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
信访排查的主要任务是:定期排查和研究分析群众来信来访中的各种不稳定的因素,超前防患,妥善处理,避免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的发生。
一、排查内容
1、当月可能进京赴省的集体上访;
2、各级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可能发生的集体上访;
3、领导接待日、下访日可能发生的集体上访;
4、正在酝酿中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问题:
5、已经处理,但信访人不服或仍不稳定的“三访”案件和重复信、联名信;
6、本发生的集体上访和影响较大的异常信访、紧急信访事项;
7、涉及上级重大政策调整改制等有可能诱发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其他信访隐患问题。
二、排查程序
1、信访不安定因素坚持每周排查一次,重要时期每天排查一次。
2、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填写《信访不安定因素登记表》,实行台帐管理。
3、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轻缓急程度,落实责任人,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4、对可能发生的集体信访,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落实严密监控措施,做到本单位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本单位,本系统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本系统。
5、认真坚持信访信息报告制度。一般信息每月25日前向市信访局报告一次,重要时期每天一报,重大信息随时报告。
6、为强化信息报告的责任,一般信息应由分管领导签字,重要的信息应由主要领导签字,然后加盖公章上报。
三、排查处理
信访问题排查之后,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并限期处理报结。对涉及多部门的问题,上报分管领导研究,协调解决。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cbfbb2da36925c52cc58bd63186bceb19e8ed00.html
文档为doc格式