的学生、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评定成绩60分以下的学生,均取消正常答辩资格。

7 各教学院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在学校基本要求的框架内制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考核实施细则。

8 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之前各教学院应及时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册、工作总结、质量分析报告及向学校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含摘编的电子文档)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0999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535361aa8114431b90dd83f.html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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