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办沈阳市医保门诊特病申请登记程序
发布日期:2013-08-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人员:管理员 浏览次数:2438
为方便广大市保患者初次办理特病的需求,我院决定将初次办理特病申请登记由原来每月集中一天办理,更改为每月1日——20日前,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0——15:30全天办理。
地点: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医疗保险工作部(崇山院区)
一、办理程序:
1、 先凭特病挂号单,到门诊二楼七号窗口挂号;
2、 审查病历、现场登记、收卷后下发初审收卷回执。
3、 由于每月体检时间由医保中心确定,所以凡已登记办理提交特病手续的患者,按初审收卷回执中规定的时间,凭初审收卷回执换取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
4、 如遇体检地点变更,我们会按照您留下的联系电话,及时与您联系。
5、 为确保申办特病的患者,能在较好的环境下,安全、有序的参加市医保局主办的特病体检,每月仅限收100份特病材料。如当月额满,患者又愿意在医大四院申请办理特病者,可延续到次月登记。也可到其他医院办理特病登记。
二、办理特病的患者需要代好以下相关手续:
1近两年住院病历复印件; 2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张;
3近半年同版一寸彩照二张;4医保证和医保卡原件。
如果我们的工作给您带来不便,请您多多原谅。谢谢合作。
患有门诊规定病种疾病的参保人员可持本人近2年病历资料、医疗保险卡、《就医手册》、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到指定医院进行申报,经医疗专家组审核鉴定合格后,由市医保局核发《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证》。
可走简易流程体检的病种:
PCI(PTCA)术后一年内的抗凝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膀胱灌注、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抗肿瘤药物治疗、其他血管支架术后抗凝治疗、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治疗、乳腺癌内分泌治疗、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
简易流程体检方法:患者持相关病历和检查材料到相关医院医保科申请简易流程,专家审查合格后会省去之后的现场体检,而部分病种的待遇将会更快到位,从而缩短时间,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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