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法制教育

发布时间:2020-05-10 19:46:3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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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法制教育资料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一、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二、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第一、中学生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中学生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中学生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为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全面实施“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促进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要突出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关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

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法制实践活动。

充分发挥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要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传及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有条件的要开设法制教育专门课程。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培训。同时,要重视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使广大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

聘请洞子口派出所所长马勇担任法治副校长、警管王万昆为法制辅导员制度。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善和规范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推荐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影视作品、辅导读物等。

充分发挥第一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加强教研,不断提高法制课和法制教育专门课程的教学质量;开展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活动,法制内容向其他学科教学过程的渗透。

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模拟法庭、暑期法制夏令营、思想品德课、班会课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深入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互相联动的法制教育格局。依托社区,结合基层安全创建、“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依法治村”活动,把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作为农村依法治理、城市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利用社区法律学校、社区党校、村文明学校广泛开展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法制教育,努力营造社区、农村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良好环境。

认真开展依法治校。通过制定各种制度、落实责任,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推进青少年学生网络文明行动。要结合“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创建活动的开展,依托学校电教室、校园网广泛开展在校学生网络知识培训普及活动,利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网络不良内容对青少年学生的负面影响。

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确保普及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切实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法制课师资和综治副校长的培训等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学生的法制教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协调综治副校长的工作,推动学校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团组织要充分发挥青少年工作的优势,加强校外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切实搞好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建立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增强学校、教师和学生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法制教育要纳入学校教育工作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开展专项评估。把学生学法和遵纪守法的情况纳入学生升学、招生、招工、参军等考核内容。要对“四落实”搞得好的地方、学校、综治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个人进行表彰。要培育典型,分类指导,通过举办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教学成果评展等活动,推动学生法制教育深入开展。

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与新途径,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afd979982eb6294dd88d0d233d4b14e84243e6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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