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教师定编定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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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大学教师定编定岗办法
20121227
一、定编原则和依据
根据《河北科技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以在校学生数为基数,按一定的生师比确定全校教师编制。教师编制人员包括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和政治辅导教师等。专任教师(含本科教师、研究生教师和新专业教师等)编制根据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确定,专职科研人员编制根据学校科研工作需要设岗,政治辅导教师编制按在校学生数配备。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本科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单位:标准学时)
序号
教学环节
计算方法
L=授课学时×合班系数k1单班二合班
1
一般授课
三合班四合班五合班
23
新开课体育课、艺术类课
k1=1.0k1=1.3k1=1.6k1=1.9k1=2.1k1=2.3
主讲、辅导、答疑、
新开课指所开课程为教师自己以前未讲
批改作业、考核
过的课程。
20授课学时=原计划学时/420授课学时=原计划学时/3
任务

1授课学时为计划学时减去实验(上机)学时。
2、双语教学课程工作量增加50%3专职辅导教师教学工作量不再单独计算,与授课教师共分此工作量,辅导工作量为20%左右。
L=授课学时×1.2×合班系数k1L=授课学时×0.9×合班系数k1L=授课学时×人数系数k240人以下
k2=1.0k2=1.3
4180
4重修课
81120k2=1.6120160k2=1.9160人以上k2=2.1L=授课学时×人数系数k340人以下4180
k3=1.0k3=1.3k3=1.6k3=1.9k3=2.1k3=2.3
出考题、给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主讲、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核
学生人数计算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计算。
5公共选修课
81120120160160200201人以上
6课程考核
命题:L=3学时×试卷份数
1、命题工作量只给教考分离考试课程计。
2、监考工作计酬不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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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计(论文)
L=0.5学时×周数×学生数
准备、讲课、指导、原则上每班安排二位指导教师,共分此考核工作量。
每生有不同题目。题目和设计要求相同
准备、指导、评阅时,从第二人起工作量乘以0.5论文、答辩
1、此工作量只给本学期非指导教师计。2、参加答辩的教师人数为57人。

8L=1学时×周数×学生数
9
毕业设计(论文)评阅、
评阅:L=1学时×评阅份数答辩:L=2学时×答辩天数跟班集中实习:
校内:L=16学时×周数×班数市内:L=18学时×周数×班数外埠:L=24学时×周数×班数不跟班实习、分散实习:L=10学时×周数×班数校内指导金工、电子实习:L=8学时×周数×班数L=6学时×班数×周数
指导实习原则上每班安排2名指导教师,共分此工作量。
准备、备课、指导、考核
指导教师按有关规定的职责指导学生实习。
准备、指导、考核
10指导实习
11社会实践
实验:
L=实验学时×班数×实验系数k4k4=1.2
计算机语言上机:
L=上机学时×上机系数k5×合班系数k6k5=0.9单班K6=1.0二合班K6=1.8三合班K6=2.4四合班K6=2.8五合班及以上K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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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上机教

1、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增加3学时。2、准备实验(上机)工作由试验室人员完成,不包括此工作量中。
3、实验(上机)报告要求全批全改。4、实验员参与指导实验(上机),与指
预做、讲授、指导、导教师共分此工作量。批改实验(上机)报告
(二)研究生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1.工作量统计
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量由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统一计算。
专业课工作量及指导教师工作量由专业学院计算。每年121日前,相关专业学院将工作量汇总,交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审核。
所有工作量由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上报学校。2.工作量归属
教师的工作量归属教师考核所在学院。聘任校内其它学院教师授课时,教师工作量由聘任学院计算,由研究生学院核实后,工作量转到教师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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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涉及工作量考核的教师,指导研究生工作量属学科所在学院,教学工作量属开课学院。
3.工作量计算细则
研究生课程阶段为一年,论文阶段为一年半。研究生提前或推迟毕业均按二年半学制计算工作量。
研究生课程进修生不参加双选工作。指导教师工作量从进修生取得我校学籍时算起,但最长计算时间不得超过二年半。
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规定,按有考核成绩的学生人数计算。任课教师工作量按本年度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计算。欲调整授课计划的教师,应在上课前两星期提出申请,经相关专业学院同意、研究生学院批准后,方可授课,其工作量计入授课学期。未经批准,自行调整授课计划,不计入工作量。

授课标准学时=计划学时×系数K论文指导
适用于招收人数少于10
3-5(含10人)的学科
讲授K=1
课程学习期间,指导论6-10K=18×研究生人数
文标准学时/
11-20K=1.121-30K=1.231-60K=1.461-90K=1.7论文阶段,指导论文标40×进入论文阶段
准学时/研究生人数91人以上K=2.0
研究生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三、定编计算办法
根据研究生、本科生教育各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和在校生人数,确定教师额定教学工作量(300学时/人年)。各教学单位教师编制采取动态管理,每年初根据上一年度所承担的教学总时数和新增专业情况,确定当年预算编制,年终再根据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核定当年实际编制,以此来作为补充教师的依据。
(一)专任教师编制(含本科教师、研究生教师和新专业教师)本科教师:各教学单位一年承担的本科教学工作量/额定教学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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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77fc9fa0522192e453610661ed9ad51f11d54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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