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综合测评总积分
综合测评的总积分(S)由德育成绩积分(D)、智育成绩积分(Z)和文体成绩积分(T)三个方面组 成,其中:德育成绩积分占20%,智育成绩积分占65%,文体成绩积分占15%。
综合测评总积分S按以下公式计算:
二、 德育成绩积分
学年德育成绩积分D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Di――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
D2 学年品德操行加分
D3 学年品德操行扣分
㈠ 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 Di
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满分为 65分。由学生个人自我测评、班级评议小组测评、班主 任(学生辅导员)测评构成,分别占10%、60%、30%。测评内容如下:
学生品德操行评定内容及评分标准
㈡学年品德操行加分D2
不同项目可累计记分,但限最高满分为35分。所有加分情况须提供证书或者证明材料原件, 特殊情况由学院酌情处理。
1.荣誉加分
⑴个人荣誉项
他同学为一般成员(具体加分均可根据个人所做贡献由测评小组讨论决定) ;
3校院级文明宿舍的舍长为主要负责人,其他成员均按“一般成员”加分
2.社会工作加分
注:① 直接管理部门可对以上各类学生干部的工作表现提出加分建议, 由学院确定最终分
值;
2学生干部兼任多个职务的,只计最高分一项;
3学生干部获得个人职务方面荣誉的,不重复累计,只计最高分一项;
4其他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加分,由学院酌情处理;
5学生干部按照评优学年度内担任职务时间加相应分数。
3.参加校内外知识(非科技类)、演讲、辩论竞赛活动获奖者,按如下标准 加分:
⑵个人项目
4.
⑴ 报名参加义务献血并参加体检(有第⑵条本条不加分),加0.5分/次。
⑵义务献血,加2.0分/次。
⑶ 参加学校、学院、班组织的集体活动(包括思想教育、社会服务、公益劳动、文化科 技、文娱体育、艺术等活动或竞赛等),力卩1 —10分。
⑷参加学校、学院的报刊编辑,主要编辑人员加 0.5— 0.6分/期,一般编委加0.4— 0.5
分/期 (学生干部兼任编辑的,以职务加分或本项最高分项计,不重复 )。
注:以上加分由学院确定。
㈢ 学年品德扣分D3 (扣分项目可累计)
1.个人项目
word/media/image1.gif2•集体项目
②同一项只扣最高分一项。
三、智育成绩积分
智育成绩积分计算公式如下:
Z = 2Zi + Z2
其中:乙一一必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专业领域选修课成绩折算积分;
Z2 智育成绩加分。
㈠必修课(体育课除外)、专业限定选修课、专业领域选修课成绩折算积分计算公式: 刀(单科百分制成绩X课程学分数)
100 注:① 五级计分制按如下当量折算:优良 95分、良好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 格0分;两级制记分制通过按80分计算,不通过为0分;
2所有课程均按照学生首次考试取得的课程成绩计算绩点;
3不及格、不通过以及重考、重修通过的课程绩点数为 0;
4经批准缓修通过的课程绩点可以计算在修读学期的总绩点内;
5体育课成绩不计入智育成绩积分 Z,只计入文体成绩积分To
㈡智育成绩加分(Z2)
1.科研成果、科技学术竞赛获得奖项 ⑴个人项目
⑵集体合作项目
注:① 以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的科技学术竞赛或被评为不同级别的科研成果取最高 得分;
2.发表学术论文论著,按如下标准加分: ⑴学术论文论著(个人)
⑵集体或合作作品(学术论文论著)
注:① 加分仅限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内发表的学术论文论著;
②同一者作、学术论文按最咼级别标准加分一次 被授予或受理专利项目,按如下标准加分:
注:获得专利,又将专利成果发表论文,不累加。
四、文体成绩积分
文体成绩积分T,按如下公式计算(体尖班学生的文体成绩积分统计方法见后):
T = T1 + T2 + T3
其中:Ti——体育课成绩积分;
T2 体育锻炼、文娱活动基本积分;
T3 文娱、体育活动加分。
㈠体育课成绩积分Ti
上、下学期体育课成绩之和
T i = X0.55
注:没有体育课的Ti记为0。
㈡体育锻炼、文娱活动基本积分 T2 由学生个人自我测评、班评议小组测评、班主任 (学生辅导员)测评构成,分别占10%、
50%、40%。
1. 有体育课的年级,体育锻炼积分最高分为 12分,文娱活动积分最高分为18分;
2. 没有体育课的年级,体育锻炼积分最高分为 51分,文娱活动最高分为34分。
㈢文娱、体育活动加分T3
不同项目可累加,但限最高满分为15分。所有加分情况须提供证书或者证明材料原件,特 殊情况由学院酌情处理。
1.体育竞赛破记录
⑴个人项目破记录
⑵集体项目破纪录
2.加校内外体育、文艺、美术竞赛等文体活动获奖者,按如下标准加分: ⑴集体项目
⑵个人项目
3.表文学、美术、音乐、摄影等作品,按如下标准加分:
⑴个人作品
⑵集体或合作作品
注:① 同一文章(或作品)在不同的刊物上发表,只按最高级别标准加分,不累加;
2同一内容(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的竞赛只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加;
3体育特招生在体育方面,文艺特招生在文艺、艺术方面的奖项不计加分。
另外,体尖班学生的文体成绩积分统计方法为:积分 T不设基本分,只计算活动加分;加
分可累计,不封顶。
具体加分标准如下(供学院参考,由学院酌情处理):
1.育竞赛破记录
⑴个人项目
⑵集体项目
2.参加校内外体育、文艺、美术竞赛等文体活动获奖者,按如下标准加分:
⑴集体项目
⑵个人项目
3.发表文学、美术、音乐、摄影等作品 ⑴个人作品
⑵集体或合作作品
注:① 同一文章(或作品)在不同的刊物上发表,只按最高级别标准加分,不累加;
② 同一内容(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的竞赛只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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