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链》辩论:十年时间偿还项链,是否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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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原本是我在讲完了莫泊桑的《项链》这一篇课文之后,给学生出的一个思考题,叫他们写在作文本上。今天在改作文时,突发奇想,然后把几个学生写得好的分别代表了不同意见的作文,在此收集成为一份不是很规范的辩论稿。

辩论稿论题:莫泊桑《项链》中玛蒂尔德用十年的时间来偿还丢失的钻石项链款项,是否值得?
正方观点:玛蒂尔德用十年的时间来偿还丢失的钻石项链款,值得。正方辩论人员:曾祥安、卢陆珍、林雁玲
曾祥安:
玛蒂尔德用十年的时间来偿还丢失的钻石项链款,我认为是值得的。有人一直在说,玛蒂尔德不应该贪慕虚荣,不应该有幻想,不应该去借项链,甚至不应该丢失项链。但是,问题就在于一切的不应该都已经发生了,十年,也已经逝去了,我们应该站在现在的角度去分析。
玛蒂尔德在丢失了项链之后,她被迫接受了自己的现实生活。她懂得了一切粗笨的活儿和厨房里讨厌的杂事了。她还在各种商店里一个铜子一个铜子地节省她那艰难的钱。以至于最后她变成了一个穷苦人家的粗壮耐劳的妇女了。或许现在的她还存在着幻想,但她已经不再因为幻想而伤心,悔恨、失望、困苦,甚至整天整夜的哭泣了。
如果,玛蒂尔德没有付出十年……比如她没有去赔偿,佛来思节夫人也没有向她索要项链。那么,幻想就还在继续着,甚至我们可以大胆的设想在舞会之后,玛蒂尔德更加为之疯狂起来,以至于引发更大的空虚。
这样看来,十年前丢失了项链也就未必不是好事了,不是吗?或许,那辆马车是上帝派来了。

卢陆珍:
玛蒂尔德用十年的时间来偿还丢失的钻石项链款,我认为是值得的。
因为只有这样,她才会从那种自认为美丽、丰韵、娇媚的傲慢心态逐渐醒悟过来,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并不属于那种高档曾次的人,她所能过的就是那种平淡的生活,而不是那种奢侈的生活。她用十年的时间来偿还钻石项链的款项,可以看得出她是一个守信用的人,虚荣心强的同时,她也不忘自己要做一个守信用的人,十年的时间让她把从前的那些傲慢、虚荣心强的心态改掉,让她懂得了做一切粗笨活儿和厨房里讨厌的杂事,穷得不再像以前那样要求极高。当她向佛来思节夫人讲出当年自己能够偿还项链而带着天真得意的神情的笑,她为自己能够还项链和还清项链款项而感到骄傲,这些都是她用十年时间来偿还项链款项值得的原因。

林雁玲:
玛蒂尔德用十年的时间来偿还丢失的钻石项链款,我认为是值得的。或许有许多人认为主人公玛蒂尔德利用了十年的大好青春来偿还一条“假项链”,很不值得。但是仔细想一下,玛蒂尔德经过十年的磨练后,变得诚实、天真、刚强了。与十年前那个虚荣心强,追求享乐的她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她之所以会有如此的变化,都是因为偿还那条“钻石”项链。十年,一个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间,说用来偿还一条假的项链,或许是非常的可惜。可是玛蒂尔德却因此而改变了自己,甚至可以说是改变了她的一生。假如当时并没有丢失那条项链,而玛蒂尔德也不必用十年的时间去偿还项链的债务,那么她或许一直都还保持着那种虚荣心,追求享乐的性格,一直沉沦中过富贵生活的梦想中,谁能保证玛蒂尔德这种心态不会对她日后的生活产生不良影响呢。一条假项链,却改变了她的性格,也改变了她整个人。她变得勇于面对穷人的艰难生活而不再是奢望过富贵生活。
一个人的性格或许用一生的时间都改变不了的,而又有那么多的人宁愿用一生的时间来改变自己。玛蒂尔德虽然是用了十年的时间来偿还一条假的项链,是这十年却使她改变了那种虚荣心,追求享乐的心态,做了一个全新的自己。相信她的后半生会因为她自己的改变,而生活得很充实,那么十年的时间青春又算得了什么呢。
所以,这是值得的。
反方观点:玛蒂而德用十年的时间来偿还丢失的钻石项链款,不值得。反方辩论人员:李润明、张晓诗、卢超凤
李润明:
玛蒂尔德用十年的时间来偿还丢失的钻石项链款,我认为是不值得的。玛蒂尔德在一次晚会中丢失了朋友的项链,使她付出了十年的代价。她觉得自己生来就是为了过高雅和奢华生活,她一向想被人艳羡,惹人欢欣,造成她虚荣心强,,追求享乐。如果她不是虚荣心强,就不会强烈地想去借项链,也就可以避免丢失项链这件事了,而且现在也可以安定地过着日子。何况这条项链是假的,她不见项链时应该去跟佛来思节夫人说,或者佛来思节夫人会告诉她那条项链是假的,而玛蒂尔德就不用花费十年的心血来买那条贵项链了。这十年里,可以做很多事情了,如果她也像偿还项链时那样努力,这个家绝对过着比较美好的生活了。可是实际上她浪费了这十年的时间。
玛蒂尔德偿还项链这种精神虽然可敬,但我觉得这十年真的太可惜了,真的不值得。

张晓诗:
玛蒂尔德用十年的时间来偿还丢失的钻石项链款,我认为是不值得的。用十年的时间未免太长了,不但浪费了时间,还浪费了宝贵的青春,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了兵”吗!
在文章开头已经描写了女主人公的虚荣心与现实生活的矛盾,这已预示了她悲剧发生的必然性。虽然在她个性中也有刚强、诚实、信用的一面,然而在她用劳动、青春偿还债务后,还时时记起当年的风光,这岂不是“批评接受,规矩照旧”吗!为爱慕虚荣而付出高昂代价后还依然念念不忘片刻的虚荣,真是死性不改啊。付出了没收获的结果,值得这样做吗?

卢超凤:
玛蒂尔德用十年的时间来偿还丢失的钻石项链款,我认为是不值得的。

为了一时的美丽、光荣、高雅、迷人,却要付出十年的青春来偿还钻石项链的款项,这太不值得了。
玛蒂尔德本来就已经过着小康生活,她的家里本已有了佣人,她不需要做太多的家务,丈夫是教育部的一个小书记,收入还过得去,生活上几乎没有什么困难,日子过得还不错。但她为了可以在晚会上显得高雅、迷人、美丽出众、漂亮,却要用十年的时间来代替,付出得太多了,她为了偿还项链,她不得不辞去她家的女佣,迁移住所,租赁一个小阁楼住,她要自己干家里的一切粗笨活儿和厨房里的讨厌的杂事了,这些活以前不用她干的,现在却要自己动手了。她刷洗杯盘碗碟,在油腻的盆沿上和锅底上磨粗了她那粉嫩的手指,再把水提上楼上,到店铺里讨价还价,受嘲骂。月月都得还一批旧债,借一些新债,这样的生活她继续了十年,。十年之后,她终于还清了所有的债务,连那高额的利息和利上加利滚成的数目也还清了。
虽然债还清了,但是现在的玛蒂尔德没有以前那样年轻美丽了,却显得老了,她成了一个穷苦人家的妇女了。要是那时候弄丢项链的话,我想她的生活不至于这么贫困,她也不会变得这么老,也许她的生活变得更加富裕,她还是那么年轻美丽。所以,我觉得玛蒂尔德为了一晚的美丽、迷人,却要付出十年的青春,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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