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网络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04 02:45: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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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网络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指定专人专机管理,操作员要定期检查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和设施,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非本机操作人员未经疾病报告系统负责人许可,不得上机操作。

二、为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性,必须对外来U盘、光盘进行查杀毒处理,确认无计算机病毒后方可上机使用;在日常管理中,应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查杀毒处理,防止计算机病毒发作造成重要数据的破坏和丢失。

三、疫情报告单位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不慌报传染病,并做好传染病登记和卡片的保存工作。

四、疾控中心疫情管理员必须做到实时监控,每天审卡、剔卡,查重,订正卡片,防止错报、重报。及时发现有无重大传染病和突发事件,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对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必须现场核实调查。疫情数据要做到经常打包备份,异地存放,并有详细、明确无误的标签。

五、疫情管理员必须专人负责,不得随意泄漏密码,计算机系统中的重要和保密数据要严格保密,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严禁向外单位或无关人员提供或复制;对于网络系统中具有重要数据和保密数据的共享文件夹,必须设置相应的密码,不得外传。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强磁场物品进入计算机室;严格控制机房温度、湿度,以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正常运行的其它环境条件;严禁吸烟,严禁任何人在计算机上玩电子游戏。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要求,各级疾病报告单位负责收集所辖地区报告数据,完成数据汇总和月报分析,并将月报分析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

八、疾病报告系统操作员必须事先进行专业培训并取得上级部门颁发的合格证方能从事疾病报告系统工作,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两次的软件应用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九、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属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并对网络直报和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咨询。

、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控制机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如需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可由负责相关信息报告的部门,填写网络直报、管理用户申请表,经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向属地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交申请。

一、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发现,单位应对当事人给予一定处罚,如由上级管理部门发现,将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607eefc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a168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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