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佚名
【期刊名称】《北京支部生活》
【年(卷),期】2008(000)006
【摘要】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总页数】1页(28)
【关键词】国务院;公告;人民
【作者】佚名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D623
【相关文献】
1.国务院决定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J], 无
2.国务院决定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J], 无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3年9月20日国务院发布1986年1月15日、1987年12月21日国务院修订 根据2001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修订) [J], 无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国务院关于提请废止〈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3年12月27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J],
5.关于《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内暂时停止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2013年8月26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J], 高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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