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精准扶贫工作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8-11-27 22:04:2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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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精准扶贫工作的几点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经过三十多年坚持不懈地推进扶贫工作,先后有六亿多农民摆脱贫困,扶贫工作取得了重大成绩。但是,中西部地区仍然有八千多万贫困人口,对照中央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任务依然艰巨。通过前不久的扶贫资金审计,我们发现少数地方精准扶贫工作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以实事求是科学态度,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最后的攻坚战。

一、放弃控制数依据,科学把握贫困标准。我国现行的贫困线标准为2300元,与联合国的标准非常接近,也比较切合我国的实际。控制数是当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测算出来贫困人数,并切块分到各地,各级地方政府据此上报贫困人数。因近十年来国家加大了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大家都想多争取点项目,多争取点资金,带着贫困县的“帽子”不愿出来。在今年的扶贫审计中,我们发现某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有贫困人口17万人,经审计排查有10万人已脱贫,或者说他们已经大大超过了2300元的标准,是按3060元的标准掌握的,已经超过了联合国的标准。还有的地方为了保住贫困人口的数量,甚至于提出了“进出相宜”的办法,即出来多少脱贫的人,必须进去多少贫困人口。经我们现场审计查证,重新进入信息卡的贫困户,80%以上的人均超过了2300元的标准,为非贫困人口。以控制数为依据来确定贫困人口,已经不合时宜,甚至于成了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障碍。我们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应彻底废除和取缔“控制数”,确立国家贫困线的标准,使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快资金流转,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审计发现大量的扶贫资金滞留在县一级政府部门,有的累计节余八九千万元,资金长期“趴在”账上,效率底下。从运作过程看,程序过多,手续复杂;从决策过程看,主管领导缺乏担当精神,怕运作不当追责。重点要通过三个途径解决:一是增强项目计划的科学性。向上级申报扶贫项目计划一定要切合实际,资金来了后就能用,用后就能产生效益,解决问题。不能在不具备条件情况下申报,致使资金到位后无法实施,更不能虚假申报,套取扶贫项目资金。二是加强资金运行监管。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扶贫资金的运行实行有效的监管,切实负起责任。定期清理、定期分析和定期处置,做到常态化。三是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扶贫攻坚已经到了最后的关键时刻,也是啃硬骨头的时候,要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在扶贫的路上,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应切实增强责任感,要敢于担责、敢于作为,在脱贫成效精准上出实招、下实功、见实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890658b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1d23d4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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