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的常见手法

发布时间:2019-11-02 16:58:2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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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的常见手法

1.汽车抵押

一般采用汽车抵押贷款的形式,让借款人抵押车,签订虚高的欠条,实际并未交付这么多的贷款,过后再以卖车为名义敲诈勒索借款人。其特点是以违约金、服务费、好处费等各种名义提高借款金额,并欺骗借款人只要按时还款就只要还本金和利息,后续制造障碍导致违约行为,再开走汽车,勒索借款人高价赎车。

2.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犯罪嫌疑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3.空口无凭型

有固定的团伙和负责放款的团队,通过银行走流水,空放贷款,打着不会按合同借条上来还的名义,诱骗急于贷款的借款人写下虚高的借条,主要的目的是借条上写的数额或者威胁借款人变卖房产。其特点主要是极具诱惑性的广告、有两个不同的团伙搭配合作、暴力威胁催收、不按合同办事。

4.软硬兼施“索债”。

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5.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6.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

犯罪嫌疑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7.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67e59dc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b3733b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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